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判决中的给付判决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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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行政判决中的给付判决规定是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作出起诉判决。但是对于这类型的案件是需要进行一定的审查的,比如说首先是需要审查一下原告起诉的适当性,也就是在程序和有实体方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行政判决中的给付判决规定是什么?

一、行政判决中的给付判决规定是什么?

行政判决中的给付判决规定是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作出起诉判决。审查原告诉的适当性

1、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符合程序性的规定

给付诉讼要符合行政诉讼的一般合法性要件,才能将案件带入实体的裁判之中。其内容大致有所诉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当事人适不适格,诉讼标的是否可诉,诉讼请求属不属于受案范围等。这些都是提起行政诉讼的通用条件,就不在这些方面详谈,而从一般给付判决的特点展开。

(1)原告提出一般给付诉讼请求

提出诉讼请求是诉讼的启动环节,诉的适当性是作出给付判决的前提条件。诉讼请求是否属于一般给付的范围,决定是否作出一般给付判决。给付内容的不同,是区分一般给付判决与履行判决的显著特征。一般给付判决中原告请求行政机关给付的对象主要为非行政行为,包括事实行、停止行为等。

根据我国的制定法体系,有依据的事实行为主要包括:

第一,信息公开行为的给付。《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得信息公开行为具有可诉性;

第二,社会救济行为的给付。从《行政诉讼法》第12条有关抚恤金发放案件、社会保险金或最低生活保障费发放案件的规定看,社会救济是给付的形态之一;

第三,金钱给付行为,如行政奖励、行政补偿等等。

停止行为,质量监督部门发布的不合格质量商品通报行为、无许可行为作为先行行为的公有公共设施产生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具有威胁性质的非行政行为的公权力行为,原告请求中止或不得作为上述行为。根据理论经验,某些内部行为的给付也可以得到救济。例如,给付诉讼可以适用于纠正学生成绩、从人事档案中去除档案、撤销调离决定等。

(2)原告的必要提示义务

在一般给付之诉中,行政机关的给付义务分别依申请和依职权作出。在第一种情形中,原告提出一般给付请求,必须要履行必要的提示义务。第一,提出申请是必要的程序性义务。第二,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证明自己具有给付资格。在第二种情形中,原告也负有向行政机关提示的义务,尽管这种义务与在第一种情形中小很多,不用证明自己是否具有给付资格,只需对行政机关作出给付的提示即可。原告履行必要的提示义务,对减少不必要的诉讼发挥了积极作用,能够提高行政效率从而减少诉讼的不经济。

二、行政诉讼需要审查内容是什么?

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要有公法上的权益作为基础,原告在公法上的权益即法律应当保护的专属于原告的权益,其标准有一定的裁量空间。如果“法律应当保护的权益”判定的标准过于严苛,那么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会大大减少,不利于全面而无漏洞的保护相对人权益。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存在着行政方面的一些诉讼活动的话,是需要严格的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采取一定的措施的。当然了,人民法院是会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还有就是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情况来做出最终的判决,其中就包括有给付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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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执行人如果是,从法律规定来看,除了可供执行的款项外,其他财物是不能纳入执行范围的,如办公设备、用房等。因为这些财物都是该履行行政职能的条件。当然也不能是无限制的,这里面同样有个范围问题,这就是必须保留给足够的履行职责的经费。
行政处罚决定书吸毒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期限并没有明文规定具体时效时间,该时效时间一般由行政处罚机关根据情节轻重及处罚金额数额自行制定,通常为一周至一月。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但如果行政处罚涉及到罚款事项时,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如果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既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一般在7至15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处罚要求的整改规定,即使行政处罚未采取申请向强制执行,那么行政处罚决定书仍然是有效的,其认定的违法行为仍然是具有法律效应。
如果当事人超过执行期限仍然不执行行政处罚规定的,行政处罚有权依法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会对前项处罚金额加大处罚额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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