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造成医疗事故应该如何处罚?

最新修订 |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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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医生造成医疗事故的,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该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在承担行政责任的同时,该造成医疗事故的医生还需要向遭受医疗事故损害的当事人及其家属支付民事损害赔偿。
医生造成医疗事故应该如何处罚?

造成医疗事故的相关人员,包括医生或者护士,需要对患者,赔偿相关费用,并且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暂停该医务人员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执业活动。如果该医疗事故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卫生行政部门需要吊销该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

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如果在处理,医疗事故的过程中违反了该律,利用了他们职务的便利,收取了他人的财务或者利益,滥用职权,疏忽职守,或者发现了医疗机构或相关医生的违法行为,却没有查明,然后造成严重的后果,需要根据刑法的规定,制定相关人员,受贿罪,滥用职守罪,或者是其他相关罪,依法对相关人员,给予降级或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处罚当中对医疗事故的等级做出了分类,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在条例有对不同伤害所处的级数有详细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后需要有相关部门进行对医疗事故级数进行鉴定。进行鉴定的有关方法有医学鉴定法医鉴定,这两种鉴定有各自的优点,在不同的省市有相关的规定,有时候也可以自行选择。

需要赔偿的有关费用包括:医疗事故中患者所缴纳的医疗费,因为医疗事故的发生,对患者固定收入产生影响的误工费,患者的住院伙食补助费,还有患者陪护人所陪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医疗事故导致伤残的,需要赔偿残疾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品的费用。医疗事故中导致病患死亡的需要赔偿丧葬费。如果病患生前有被抚养人,需要赔偿他的被抚养人生活费。还需要赔偿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相关费用。

其实发生医疗事故之后,一般都是由医生或者是护士等医护人员所在的医疗机构向患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医疗机构对外承担责任之后,医疗机构可以向因过失或者是过错导致医疗事故的医护人员追偿,医护人员还需要被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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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造成医疗事故应该如何处罚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医生造成医疗事故应该如何处罚,医院误诊免责的情形有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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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被伪造医疗事故纠纷怎么处理,医疗事故纠纷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当事人向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但是医院对病历进行篡改和伪造。以至于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做出了“本例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鉴定结论。对于这样情况造成的纠纷该怎么办呢一旦病员及其家属提出医疗单位或者相关当事人违背了《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涂改、伪造病案行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向司法部门或有关部门申请文检。文检费暂由申请人支付。如确系涂改、伪造病案,由实施涂改、伪造行为一方承担文检费用。可由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提起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病历的正常补记和上级医师查房进行的修改(应保存原有字迹清晰可辨)不属于此范围之内。若除去涂改、伪造部分后,病情仍旧无法金顶的,则医疗事故技术委员会可不予鉴定。当事人还可以就病历想司法部门或者相关的其他部门申请文检,进行司法鉴定。一旦通过文检能够鉴定出病历确实不是原始病历的,就可以把他作为证据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然后根据重新做出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来进行处理决定。对于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决定,可以向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不服的,或者医疗事故技术委员会拒绝鉴定的,都可以直接向当地的人民进行,进而要求医院承担责任。
快速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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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会造成医疗纠纷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随着我国法制的逐步完善,人们对诉讼的认知观念的转变,近些年,医疗纠纷诉诸法律有明显的上升之势。医疗纠纷导致诉讼常见的原因有: 一、误解性医疗纠纷 因患者及其家属对医学认知及专业知识局限,或医务人员的解释态度等导致他们认为该医疗后果并非后果,而发生的纠纷,此种情况下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并无过失。 二、诊疗护理过程所致的医疗纠纷 这类纠纷是医患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类。是由于患者在医疗机构接受诊疗和护理时出现不良后果而与医方为其产生的原因、性质、因果关系等问题的认识产生的分歧或争议。 三、因输血导致异常反应与感染纠纷 患者在输血治疗过程中,因对输血血液的血型、品质的检查存在的缺陷,或对患者输血后出现的反应和症状未给予及时的观察与处理,导致患者出现输血反应并发症的产生的医疗纠纷。 四、医用产品质量缺陷损害纠纷 因使用的医疗器械和医用卫生材料的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致使求医人员健康受损产生的纠纷。 五、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损害纠纷 因预防免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出现过失,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功能障碍或其他非必要的损害而引起的纠纷。 六、医院内感染纠纷 患者在住院期间,因医院环境和医疗行为所引起的细菌、等生物性感染。包括内源性感染和外源性感染两类。前者指来自患者机体内部,因长期受肿瘤等疾病影响使患者自身抵抗力下降引起的;后者由于非患者病体原因引起的。 七、医疗美容损害引起的纠纷 另外,医疗纠纷还包括因医疗服务合同中的先合同义务、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如先知、保密义务引起的其他纠纷。
医疗过错未造成损失,医院是否有义务赔偿医疗
[律师回复] 一、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 只有医疗机构在实施医疗行为中存在“过错”的前提下,才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损害后果,仍希望其发生或放任其发生。如:医院为获取利益出售假药、给患者使用过期药品,进行不该实施的手术等。“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结果应当预见或能够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未预见,或虽已预见,但因过于自信,以为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后果。如:医院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提示告知义务等。 2、医疗行为具有“违法性”。 违法的客体包括法律和法规,如《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母婴保健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部门规章,如《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此外,还包括评判医疗行为是否得当重要依据的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护理规范等。