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五险一金有写在劳动合同里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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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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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五险一金是需要写在劳动合同里的。在我国的劳动合同的书写的规定中,劳动合同中劳动者的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都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
我国五险一金有写在劳动合同里吗?

没有社保内容的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但是不能说无效,因为无效部分只要不影响有效部分。但是员工可以以此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1.只要是该单位的在职职工,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其缴纳社保。

2.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使合同中应当约定而没有约定,也必须履行。

3.员工放弃社保的协议因排除了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与法律相抵触而属于无效,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随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意愿而免除。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在不断的完善的,五险一金作为劳动者非常重要的保障而必须要有合同的文字形式来规定下来,否则单位在劳动者正式入职的时候不给其缴纳就会使得劳动者没有依据去维护权利了,一定要及时的注意相关的合同内容的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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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单纯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但如果你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你依然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第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第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第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五险一金怎么写,写给公司的,谢谢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单纯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但如果你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你依然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第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第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第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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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划痕险在保险里叫什么?
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即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可投保划痕险。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划痕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即需要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情况下方可投保,不可单独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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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在哪里能取出五险一金
[律师回复] 五险一金中的钱通常情况下都不可以自行取出。
一、基本内容
1、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
2、“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3、“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和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4、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要求,不是想缴不想缴的事情,请注意,国家文件里的都写得是缴纳,缴纳带有强制性的意思,和交纳含义是不一样的,如果不缴纳,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5、关于公积金,并不是根据企业效益而定,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各个地方可能有稍许差异,详情请参见地方详细条例)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单位和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6、住房公积金为“应当缴纳“项目,法律上应当即为必须,同时缴纳也表现出这是一项义务。
二、注意事项
1.、养老保险是可以中断的,中间中断无所谓,最后是累计年限的,不过交得越多,当然养老金也越多。
2.、失业保险必须要交。
3.、医疗保险比较重要,规定是连续中断三个月以上就失效,需重新办理。
4、住房公积金是单位把给你的钱和你自己的钱都存到你的公积金帐户,只能一年取一次,要去公积金中心支取,需要买房或修房,可以自取或委托单位取,离职的话可以办理转移或者直接支取出来。
5、五险为要求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可以向社保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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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保和五险的区别是什么?
概念不同: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五个险种。五险一金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范围不同:社会保险仅仅包含养老保险等五个险种,但五险一金还包含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包含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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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五险一金的申请书?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单纯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但如果你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你依然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第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第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第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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