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继承问题有哪些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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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方如果已经离婚,那么对方的财产就不能够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了。双方如果婚姻关系还存续,那么对方都是属于对方财产的第一继承人,如果双方想要离婚,那么财产会在离婚时进行分割,并且在离婚之后双方也不能够再继承对方的遗产了。
离婚后财产继承问题有哪些规定?

一、离婚后财产继承问题有哪些规定?

如果当事人的婚姻已经终结,那么对方的遗产,作为前夫或者前妻,是无权继承的,当然,如果当事人生前立有遗嘱,说明由前夫或者前妻继承的除外。但是即使离婚,子女也享有继承权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

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所以如果双方想要离婚,那么对夫妻的共同财产会进行一个分割,这个分割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来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发起起诉,法院会对双方的财产进行均等的分割,但双方如果是离婚之后彼此对对方的财产就不能够再继承了,因为这时候已经不算是配偶,那么也就不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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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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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方婚后通过遗嘱继承所得的财产,如果立遗嘱人(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指明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即应属于接受继承的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一方婚后通过遗嘱继承所得的财产,如果立遗嘱人(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没有明确指明只归夫或秦一方所有的,夫妻双方又未对此项财产约定归一方所有;则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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