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旅游监护人委托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8-04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一般出国旅游监护人委托书的格式都是居中为标题,正文的内容包含了委托人受托人的详细信息,委托的事项,委托权限,委托监护的期限,如果是有偿监护的话,要写清楚报酬标准及支付方式,还有委托人跟被委托人协商的一些其他条款,结尾是签合同的日期和签名。
出国旅游监护人委托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一、出国旅游监护人委托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监护人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______________事务。

第二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委托人:

受托人:

年月日

二、监护人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1、法定监护

2、指定监护

3、委托监护

4、遗嘱监护

三、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受到不法人身侵害。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以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或精神病人的康复及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否则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4)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对未成年人应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的培养,约束被监护人的行为,防止其实施不法行为。

(5)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监护人作为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依法为被监护人取得民事权利,设定并履行民事义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监护人可进行与其智力和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也应征得监护人同意或由监护人代为进行。

(6)代理监护人进行诉讼。当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有争议时,由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活动,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在被监护人出国旅游的时候,如果暂时委托给其他人监护,双方最好签订一份书面的委托监护协议。对于受托人来讲,既然受他人的委托暂时履行监护职责,那么在双方约定的委托期限内,就要依据委托书的约定履行监护职责,在此期间被监护人出了什么问题的,受托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9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出国旅游监护人委托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148****87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7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6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3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0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2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2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1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5****50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8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2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3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7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4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7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旅游监护人委托书怎么写?
监护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被监护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监护人委托的事项,委托的时间,委托的权限,监护人的签字,委托书的书写时间,需要体现在旅游监护人委托协议书中。
10w+浏览
最近我们家人想要乘着国庆节放假全家出去玩一下,旅游格式合同怎么写的呢?有没有范文呢?
[律师回复] 甲方:(旅游者或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或者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游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旅游内容)
  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 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 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旅游服务
  量》标准(或有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 (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成人______________,儿童_____________。
  第四条 (项目费用)甲乙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 交通客票费:乙方代向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2、 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3、 门票费用:《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4、 保险费:含保险范围内旅行社责任保险、人身意外险。
  
5、 导游:优秀导游服务。
  前款第一项交通客运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2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 (费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 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起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水类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 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3、 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4、 其他非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 (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于(地点) 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 (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__日(不低于2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 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 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需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
  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 在旅游开始前2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 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 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九条 (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 在旅游开始前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 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 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 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十条 (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装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活动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前 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 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 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 甲方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 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活动。
  
5、 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 (乙方义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 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 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具备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个人保险(如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等)
  
3、 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 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作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 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
  
