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中止审理的期限是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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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中止的审理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只对审理的情形有明确的要求,出现一种特点的情形时,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中止情形消失之后,诉讼时效需要重新计算,中止的时间是不计入案件审理时间的。
刑事中止审理的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中止审理的期限是多久?

审理的法定时间并无明确时间限定,只对中止审理的情形有规定。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程序开始后,应依照法定程序连续进行下去,经法定阶段作出裁判。但有时,也会出现某种无法克服和难以避免的特殊情况,使诉讼程序不能进行或者不宜进行,需要使诉讼程序暂时停止,即中止诉讼

二、刑事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包括:

(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

(2)其他障碍: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③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④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三、刑事中止的规定有什么?

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4、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5、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由于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不可抗力,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终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时,可能导致诉讼时效终止。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不能行使请求权时,诉讼时效会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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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审理的期限是多久 中止审理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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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中止审理的期限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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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执行恢复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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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而被执行人没有财物可执行,可以中止执行,等有了执行条件再恢复执行。对于中止执行的时效没有限制,一般来讲,只要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都可以恢复执行。
被执行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所以,中止执行的裁定有效期为自作出裁定之时起至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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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中止审理的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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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起止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 (1)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大部分法定期限是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的。例如,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专利权的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 第二十九条 第一款规定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在十二个月内提出,该期限的起算日为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优先权日)。 (2)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 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例如,审查员根据专利法 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指定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其申请的期限(指定期限) 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法定期限) 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之日起计算。 推定收到日为自专利局发出文件之日(该日期记载在通知和决定上) 起满十五日。 二、专利权的期限 专利权期限是指专利权的法定有效时间。专利权在有效时间内受法律保护。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的法定有效时间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法定有效时间为10年。以上法定有效时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三、如何对专利权进行转让 专利转让意味你从此以后与此专利无关,专利权由受让人所有, 因此必须到专利局登记。 转让专利申请权,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后,到专利局登记。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人在转让其专利权之前可能已经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在转让完成后,原专利权人失去其专利权,因此除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原专利权人不得再实施其原有专利。 在专利权转让前专利权人已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不影响该在先的专利许可合同的效力,只是许可人由原来的专利权人变成了现在的专利权人,现在的专利权人有义务继续履行原来的专利许可合同。这主要是为维护交易安全,保护第三人利益。 合同签订后和履行前,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不必要,应当由当事人解除。 合同履行完毕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无效的决定对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因为专利权人对其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是没有责任的,而且受让人已经因得到专利权的保护而受益。为稳定经济秩序,专利权受让人不能要求返还。 但有两个例外。 第一,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不返还专利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转让人应当向受让人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转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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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中止审理审限可以延长吗
民事案件一般是不能因为中止审理就延长审理时限的,因为在中止审理期间根本就不计算审理时间,就是说正常情况下还是应该在6个月之内就审结完毕的。可是中止审理的时间是没办法确定的,只能等到这些因素消失之后法院才能恢复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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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中止审理的期限怎么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法院中止审理的期限怎么算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对中止审理的法定时间并无明确时间限定,对中止审理的情形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八十一条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到人民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审理。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中止审理原因中止审理是人民在审判过程中,因出现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情形,而决定中止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第182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
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3、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
4、不可抗力。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中止审理的处理办法如果上文中的第
1、
3、4种情况都是没有办法的,你只能等。如果是
第二种情况因为犯罪嫌疑人在没有判决之前不能认为其犯罪,因此不能要求公安机关进行缉拿。我国法律对于刑事案件没有缺席判决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于自诉案件,人民经审查发现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或者裁定驳回。《刑法》86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察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察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所以,只要司法机关立案受理,其追诉权将永久保存。今后不管何时,只要犯罪嫌疑人一出现,你就有权向提出控告。
法院中止审理的期限如何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法院中止审理的期限如何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对中止审理的法定时间并无明确时间限定,对中止审理的情形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八十一条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到人民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审理。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中止审理原因中止审理是人民在审判过程中,因出现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情形,而决定中止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第182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
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3、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
4、不可抗力。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中止审理的处理办法如果上文中的第
1、
3、4种情况都是没有办法的,你只能等。如果是
第二种情况因为犯罪嫌疑人在没有判决之前不能认为其犯罪,因此不能要求公安机关进行缉拿。我国法律对于刑事案件没有缺席判决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于自诉案件,人民经审查发现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或者裁定驳回。《刑法》86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察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察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所以,只要司法机关立案受理,其追诉权将永久保存。今后不管何时,只要犯罪嫌疑人一出现,你就有权向提出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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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中止审理提出的期限
中止诉讼案件的中止时间是得等待中止诉讼的情形消失后才能恢复审理,故它的时间是不好确定的。应该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判定。在符合案件中止的条件下案件是不能继续审理的,应该中止。但是中止并不是案件就此作废或者不再审理了,只是暂停案件的审理进程,等情况全部恢复正常的话就会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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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期限起止时间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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