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150万属于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资金数额较大并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进行非法活动的都属于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分为挪用公款和挪用单位资金的,挪用资金行为不仅会收到法律的处罚,还会受到原单位的职位免除或失业。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挪用资金罪量刑。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挪用资金罪是自诉案件吗?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由于挪用资金罪并不属于上述三类案件之一,因此可以断定挪用资金罪是不属于自诉案件的。
三、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有什么区别?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如下:
1、犯罪主体不同;
2、犯罪客体不同;
3、犯罪的对象不同;
4、刑罚不同。
在挪用他人款项的案件中,款项是否属于公款,行为人所承担的法律后果也是不一样的。挪用资金行为不仅给单位带来严重经济损失,也给社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作为一名公司职员,公司的财产除相关人员都不应私自进行拿取,相关人员也需要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人都是不可以随意的挪用公司的资金,如果是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司的资金的行为的,此时是严重侵犯到公司的权益的,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也是会构成犯罪的,此时是根据挪用资金的金额以及涉案情节来确定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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