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施行前如何调整劳动关系?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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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劳动法出台,所有的企业和员工之间所示极大的关系都是由当地的政府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者是通过当地的企业来进行制定规定,由于当时的企业都是属于国家所进行经营,所以由国家来保证员工之间的权益。
劳动法施行前如何调整劳动关系?

追溯到《劳动法》出台以前,当时并没有专门的一部劳动法律法规,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关系则由国务院及地方的法规来约束。

其实最早以前,国家是没有私营经济的,所有企业都是国有(包括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因为国有,所以更多的是考虑国家因素。在计划经济年代,企业的经营全靠国家和地方,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没有自主经营权。比如一个布料厂,今年规定员工生产一万匹布料,那员工只能生产一万匹,多少都不行。而布料生产后,由国家或地方统一销售,企业生产受到约束,也没有销售压力,而且企业一旦亏损,都由财政来补贴,因此当时并不存在大规模失业,解聘等说法,只有职工,临时工区分。少数失业人员,多数都是因违法犯罪被企业开除的,因此,并不存在市场经济下的劳资纠纷及矛盾。

但是,尤其是步入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随着政府逐渐退出市场及私营经济体不断兴起,外资,合资企业不断产生,过去的经济体制逐渐被打破,由于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给整个经济注入了前所未有的活力,经济因此腾飞。但不可避免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许多过去地方性中小企业,本身没有足够的市场竞争力,因而逐渐走下坡路,随着政府的退出,财政补贴也停止了,一部分企业被兼并,而更多的三无(无竞争力,无技术含量,无价值)的小企业倒闭破产,造成大批职工下岗失业。

这时候,因为劳动纠纷矛盾日益激化,一部规范劳动领域的法律呼之欲出,才有了劳动法的实施。

在劳动法实施之前,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新中国成立到公私合营,经济国有化。这一时期,是国家稳定,调控经济,改革旧时代经济体制,建立自身经济体制的时期。这一时期,因为出于大变革时代,所以并没有产生太多劳动纠纷问题。

第二阶段是经济国有化到现阶段,这一阶段是计划经济体制。因为是计划经济,一切以计划来,这一时期也没有关于劳动的法律法规,国务院出台指导性文件,由地方制定相应细则,具体则由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由于当时国家,地方,企业是连体的,政企不分家,实际上国家的政策也就是企业的制度,因为特殊历史环境,也没有人敢破坏这一规定。

《劳动法》是为了保障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以及对合法劳动做出明确规定的法案,任何用人单位和员工都需要对该法案进行遵守,如果有违反《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员工应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对方对自己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双方之间因为赔偿问题协商不下的话,可以直接通过法律诉讼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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