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未成年人财产保护有哪些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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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之后父母分割财产是必须要考虑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有关的合法权益,虽然父母会离婚,但是父母离婚之后夫妻关系不在,但他们和孩子的亲属关系依然是不会发生任何改变的,父母是不能够随便处分本来是属于未成年的财产的。
离婚后未成年人财产保护有哪些规定?

(1)离婚时,明确家庭财产的种类、性质和范围,父母分割财产的行为,不能侵犯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利,即父母不能协议处分依法归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财产,否则应承担返还或者赔偿民事责任

(2)离婚时,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应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更有利于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教育,应对抚养子女一方予以倾斜和照顾,并且对于有些共有财产以赠与的方式确定其权利归未成年子女享有或者所有。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只是在共同生活期间有权使用。

(3)抚养子女的父方或者母方必须严格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保护管理归未成年人所有的财产,维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利,防止任何人侵犯,抚养子女一方非因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不得对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财产实施处分行为。

(4)父母离婚时,不直接对未成年子女行使亲权的一方,应给付抚养教育费用,获得抚养教育费用是未成年子女基于身份而产生的一项财产权利。依法承担给付抚养费义务而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子女可依法行使诉讼权,请求法律保护,不履行给付义务情节恶劣,造成未成年子女身心损害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离婚时确定的抚养费数额,在离婚后发生了变化,不能满足未成年子女抚养和教育的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需要以及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发生重大情事变更时,可以依法予以变更,包括增加、减少或者免除。

(6)离婚时,父母一方确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用其财物折抵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以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

因此如果是夫妻双方离婚,在财产的分割时,只能够分割彼此之间的共同财产。而属于未成年小孩的财产是不能够进行分割的。同时在夫妻离婚之后,其和小孩的关系是不会发生变化的,因此还是需要抚养小孩,并且是都需要对小孩的财产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不能够随便处置未成年小孩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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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
3、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学校能成为未成年监护人吗在法律上,学校成为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是有很严格的前提的,在一般情况下,学校是不能承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职责的。当然,在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各种学校伤害事故的发生这个问题上,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和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的想法是完全一致的。但如果有了不幸事故的发生,就应该依据法律上的“过错原则”,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就应该赔偿,没有过错的就不予赔偿。“有无过错”这条原则,是确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不应该把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认为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法律允许监护人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委托监护是监护人与受委托人之间关于受托人为委托人履行监护职责,处理监护事务的协议,因而实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然而学校与父母之间既不存在这种合同关系也未以任何形式默许这种委托关系,况且,对公立学校而言,学生的入学行为和学校的招生行为都受到行政法规或政策的约束,自由选择达成意思一致的可能受到限制,不具备构成合同关系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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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成年的兄、姐;
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配偶;
②父母;
③成年子女;
④其他近亲属;
⑤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出可以担任监护人。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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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护人能处分被监护人财产吗监护是为了监督、保护未成年人而设置的一项制度。其中,承担监督、保护义务的人称为监护人,受监督和保护的人称为被监护人。监护人一般由与被监护人有亲密关系的人承担。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肩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担任被监护人的代理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承担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法律同时规定了监护人除了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随意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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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能当监护人吗,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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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何确定对未成年人确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确定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
3、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学校能成为未成年监护人吗在法律上,学校成为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是有很严格的前提的,在一般情况下,学校是不能承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职责的。当然,在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各种学校伤害事故的发生这个问题上,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和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的想法是完全一致的。但如果有了不幸事故的发生,就应该依据法律上的“过错原则”,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就应该赔偿,没有过错的就不予赔偿。“有无过错”这条原则,是确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不应该把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认为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法律允许监护人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委托监护是监护人与受委托人之间关于受托人为委托人履行监护职责,处理监护事务的协议,因而实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然而学校与父母之间既不存在这种合同关系也未以任何形式默许这种委托关系,况且,对公立学校而言,学生的入学行为和学校的招生行为都受到行政法规或政策的约束,自由选择达成意思一致的可能受到限制,不具备构成合同关系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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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能当监护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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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学校能成为未成年监护人吗在法律上,学校成为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是有很严格的前提的,在一般情况下,学校是不能承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职责的。当然,在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各种学校伤害事故的发生这个问题上,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和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的想法是完全一致的。但如果有了不幸事故的发生,就应该依据法律上的“过错原则”,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就应该赔偿,没有过错的就不予赔偿。“有无过错”这条原则,是确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不应该把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认为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法律允许监护人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委托监护是监护人与受委托人之间关于受托人为委托人履行监护职责,处理监护事务的协议,因而实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然而学校与父母之间既不存在这种合同关系也未以任何形式默许这种委托关系,况且,对公立学校而言,学生的入学行为和学校的招生行为都受到行政法规或政策的约束,自由选择达成意思一致的可能受到限制,不具备构成合同关系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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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监护人可以处分被监护人财产吗问题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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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护人能否处分被监护人财产
(一)监护是为了监督、保护未成年人而设置的一项制度。其中,承担监督、保护义务的人称为监护人,受监督和保护的人称为被监护人。监护人一般由与被监护人有亲密关系的人承担。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肩监护人;
(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
(三)担任被监护人的代理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承担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法律同时规定了监护人除了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随意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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