7、 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
  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 (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旅游行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岛之旅有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甲方应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 (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 ,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 (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
  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 (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生效期)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是旅游格式合同_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59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想趁放假出外面旅游,需要和旅行社签定一个合同,我从来没签过这样的合同,想提前了解一下,请问旅游合同格式条款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常见条款
一:设置超高退款门槛
“(消费者)出发前6日至4日取消合同,旅游服务平台收取费用总额的95%,出发前3天以内取消,收取费用总额的100%”。
分析:该条款对消费者设定了超高的违约金,这对消费者十分不利,目的就是使消费者不轻易解约或退款。
常见条款
二:设置违约责任条款
“若旅行社违约,需承担10~15%的违约金;若消费者违约,则要承担50~60%的违约金。”
分析:上述条款中约定的双方违约赔偿比例明显不平等,加重了消费者承担的责任,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常见条款
三:减轻自身责任
“因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第三方行为,致乙方受甲方委托代办的护照、签证\签注或出入境、接送关等服务,被他国领事馆、边防局、移民局等有关国家的主权机关拒绝,进而影响甲方旅游行程的,其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应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分析:根据此条款规定,当旅行社将此条款中所列服务委托于第三方办理的情况下,因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第三方原因导致证照或相关服务被拒绝引起旅游者的损失,也均由旅游者自行承担。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因此,本条款涉嫌在特定情况下免除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违约责任。常见条款
四:规避义务
“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分析:根据《旅游法》第七十条第三款规定:“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可见,自由活动期间虽然旅游者暂时脱离团队行动,但是旅游经营者并非对旅游者的安全完全不承担责任。本条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免除了格式条款提供方的法定义务与责任。
常见条款
五:免除法定义务
“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含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根据《旅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由组团社承担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游者可以要求地接社、履行辅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组团社承担赔偿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本条款的表述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免除了格式条款提供方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常见条款
六:加重消费者责任
“为保证旅游者的旅游安全,旅行社应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旅游团报价中含此保险费。”
分析:《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旅行社应当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可见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的法定义务,其保险费应当由旅行社承担。本条款将本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费用列入旅游团报价,要求消费者负担,涉嫌免除自身法定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
我要和景区签一个协议,我想了解一下与旅游景区合作协议范本的格式是什么呢?有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关于与旅游景区合作协议范本 的回答为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开发
市场,实现双赢成果,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签定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合作内容:
1、甲方将乙方列为
市场战略合作商,在市场推广上与乙方进行联合捆绑销售并对乙方进行广告推广支持。
2、甲方将在景区服务、多景点价格等方面给予乙方特殊支持并鼓励乙方推广多个景点。
3、甲方按市场价格给予乙方
专线市场支持,甲方价格如有变动,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4、甲方给予乙方
运费补贴,每季度支付
,乙方须提前10天开具等额发票给甲方。
5、乙方将甲方列为市场战略合作商,将甲方产品列为市场重要推广产品和线路,乙方不得主动销售和推广与甲方同质的其他旅游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返还运费补贴。
6、乙方及乙方门市、各分社印刷宣传品、线路、各媒体广告、网站等须重点突出甲方产品。
7、乙方享受甲方的优惠价格政策,但有义务协助甲方稳定市场价格秩序,如乙方扰乱甲方市场价格和秩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8、乙方承诺在以下媒体进行宣传和推广: (附具体投放方案),上述广告须在6个月内投放完毕并将对外推广甲方的相关资料留样交于甲方留底保存。
9、乙方承诺每天发车,并提供两部30座以上大巴接送游客(遇特殊情况如台风、道路等不能正常发班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委托监理工程合同的格式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 委托人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标准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监理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 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 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 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 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 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 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监理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旅游团委托合同怎么写?
旅游团委托合同应该首先写清楚甲乙双方的一些基本方面的情况,之后就是关于委托的事项作出明确的说明,比如说委托的权限和委托的期限的,最后就是需要签字确认,只有这样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马上就要放假了,我准备带我爸妈出去旅游,然后就想问问你们旅游第三方担保合同范本 的格式是啥?
[律师回复]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担保方(客户):(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为确保乙丙双方年月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丙方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财产抵押。甲方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的位于            的(房屋或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赋予乙方以第一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担保。
  
二、如果丙方未能按主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则乙方可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偿债务(包括丙方未付而应付的货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合同债务的,乙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抵押登记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抵押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丙方应提供协助;
  
2、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有关该抵押财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正本交予乙方收执和保管;
  
3、所有因抵押登记、保管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四、抵押保险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长,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险金的权利不受人的侵犯废止。
  
2、甲方负责缴付保险费;
  
3、抵押财产的损毁不影响甲方的担保责任减低。如因未获保险赔偿或保险偿数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向丙方追偿;
4、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险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赔。
  
五、抵押解除
  
1、当主合同终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经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甲、乙双方即可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关系至此终止。乙方应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项30日内将抵押财产的证件正本退还甲方;
  
2、所有有关解除抵押关系的费用幸免由甲方支付。
  
六、抵押财产的处分
  
(一)丙方有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即可对抵押财产进行处分:
  
1、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丙方发生解散、破产或被依法撤销而又无人代其承担债务的/
  
(二)处分方式:乙方可以选择如下之一的方式处分:
  
