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罪的报案程序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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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逃税罪的报案程序为收集证明他人逃税了的证据、带上这些证据到当地税务稽查局举报。需要注意的是,提交的举报材料需要具有真实性。公民可以采取实名、或者是匿名的方式进行举报。
逃税罪的报案程序是怎样的?

一、逃税罪报案程序是怎样的?

1、逃税罪的报案程序为收集证明他人逃税了的证据、带上这些证据到当地税务稽查局举报。,也可以进税务网站举报,举报需要有公司偷税漏税的相关资料,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过去,还有一种就是打电话匿名举报,把知道的怎样偷税漏税的真实情况说给他们听,税务稽查马上会行动起来的。

2、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经税务机关立案查实处理并依法将税款收缴入库后,根据本案检举时效、检举材料中提供的线索和证据详实程度、检举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以及收缴入库的税款数额,按照以下标准对本案检举人计发奖金:

(1)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以下的奖金;

(2)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给予6万元以下的奖金;

(3)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给予4万元以下的奖金;

(4)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给予2万元以下的奖金;

(5)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给予1万元以下的奖金;

(6)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给予5000元以下的奖金。

二、哪些情况举报逃税没有奖励?

(一)匿名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或者检举人无法证实其真实身份的;

(二)检举人不能提供税收违法行为线索,或者采取盗窃欺诈或者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手段获取税收违法行为证据的;

(三)检举内容含糊不清、缺乏事实根据的;

(四)检举人提供的线索与税务机关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无关的;

(五)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已经发现或者正在查处的;

(六)有税收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在被检举前已经向税务机关报告其税收违法行为的;

(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获取信息用以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的;

(八)检举人从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处获取税收违法行为信息检举的;