这些法律、法规、规范,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工作依据和“指南”。如果违反这些“法”,则使医疗行为具有了违法性,存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可能。 3、患者有人身损害结果。 只有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果时,侵权行为人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种损害主要是指患者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如病情加重、器官功能的减退或丧失、患者死亡等,而损害的结果既包括物质性的,如为补救治疗等支出的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等,也包括精神层面所遭受的伤害,如给患者或患者家属造成精神痛苦,侵犯患者隐私权等。 4、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活动是一项侵袭性的特殊行为,法律允许医务人员按照医疗常规及流程对患者身体进行特殊侵袭以治疗患者的疾病。如打针、输液、手术等。所以,绝大多数的医疗行为在给患者治疗疾病、抢救生命、提供健康服务的同时,也可能会给患者造成损害。但是,这种损害必须是医务人员有过错或医疗行为违法所造成的,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损害后果的发生与医疗人员的过错、医疗行为的“违法”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二、如何判断医疗过错? 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相当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可能,并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说应注意而未注意的,即应负过失责任。新过失理论,则认为过失不仅指应加责罚的心理状态,还应就行为的客观状态是否适当加以斟酌判断。即除行为与结果之因果关系及预见可能性之外,尚须就行为在客观上有无过错,加以审认。
医疗事故案件中的医疗费被伪造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当事人向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但是医院对病历进行篡改和伪造。以至于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做出了“本例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鉴定结论。对于这样情况造成的纠纷该怎么办呢一旦病员及其家属提出医疗单位或者相关当事人违背了《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涂改、伪造病案行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向司法部门或有关部门申请文检。文检费暂由申请人支付。如确系涂改、伪造病案,由实施涂改、伪造行为一方承担文检费用。可由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提起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病历的正常补记和上级医师查房进行的修改(应保存原有字迹清晰可辨)不属于此范围之内。若除去涂改、伪造部分后,病情仍旧无法金顶的,则医疗事故技术委员会可不予鉴定。当事人还可以就病历想司法部门或者相关的其他部门申请文检,进行司法鉴定。一旦通过文检能够鉴定出病历确实不是原始病历的,就可以把他作为证据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然后根据重新做出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来进行处理决定。对于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决定,可以向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不服的,或者医疗事故技术委员会拒绝鉴定的,都可以直接向当地的人民进行,进而要求医院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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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造成医疗事故应该如何处罚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医生造成医疗事故应该如何处罚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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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医院未造成损害,医疗过错赔偿,医疗责任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一、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 只有医疗机构在实施医疗行为中存在“过错”的前提下,才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损害后果,仍希望其发生或放任其发生。如:医院为获取利益出售假药、给患者使用过期药品,进行不该实施的手术等。“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结果应当预见或能够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未预见,或虽已预见,但因过于自信,以为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后果。如:医院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提示告知义务等。 2、医疗行为具有“违法性”。 违法的客体包括法律和法规,如《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母婴保健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部门规章,如《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此外,还包括评判医疗行为是否得当重要依据的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护理规范等。这些法律、法规、规范,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工作依据和“指南”。如果违反这些“法”,则使医疗行为具有了违法性,存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可能。 3、患者有人身损害结果。 只有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果时,侵权行为人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种损害主要是指患者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如病情加重、器官功能的减退或丧失、患者死亡等,而损害的结果既包括物质性的,如为补救治疗等支出的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等,也包括精神层面所遭受的伤害,如给患者或患者家属造成精神痛苦,侵犯患者隐私权等。 4、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活动是一项侵袭性的特殊行为,法律允许医务人员按照医疗常规及流程对患者身体进行特殊侵袭以治疗患者的疾病。如打针、输液、手术等。所以,绝大多数的医疗行为在给患者治疗疾病、抢救生命、提供健康服务的同时,也可能会给患者造成损害。但是,这种损害必须是医务人员有过错或医疗行为违法所造成的,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损害后果的发生与医疗人员的过错、医疗行为的“违法”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二、如何判断医疗过错? 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相当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可能,并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说应注意而未注意的,即应负过失责任。新过失理论,则认为过失不仅指应加责罚的心理状态,还应就行为的客观状态是否适当加以斟酌判断。即除行为与结果之因果关系及预见可能性之外,尚须就行为在客观上有无过错,加以审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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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造成的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医生造成的医疗纠纷如何处理问题解答如下, 医生造成的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 “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从理论上讲,医疗合同纠纷也可进行仲裁解决,但仲裁解决医疗纠纷还不受重视。国家对医疗民事纠纷的干预表现为民事诉讼,需要当事人才能发生。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解决。
医疗纠纷误区
误区之
一:医疗纠纷等同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而医疗纠纷通常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当事人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必须经过行政或法律的调解、裁决才可了结的事件。
