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劳动纠纷打官司一般需要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审理期限可以延长六个月。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二、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劳动纠纷打官司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3、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证据材料一式3份(对方当事人只有一人时):法院留存一份,自己留存一份,对方当事人一份。
4、裁决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劳动纠纷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劳动纠纷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劳动者主要是指与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具有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身份者之间所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纠纷。
2、劳动纠纷的内容涉及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是为实现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争议。
劳动关系是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是为了实现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面发生的争议,就不属于劳动纠纷的范畴。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就业、工资、工时、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福利、职业培训、民主管理、奖励惩罚等。
劳动纠纷是不能直接打官司的,对于劳动仲裁裁决书有争议的,向法院起诉的时间是收到仲裁裁决书以后的15天之内,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起诉,就必须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书。不管庭审时间有多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需要配合法庭的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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