(九)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予奖励的其他情形。

公民在发现他人实施逃税行为之后,可以选择向相关部门举报。当然,举报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关证据、或者是提交相关证明被举报者确实实施了逃税行为的线索,对于不提交相关材料的,那么举报极有可能并不会被相关部门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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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逃税罪有前置程序吗?
逃税罪是没有前置程序的,对于前置程序一般是在行政处罚的过程中涉及到的,而对于逃税罪是需要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虽然可以也需要面对行政罚款,但法律上并没有对行政罚款认定为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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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酒驾逃逸的处罚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酒驾肇事逃逸的处理流程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规定。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应当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 1、民事赔偿责任:肇事逃逸,应该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对方因此次事故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发生的费用,都要由肇事逃逸方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受害人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事故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违法责任:酒后驾驶,绝对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交通事故逃逸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吗 在实践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如果驾驶员逃逸,大部分会被认定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法律上的依据主要是的行政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另外还有公安部的规章《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偷税漏税补交程序怎样进行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偷税漏税补交程序如何进行?
1、补交税歀需要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1)需补缴人姓名;
(2)需补缴人身份证号码;
(3)需补缴人月工资金额;
(4)需补缴人要补缴的月份;
(5)需补缴人地址及邮编。
2、做好补交申报报表。
3、将申报报表提交到税务局,由税务局出具通用缴款书。
4、最后到银行去进行缴税,缴完税3-5天即可出具完税证明。
偷税漏税处罚标准
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6.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7.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刑法条文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应占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第二百零四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 出口退税 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 ,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二条 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 执行 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办理出口退税的程序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申请条件 1.必须经营出口产品业务,这是企业申办出口退税登记最基本的条件。 2.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简称,是企业或组织是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3.必须是实行经济核算的企业单位,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会计工作体系,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并在银行开设帐户,可以对外办理购销业务和货款结算。 凡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单位,一般不予以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方法 1.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税和退税的办法,即对出口货物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在前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增值税予以退税; 2.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对出口货物本道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所采购的原材料、包装物等所含的增值税允许抵减其内销货物的应缴税款,对未抵减完的部分再予以退税。 出口退税的税款实行计划管理。财政部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出口退税计划,同国家税务总局分配下达给各省(区、市)执行。不允许超计划退税,当年的计划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全部实行计算机电子化管理。通过计算机申报、审核、审批,从2020年起启用了“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对企业申报退税的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实现了与签发单证的政府机关信息对审的办法,确保了申报单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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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网上纳税申报程序
防伪税控IC卡抄税;防伪税控远程报税,等待比对;增值税网上申报及扣款;申报数据上传成功后,在左侧报表菜单栏中选中已经上传过的税种,点击上方工具条中“受理结果”选项,如果无税则提示“申报成功”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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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补交程序该怎么进行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偷税漏税补交程序该怎么进行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偷税漏税补交程序如何进行?
1、补交税歀需要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1)需补缴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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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需补缴人月工资金额;
(4)需补缴人要补缴的月份;
(5)需补缴人地址及邮编。
2、做好补交申报报表。
3、将申报报表提交到税务局,由税务局出具通用缴款书。
4、最后到银行去进行缴税,缴完税3-5天即可出具完税证明。
偷税漏税处罚标准
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6.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7.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刑法条文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应占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第二百零四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 出口退税 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 ,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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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理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理程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2、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院《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另外,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二、交通事故对方不肯负责任,怎么样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
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程序