误区之
二:病人进医院等于进“保险箱”
因新技术、新设备和新疗法导致的医疗纠纷也逐渐出现,人们享受现代文明的同时,也增加了受损害的风险。最高明的医生也不能包治百病,病人进医院不等于进了“保险箱”。
误区之
三:经济补偿等于经济赔偿
在众多的医疗纠纷中,有的已构成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各地制定的实施细则的规定,对鉴定为医疗事故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目前中国的医疗纠纷是特别不好处理的事情。
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广义的医疗纠纷包括医患双方发生的民事纠纷(民事赔偿等)、行政纠纷(行政处罚等)、刑事责任(医疗事故罪等)。
医生造成的医疗纠纷能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医生造成的医疗纠纷能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医生造成的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 “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从理论上讲,医疗合同纠纷也可进行仲裁解决,但仲裁解决医疗纠纷还不受重视。国家对医疗民事纠纷的干预表现为民事诉讼,需要当事人才能发生。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解决。
医疗纠纷误区
误区之
一:医疗纠纷等同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而医疗纠纷通常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当事人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必须经过行政或法律的调解、裁决才可了结的事件。
误区之
二:病人进医院等于进“保险箱”
因新技术、新设备和新疗法导致的医疗纠纷也逐渐出现,人们享受现代文明的同时,也增加了受损害的风险。最高明的医生也不能包治百病,病人进医院不等于进了“保险箱”。
误区之
三:经济补偿等于经济赔偿
在众多的医疗纠纷中,有的已构成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各地制定的实施细则的规定,对鉴定为医疗事故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目前中国的医疗纠纷是特别不好处理的事情。
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广义的医疗纠纷包括医患双方发生的民事纠纷(民事赔偿等)、行政纠纷(行政处罚等)、刑事责任(医疗事故罪等)。
医生造成的医疗纠纷该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生造成的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 “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从理论上讲,医疗合同纠纷也可进行仲裁解决,但仲裁解决医疗纠纷还不受重视。国家对医疗民事纠纷的干预表现为民事诉讼,需要当事人才能发生。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解决。
医疗纠纷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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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纠纷等同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而医疗纠纷通常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当事人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必须经过行政或法律的调解、裁决才可了结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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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病人进医院等于进“保险箱”
因新技术、新设备和新疗法导致的医疗纠纷也逐渐出现,人们享受现代文明的同时,也增加了受损害的风险。最高明的医生也不能包治百病,病人进医院不等于进了“保险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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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济补偿等于经济赔偿
在众多的医疗纠纷中,有的已构成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各地制定的实施细则的规定,对鉴定为医疗事故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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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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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造成医疗事故应该怎样处罚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医生造成医疗事故应该怎样处罚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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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医生造成的医疗纠纷要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医生造成的医疗纠纷要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医生造成的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 “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从理论上讲,医疗合同纠纷也可进行仲裁解决,但仲裁解决医疗纠纷还不受重视。国家对医疗民事纠纷的干预表现为民事诉讼,需要当事人才能发生。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解决。
医疗纠纷误区
误区之
一:医疗纠纷等同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而医疗纠纷通常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当事人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必须经过行政或法律的调解、裁决才可了结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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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病人进医院等于进“保险箱”
因新技术、新设备和新疗法导致的医疗纠纷也逐渐出现,人们享受现代文明的同时,也增加了受损害的风险。最高明的医生也不能包治百病,病人进医院不等于进了“保险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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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济补偿等于经济赔偿
在众多的医疗纠纷中,有的已构成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各地制定的实施细则的规定,对鉴定为医疗事故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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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造成的医疗纠纷可以报警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医生造成的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 “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从理论上讲,医疗合同纠纷也可进行仲裁解决,但仲裁解决医疗纠纷还不受重视。国家对医疗民事纠纷的干预表现为民事诉讼,需要当事人才能发生。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解决。 医疗纠纷误区 误区之一:医疗纠纷等同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而医疗纠纷通常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当事人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必须经过行政或法律的调解、裁决才可了结的事件。 误区之二:病人进医院等于进“保险箱” 因新技术、新设备和新疗法导致的医疗纠纷也逐渐出现,人们享受现代文明的同时,也增加了受损害的风险。最高明的医生也不能包治百病,病人进医院不等于进了“保险箱”。 误区之三:经济补偿等于经济赔偿 在众多的医疗纠纷中,有的已构成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各地制定的实施细则的规定,对鉴定为医疗事故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目前中国的医疗纠纷是特别不好处理的事情。 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广义的医疗纠纷包括医患双方发生的民事纠纷(民事赔偿等)、行政纠纷(行政处罚等)、刑事责任(医疗事故罪等)。
