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代理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最新修订 | 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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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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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个人代理并不认定为劳动关系,而认定为委托代理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产生的法律关系,依法受法律保护,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认定劳动关系,但要提供员工的工资条、工作证。
个人代理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一、个人代理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不属于劳动关系,个人保险代理关系属于委托代理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而委托代理关系,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的代理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谁是劳动关系的主体对象?

1、员工:员工,也称为农民工、雇员、雇工、受雇人、劳工,是指在就业组织中,本身不具有基本经营决策权力并从属于这种权力的工作者。员工的范围有蓝领工人、医务工作者、办公人员、教师、社会工作者、中产阶级的从业者和底层管理者,不包括自由职业者、自雇佣者。

2、工会:工会是劳动者(雇员)组成的旨在维护和改善其就业条件、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以及社会地位等权益的组织,工会主要通过集体谈判方式来代表劳动者(雇员)在就业组织和整个社会中的权益。

3.雇主也称雇佣者,是指在一个组织中,使用雇员进行有组织、有目的的活动,并向雇员支付工资报酬的法人或自然人。

4.政府:在现代社会中,政府的行为已经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政府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在劳动关系的运作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具体体现为:

1)作为雇主的政府。

2)作为调解者、立法者的 政府。

3)三方机制中的政府。

所谓三方性原则,是强调法律不仅要规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而且要同时规定作为第三方的政府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性原则表明了劳动关系制度对公共权力的承认。

个人代理并不属于劳动关系,员工,工会,雇主,政府是劳动关系中的四个主体对象。员工的范围十分广泛,包含在各行各业,是指本身不具有决定资格的劳动者。工会是员工的集体组织,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而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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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几代不能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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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血亲是指直接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其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实践中的继承、过户等,说的是直系亲属,一般来说也说的是直系血亲。
直系姻亲可分为两种:一种指配偶的直系血亲;另一种指直系血亲的配偶。前者譬如公婆、丈人、岳父母以及未形成扶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等,后者如儿媳、女婿、孙媳等。以上直系姻亲也是广义的直系亲属范围之内。
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因此如果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被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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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关系属于民事关系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买卖关系属于民事关系吗,没签合同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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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三代旁系亲属怎么算
[律师回复] 一、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具体包括哪些指和已身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各代旁系血亲。我国现行法律关于亲属关系远近的区分采用传统的世代计算法,即以已身为一代,从已身往上数,父母为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依此类推,据此,可将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范围列举如下: (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缘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的兄弟姐妹。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虽然在名义上也以兄弟姐妹相称,但实际并无血缘关系。 ( 2)、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辈旁系亲属,包括叔、伯、姑与侄儿、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 ( 3)、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辈旁系亲属,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不能结婚的理由如下: 第一,基于伦理观念的要求。从伦理观念上讲,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是人类社会婚姻家庭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 第二,基于优生学的理论。根据遗传的规律,血缘很近的亲属间结婚生育,极易把双方某些精神上、生理上的缺陷和疾病遗传给子女,有的甚至隔代遗传,造成先天性疾病。这既给家庭带来不幸,又会使整个民族的人口质量下降,于国家于家庭均有害。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怎么计算旁系血亲是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与侄子女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皆为旁系血亲。旁系血亲的“代数”计算:首先找出同源直系血亲,接直系血亲的计算法,从己身往上数至同源直系血亲,记下世代数;再从同源直系血亲往下数至要计算的旁系血亲,记下世代数。如果两边的世代数相同,则用一边的世代数定代数。如果两边的世代数不同,则取世代数大的一边定代数。例如,计算兄弟姐妹的代数,首先找出同源直系血亲,即父母,己身为一世代,往上数至父母为二世代;再从父母为一世代,往下数至兄弟姐妹是二世代。因此,兄弟姐妹之间是二代的旁系血亲。再如要计算己身与侄子女(兄弟的子女)的代数,先找出同源直系血亲,即己身的父母(对侄子女来说为其祖父母),己身为一世代,往上数至父母为二世代,再从父母往下数至侄子女为三世代,因此,己身与侄子女为三代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二代的旁系血亲和三代的旁系血亲,是指与己身同源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其范围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外甥子女。超过这一范围的亲属,就不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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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劳动关系属于什么关系
劳务派遣中存在三重关系:①劳动者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是有关系没劳动的“形式劳动”关系;②接受单位―被派遣劳动者,是有劳动没关系的实际劳动关系;③劳动者派遣单位―接受单位,是民事法律关系。劳动派遣能有效降低人事管理成本和招工招聘费用,用工灵活,因此,现在我国劳务派遣单位也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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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旁系亲属是如何进行界定的?然后三代旁系亲属结婚有哪些危害?
[律师回复]
一、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具体包括哪些指和已身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各代旁系血亲。我国现行法律关于亲属关系远近的区分采用传统的世代计算法,即以已身为一代,从已身往上数,父母为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依此类推,据此,可将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范围列举如下:
(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缘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的兄弟姐妹。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虽然在名义上也以兄弟姐妹相称,但实际并无血缘关系。
(
2)、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辈旁系亲属,包括叔、伯、姑与侄儿、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
(
3)、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辈旁系亲属,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不能结婚的理由如下:

一,基于伦理观念的要求。从伦理观念上讲,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是人类社会婚姻家庭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

二,基于优生学的理论。根据遗传的规律,血缘很近的亲属间结婚生育,极易把双方某些精神上、生理上的缺陷和疾病遗传给子女,有的甚至隔代遗传,造成先天性疾病。这既给家庭带来不幸,又会使整个民族的人口质量下降,于国家于家庭均有害。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怎么计算旁系血亲是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与侄子女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皆为旁系血亲。旁系血亲的“代数”计算:首先找出同源直系血亲,接直系血亲的计算法,从己身往上数至同源直系血亲,记下世代数;再从同源直系血亲往下数至要计算的旁系血亲,记下世代数。如果两边的世代数相同,则用一边的世代数定代数。如果两边的世代数不同,则取世代数大的一边定代数。例如,计算兄弟姐妹的代数,首先找出同源直系血亲,即父母,己身为一世代,往上数至父母为二世代;再从父母为一世代,往下数至兄弟姐妹是二世代。因此,兄弟姐妹之间是二代的旁系血亲。再如要计算己身与侄子女(兄弟的子女)的代数,先找出同源直系血亲,即己身的父母(对侄子女来说为其祖父母),己身为一世代,往上数至父母为二世代,再从父母往下数至侄子女为三世代,因此,己身与侄子女为三代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二代的旁系血亲和三代的旁系血亲,是指与己身同源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其范围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外甥子女。超过这一范围的亲属,就不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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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属于劳动关系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保险公司与其在编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从事保险代理是否属于劳动合同关系,要从合同主体双方的法律身份、劳动过程、管理监督方式等方面进行判定。
判定的关键是要根据《劳动合同法》,分清被雇佣者是否从属于雇佣者:若存在从属关系就应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否则便是委托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对于保险代理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保险代理合同是否属于劳动合同,学界仍存在不同的认知。
委托合同也是一种协议,是指需要委托办理相关合法事务的委托人为给指定的受托人分配相关事务而签订的协议。委托合同属于劳务合同: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时,产生的费用是委托人支付的,委托合同以当事人的互信为前提。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委托合同的双方不存在法律上的从属关系,劳动力作为一种产品而非生产要素而存在。
而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过程的实现必须同时具备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且二者在实现过程中必须进行合法结合。这是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劳动关系的另外一个重要特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既平等又不平等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结合。
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主体必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例如,家长为小孩聘请家教,因为用工主体不符合《劳动法》规定而不能被认定为劳动合同,而应当被认定为委托合同。公司聘请非在编人员做顾问,可以不在公司上班,则该劳动力没有和公司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二者之间的关系也不能被认定为劳动合同关系。但是对临时聘请的人员,只要是利用他的劳动力并与用人单位原有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而且用人单位对该聘请人员有指挥权和管理权,就应该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
从事保险代理是否形成劳动合同关系,关系到双方一系列的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利益意义重大。有学者认为是保险代理合同,即委托合同关系。只要从事保险代理,签订的是保险代理合同,均应被视为委托合同。也有学者结合实际案例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当事人双方签订的保险个人代理合同书并不必然排除劳动合同关系。
保险代理是否形成劳动合同,可以比照劳动合同的要件进行判定。一般而言,保险代理人通常自行缴纳社保,这就符合委托合同的基本特征。保险代理人不能以保险公司的名义进行代理业务,其在授权范围内的代理行为由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代理人虽然接受委托公司的管理和监督,但二者不存在从属关系。保险代理人与《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者不是同一概念,不能混淆。保险代理人是自愿参加工作的,性强,工作时间也可以自我决定,且在任何时间都可以单方终止代理合同。因此,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过程不是劳动合同关系的体现。
例如,财产保险公司的个人代理人在代理家庭财产保险时,一般而言,公司并不会强制规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时间和场所。代理人根据自己的业绩以及与保险公司的约定领取相应的报酬。他们的行为也会受到一定的监督,但这种监督是为了避免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开展业务活动时出现不符合法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例如为制止乱收费或欺骗行为而进行的监督。个人代理人在开展业务活动时,如果觉得收益不佳,便可终止代理合同,离开保险公司,而不受公司章程的约束。代理人的社保费用是自己交纳的,区别于公司的在编职工。
但是,如果在签订代理合同时或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不同于上述情况的事由,则仍有可能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例如,代理人和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时,如果保险公司要求代理人必须接受公司行政上具有隶属关系的管理,或者公司强制规定代理人的工作时间、工作业绩等,则具有了劳动合同的特征。如果代理人从事的工作超出了正常代理合同的范围而导致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则保险代理也就从委托合同关系转变成了劳动合同关系。
