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诉讼标的管辖法院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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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诉讼标的,可以确定管辖法院,适用的是一般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是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也可以去合同实际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诉讼标的管辖法院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一、根据诉讼标的管辖法院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适用一般管辖原则,诉讼标的与管辖法院都可以由争议双方协商确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有争议的情形,都可以先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对于原告和被告不在一个省市的,可以先协商确定管辖法院,再行起诉。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普通案件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五千万元以上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标的额一般在五千万以下。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合同纠纷诉讼标的额怎么算?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2300;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300;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8800;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13800;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22800;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46800;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81800;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41800;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属于累加计收的,三百万诉讼费为:30800元,这是按普通程序计算的诉讼费,简易程序减半收取,最后又败诉方承担。

诉讼标的、管辖法院,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决定,合同纠纷起诉费用包括两种,一种是案件受理费,另一种是其他诉讼费用。其中,案件受理费会按照涉及财产金额的大小,实行分段累计,收取不等的诉讼费用。涉案金额在1~10万的,按照2.5%交纳;涉案金额在10~20万的,按照2%交纳,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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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要看具体情况,情况不一样,确定的也不一样,具体规定看下面,可以解决您提出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章 管辖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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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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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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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在法国,大审管辖诉讼标的额在万法郎以上的案件,离婚案件、不动产案件、知识产权则专属于大审管辖;小审则对万法郎以下的债权和动产的诉讼有管辖权。在日本,虽采用单一诉讼标的额为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但对于某些特殊案件如某些专利案件被确定为高等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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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解决了级别管辖问题。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含县级政府。在通常情况下,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如县政府、县工商局等行政机关管辖。这样规定有利于行政机关及时地发现违法行为并便于对违法行为调查取证和作出处罚决定,也有利于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同时,也考虑到行政处罚案件仅仅由县级政府管辖是不够的,有些案件需要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属行政部门管辖,因此规定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机关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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