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否属抚恤金?

最新修订 |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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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所支付的赔偿金并不是抚恤金,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死亡赔偿金是由保险公司支付的,要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赔偿,要按照本地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支付20年的费用就可以。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否属抚恤金?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否属抚恤金?

不属于抚恤金,交通事故去世的没有抚恤金。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而交通事故国家不可能给死者发放抚恤金的,除非死者是公务人员。从一般意义上说,死亡赔偿金属于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金。这种精神抚慰金以死者亲属由死亡事件所受的精神痛苦为填补对象。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赔偿的请求权人应以死者的近亲属为限。不具有近亲属关系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债权人),无权请求死亡赔偿。不法侵害他人生命权事实发生后,如果受害人没有近亲属,则侵权人并不承担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金如何分配?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按照下列规定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不是抚恤金,受害者出交通事故所获得的赔偿金,是按照交通事故的责任来确定的,如果认定为全责,肇事司机要赔偿受害者的全部损失,按照本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受害者的伤残等级计算赔偿金就可以,若导致受害者死亡的,要给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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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死亡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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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要计算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四条规定,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第五条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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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要计算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伤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期限并没有明确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该条文对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计算标准及其方法规定得较为详细,但对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的年限并没有做出明文规定,这就造成司法实践中对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数额的不确定性。另外,与该条例配套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实施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也仅对工亡职工配偶、父母等的最低适用年龄,而对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的年限亦未做出明确规定,致使该问题遗留至今。
工伤死亡后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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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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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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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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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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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后家属意见不同抚恤金能否发放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伤死亡后家属意见不同抚恤金能否发放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受工伤死亡的,其家属意见不统一的,其抚恤金应当暂停发放,等亲属意见统一以后,在进行发放。
一、工亡待遇: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如果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也不支付工亡待遇,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到;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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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抚恤金算遗产吗 如何分配死亡抚恤金
抚恤金不属于法定遗产形式。抚恤金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的一种补偿费用,是对死者家属的抚慰和经济补偿,应由受抚慰的家属享有。1、分配主体为死者的近家属,特别是那些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2、死亡抚恤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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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死亡抚恤金属不于遗产,遗产的继承范围,不包括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死亡抚恤金是给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丧葬费是处理死者后事的一种补助,死亡抚恤金为家庭的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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