委托合同属于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费用、支付的报酬及适用的法律与劳动合同完全不同。因此,保险公司与从事保险代理的从业人员签订代理合同时,要注意劳动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避免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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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1、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务输入单位是劳务派遣关系。2、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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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保险代理人属于劳动关系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保险公司与其在编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从事保险代理是否属于劳动合同关系,要从合同主体双方的法律身份、劳动过程、管理监督方式等方面进行判定。
判定的关键是要根据《劳动合同法》,分清被雇佣者是否从属于雇佣者:若存在从属关系就应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否则便是委托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对于保险代理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保险代理合同是否属于劳动合同,学界仍存在不同的认知。
委托合同也是一种协议,是指需要委托办理相关合法事务的委托人为给指定的受托人分配相关事务而签订的协议。委托合同属于劳务合同: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时,产生的费用是委托人支付的,委托合同以当事人的互信为前提。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委托合同的双方不存在法律上的从属关系,劳动力作为一种产品而非生产要素而存在。
而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过程的实现必须同时具备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且二者在实现过程中必须进行合法结合。这是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劳动关系的另外一个重要特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既平等又不平等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结合。
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主体必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例如,家长为小孩聘请家教,因为用工主体不符合《劳动法》规定而不能被认定为劳动合同,而应当被认定为委托合同。公司聘请非在编人员做顾问,可以不在公司上班,则该劳动力没有和公司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二者之间的关系也不能被认定为劳动合同关系。但是对临时聘请的人员,只要是利用他的劳动力并与用人单位原有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而且用人单位对该聘请人员有指挥权和管理权,就应该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
从事保险代理是否形成劳动合同关系,关系到双方一系列的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利益意义重大。有学者认为是保险代理合同,即委托合同关系。只要从事保险代理,签订的是保险代理合同,均应被视为委托合同。也有学者结合实际案例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当事人双方签订的保险个人代理合同书并不必然排除劳动合同关系。
保险代理是否形成劳动合同,可以比照劳动合同的要件进行判定。一般而言,保险代理人通常自行缴纳社保,这就符合委托合同的基本特征。保险代理人不能以保险公司的名义进行代理业务,其在授权范围内的代理行为由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代理人虽然接受委托公司的管理和监督,但二者不存在从属关系。保险代理人与《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者不是同一概念,不能混淆。保险代理人是自愿参加工作的,性强,工作时间也可以自我决定,且在任何时间都可以单方终止代理合同。因此,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过程不是劳动合同关系的体现。
例如,财产保险公司的个人代理人在代理家庭财产保险时,一般而言,公司并不会强制规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时间和场所。代理人根据自己的业绩以及与保险公司的约定领取相应的报酬。他们的行为也会受到一定的监督,但这种监督是为了避免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开展业务活动时出现不符合法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例如为制止乱收费或欺骗行为而进行的监督。个人代理人在开展业务活动时,如果觉得收益不佳,便可终止代理合同,离开保险公司,而不受公司章程的约束。代理人的社保费用是自己交纳的,区别于公司的在编职工。
但是,如果在签订代理合同时或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不同于上述情况的事由,则仍有可能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例如,代理人和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时,如果保险公司要求代理人必须接受公司行政上具有隶属关系的管理,或者公司强制规定代理人的工作时间、工作业绩等,则具有了劳动合同的特征。如果代理人从事的工作超出了正常代理合同的范围而导致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则保险代理也就从委托合同关系转变成了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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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劳动关系是不是属于身份关系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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