医生造成的医疗纠纷能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医生造成的医疗纠纷能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医生造成的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 “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从理论上讲,医疗合同纠纷也可进行仲裁解决,但仲裁解决医疗纠纷还不受重视。国家对医疗民事纠纷的干预表现为民事诉讼,需要当事人才能发生。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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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纠纷等同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而医疗纠纷通常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当事人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必须经过行政或法律的调解、裁决才可了结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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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病人进医院等于进“保险箱”
因新技术、新设备和新疗法导致的医疗纠纷也逐渐出现,人们享受现代文明的同时,也增加了受损害的风险。最高明的医生也不能包治百病,病人进医院不等于进了“保险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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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济补偿等于经济赔偿
在众多的医疗纠纷中,有的已构成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各地制定的实施细则的规定,对鉴定为医疗事故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目前中国的医疗纠纷是特别不好处理的事情。
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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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造成医疗事故应该要怎么处罚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医生造成医疗事故应该要怎么处罚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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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您好做手术造成医疗事故向法院申请医疗鉴定要多少钱?
[律师回复]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多少钱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按首次(市级)鉴定2200元例次,(省级)鉴定3200元例次收取;专家在7人以下的,按首次(市级)鉴定1700元例次,(省级)鉴定2200元例次收龋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在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受理通知书后,如遇以下三种情况应按要求缴纳鉴定费: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的,由双方协商缴纳预缴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的鉴定,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缴纳预缴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由医疗机构支付鉴定费,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争议处理的申请人支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院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移交医学会进行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医患双方提交鉴定材料、组织专家鉴定组、召开鉴定会、专家合议形成鉴定结论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书(医患双方各执一份)。医疗鉴定是对事故的受害人进行鉴定,当然需要受害人本人到场;费用问题,必须根据不同程度的案情决定,一般从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如果对方有过错,按过错程度支付你的鉴定费用,并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收费标准:国家发改委公布《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及《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根据规定,尸体解剖的基准价为2500元至6000元不等;医疗纠纷鉴定每例收费4300元;伤残程度评定每例700元;精神状态鉴定为每例600元;手印鉴定则为每枚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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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生应该做哪些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生应该做哪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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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非法行医未造成医疗事故会判刑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非法行医作出相关规定: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一)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第四条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五条本解释所称“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参照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认定。
医生造成的医疗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医生造成的医疗纠纷应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医生造成的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 “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从理论上讲,医疗合同纠纷也可进行仲裁解决,但仲裁解决医疗纠纷还不受重视。国家对医疗民事纠纷的干预表现为民事诉讼,需要当事人才能发生。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解决。
医疗纠纷误区
误区之
一:医疗纠纷等同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而医疗纠纷通常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当事人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必须经过行政或法律的调解、裁决才可了结的事件。
误区之
二:病人进医院等于进“保险箱”
因新技术、新设备和新疗法导致的医疗纠纷也逐渐出现,人们享受现代文明的同时,也增加了受损害的风险。最高明的医生也不能包治百病,病人进医院不等于进了“保险箱”。
误区之
三:经济补偿等于经济赔偿
在众多的医疗纠纷中,有的已构成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各地制定的实施细则的规定,对鉴定为医疗事故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目前中国的医疗纠纷是特别不好处理的事情。
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广义的医疗纠纷包括医患双方发生的民事纠纷(民事赔偿等)、行政纠纷(行政处罚等)、刑事责任(医疗事故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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