一、中国离婚冷静期有多长时间?
冷静期是30日,离婚冷静期是指在婚姻登记机构受到离婚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构撤回申请,如果三十日期满,双方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的,民政部门发离婚证,未申请的将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自婚姻登记机构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构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
从当事人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构受理,受理以后从申请开始算30天,30天如果赶上节假日,从节假日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算起,在之后的30天之内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再到婚姻登记机构去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视同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而且这期间任何一方只要说不同意离婚,等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要么通过到法院去诉讼离婚,要么两个人在一块生活,说明还要再冷静反思。
二、离婚冷静期有什么要求?
1、双方自愿离婚,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符合离婚条件的,暂时不发离婚证,不马上解除婚姻关系。
2、离婚冷静期是30天,自婚姻登记机构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构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30天的冷静期限届满后,双方应当在30天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构应当发给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
4、在后一个30天内,当事人未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不发生离婚的效果。
离婚冷静期只存在于协议离婚中,在诉讼离婚中,没有这项要求,冷静期的时间是30天,30天之后,没有撤回自己的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构会为双方办理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在30天之内后悔了,可以撤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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