1、与甲方协议折价转让;
  
2、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乙方^变卖或者拍卖该抵押财产,并以所得的价款受偿;
  
3、以乙方认为合适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财产,并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偿;
  
4、乙方向乙方营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处分抵押财产的受偿顺序和分配原则:
  
1、支釜底抽薪因处分抵押财产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2、偿还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违约金、赔偿金等;
  
3、在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乙方须将余款交还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依据上述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时,有权签署有关抵押财产的买卖、出租之文件和合约,有权出具收据或文件。
  
七、特别约定事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9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旅游团委托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旅游团在委托其它旅游团进行接待时需要签订旅游团委托合同,而在书写旅游团委托合同时需包含甲、乙方旅行社的名称、乙方以书面答复甲方是否确认旅游团信息的日期、团号与团体人数、交通工具及标准、餐饮标准等接待项目与标准的具体信息、委托报酬的金额、付款方式及时间、甲、乙方违约与赔偿的解决方案等内容。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你好,由于小表弟在外面犯了事,警察找上门找监护人。想咨询下村委会监护人证明格式是?谢谢
[律师回复]
一、监护人证明书的格式 监护人证明书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 的法定监护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 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
二、监护人证明书办理: 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此类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应当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 有监护资格的人承担。 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的以下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没有上述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 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59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在旅游合同中,旅行社赔偿和旅游监管部门问题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一、旅游意外险是针对旅行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害进行赔偿,保险期是从游客跟着旅行社出门到游客离开旅行社回家的那一刻才终止。所以只要是有证据证明是在旅游中出的事故造成的伤害,就可以申请公司理赔。如果是旅行社购买的集体意外险,那么可以委托旅行社出面与保险公司交涉。
二、旅游意外保险,顾名思义,指在合同期内,在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中,遭遇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导致的意外保险。保险期限一般是指旅游者踏上旅行社提供的交通工具开始,到行程结束后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止。旅游意外保险是一种短期保险,保的是游客不是旅行社,是由游客自愿购买的短期补偿性险种。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出国旅游只需要护照吗
不是的。出国旅游除了护照还需要签证。参游人员在经特许批准经营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业务的国际旅游社报名并交付全额费用后,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它户籍证明,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护照。
10w+浏览
涉外专长
我们家的邻居想要让我帮透明去开居委会监护人证明,我邻居的亲戚把孩子寄养在他那边了,居委会监护人证明怎么开?
[律师回复] 在遇到一些特殊情况的时候,我们需要证明一个人是另一个人的监护人,这时候就需要用到监护人证明,不然这些需要监护人而没有监护人的就会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下面是居委会监护人证明的相关介绍。
一、法定监护人证明
应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二、指定监护人证明
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可以将民法通则关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或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做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此类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在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应当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承担。
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的以下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没有上述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您好,我最近在朋友圈看到有段旅行非常好,在朋友圈咨询了一下旅游的行程后,打算交订金时说到了合同的问题,他说给我发网络的电子合同,想咨询一下旅游合同签订的形式有哪几种,电子的合同有没有法律的效益呢?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对于旅游合同签订的形式,这个是没有法律效益的:
1、《旅游法》第111条规定:包价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提供或者通过履行辅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   
2、《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高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规定:旅游经营者事先设计,并以确定的总价提供交通、住宿、游览等一项或者多项服务,不提供导游和领队服务,由旅游者自行安排游览行程的旅游过程中,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旅游法》第74条规定: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代订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服务,收取代办费用的,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因旅行社的过错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9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旅游公司价格欺诈如何维权
旅游公司如果有价格欺诈行为的话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旅游执法局举报,如果当地的旅游执法局有不作为的态度可以直接投诉到国家旅游总局,此同时也可以通过网络媒体进行曝光,毕竟现在有些行政单位就是依靠舆论媒体的监督才依法处理消费者的投诉的。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范文协议 > 委托书 > 出国旅游监护人委托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