[律师回复] 怎样才算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一个主客观相一致的行为,因此认定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必须从主观、客观两个方面把握。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是一个主客观相一致的行为,即行为人除了必须具有逃逸的客观外在行为方式,同时还必须具有逃逸的故意,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表明逃逸行为的心态只能是故意,如果仅仅具备离开现场的外部特征,而不存在逃逸的主观故意,则不能认定为此处的“逃逸”。所以认定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必须从主观、客观两个方面把握。 一、认定逃逸存在一个前提条件即行为人对肇事事故应是明知的。如果行为人对肇事事故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使,主观上没有恶性。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只是在进行正常的驾驶行为。所谓的“逃逸”时不能成立的,如果对于这种驶离现场的行为以逃逸论处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是典型的客观归责,无论从刑事立法基本原则还是从司法公正角度出发都是不适宜的。当然,这里的“明知”并非要求肇事者对于其中所有的细节都有着具体的明知,只要坚持主客观统一的原则,对于肇事存在盖然性、可能性的明知,就符合要求。 二、逃避抢救义务以及其后逃避责任追究一般情况下,逃逸者不履行抢救义务和逃避责任的动机是重合的,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存在着并不逃避抢救义务但尽可能地逃避肇事责任追究或者不履行抢救义务但并不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单一动机的情况,前者如甲驾车将被害人撞成重伤后,将被害人尽快送到医院,但之后一走了之的情形。只要具备逃避抢救义务和逃避责任追究这两个动机中的任何一个,都应认为具备了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把“逃逸”的动机仅仅归结为“为逃避法律追究”了,不符合客观实际的,而且也如前文所述,它与立法本意相悖。实践中有时发生这种情况,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在事故场受到被害者亲属围攻,因害怕殴打报复,暂时躲避,或者在将受害者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害怕家属殴打报复、而暂时躲避,事后又主动归案。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害人亲属等由于一时冲动的非理性的悲愤情绪而对肇事者实施殴打报复的情形,并不少见。这种情况下肇事者的临时躲避行为要与逃逸相区分,在事故现场肇事者因为害怕遭受到受害者或者受害者亲属等人的殴打而逃离现场说明肇事后现场就有人,而且按常理,在场的人肯定会及时抢救伤者,事后又主动归案的,肇事者并未逃避抢救和责任认定,这种行为不能以“交通肇事后逃逸”论处。肇事者将受害者送到医院抢救,害怕家属殴打报复,暂时躲避,事后又主动归案,肇事者已履行了抢救义务,又不逃避责任,亦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进项税进项税税额抵扣认证的程序和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认证过程:
1、收到增值税进项税发票之后,检查抵扣联(
第一联)和发票联(
第二联)是否齐全,检查开票的内容和和每一联上时候盖上了财务章。
2、带上抵扣联去国税认证。
3、把抵扣联交给认证窗口,税务局工作人员会把抵扣联放入一个类似扫描仪的东西过一遍,然后还给你并且会打印出一式两联的增值税发票认证结果清单和认证结果通知书(清单和通知书是连在一起的两张纸),两联一共四张纸上都要自己盖上放在窗口的认证专用章。注意事项:
1、收到增值税发票不要折叠也不要撕掉带孔的边。
2、税务局认证时间一般为11日至月底最后一天,申报期不认证。(申报期不一定10号结束,以当月税务局公布的实际申报期为准)
3、必须在开票之日起180天内认证。
4、每天同一个企业只能认证一次,一次可以认证多张发票,但上午去一次,下午去一次就不行了。
5、认证后发票必须当月入账,发票对比信息两个月左右到达退税科。
6、认证回执有两张,一张报税时交税务局,一张企业备查。
7、收到增值税发票一定要尽早认证,如果有错误还有时间让开票单位重新开具,只需要作废错票,重新开具就可以了。而且,月末认证的人会很多,排队浪费时间。万一月底最后一天才去认证,发生错票,来不及重开,本月就不能及时入账,而且,开票单位再下月要开一张红票再开一张蓝票,比较麻烦和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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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漏税怎么举报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逃税漏税怎么举报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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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补交程序应该如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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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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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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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应占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第二百零四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 出口退税 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 ,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二条 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 执行 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小微企业税务申报程序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步、打开IE浏览器,在中输入网址进入网站,点击小规模企业申报大厅打开申报界面。
第二步、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再点击注册码输入按钮,输入查询到的注册码,点击确定后进入密码维护界面,设置本单位的登陆口令,并牢记该口令;
点击保存按钮后系统自动返回登陆界面,输入税号和刚刚设定的密码进入申报系统。(注意:以后可以直接使用税号和密码进行登陆)
第三步、是点击报表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者至小规模纳税人),填写申报表并保存。
第四步、点击报表填写→财务报表→分别填写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并保存。
第五步、在确保数据完全正确后,依次点击申报处理→上传申报数据→增值税申报表申报进行上传申报。
第六步、稍等片刻后再点击申报处理→反馈信息查询,进行申报情况和划款金额查询。
第七步、当企业有消费税或所得税申报时,打开报表填写,分别点击消费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或年度申报表,就能进入相应的报表,报表填写与申报方法同增值税申报表。
(注:在消费税申报表中,应税消费品名称栏中每一项的右下角均有一个红色三角形标志,点击即可看到详细内容,直接选择,不必再录入汉字)
第八步、如果企业需要申报重点税源信息采集内容,首先进行增值税、所得税等申报。申报数据上传后,相关数据自动导入到重点税源信息采集系统。
选择信息采集模块,在报表中通过下拉窗口,选择正确的采集内容。选择静态信息采集模块,分别录入相关报表,最后进行重点税源-企业信息表间审核。
第九步、用户申报成功后,即可进入查询打印模块,打印本月的纳税申报表,查询打印模块区分了税种,点击需打印的税种获得申报表。
(注意:年度所得税打印时须将税款所属年月改为税款所属年的最后一个月,如12)
第十步、点击主页面中右上方的即可退出本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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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漏税如何举报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逃税漏税如何举报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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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地税注销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地税注销流程是怎样的
一、注销办事流程
1、对于国地税共管户,纳税人一般须先办理国税注销登记后,再到地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纳税人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并到主管区局申请清缴发票和清缴税款。
3、纳税人办理完清缴发票和清缴税款后持《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前往主管区局或主管税务所的综合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4、税务人员录入注销税务登记受理信息,并向纳税人发放受理回执。
5、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注销税务稽查(核准) 、
6、纳税人凭主管税务机关实施注销税务稽查(核准)后加盖同意注销意见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原注销受理回执及税务登记证到主管区局或主管税务所的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注销核准手续。
7、税务人员的受理纳税人的注销核准申请后,收回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并为纳税人开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二、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股东会决议及其它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纳税人被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机关的吊销决定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国地税联合办证已办理国税登记注销的不需提供)
4、发票缴销申请表,发票领购簿和未使用的发票。
5、已办理社会保险费参保和缴费登记的纳税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不欠社会保险费证明。(注销前办理社保注销,未办社保户请附未办社保说明盖公章)
6、国税注销资料主要为:《税务事项通知书》(注销通知)、企业所得税申报审核表、纳税(增值税)稽核表(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国税局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7、清算期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以及财务报表
8、本月的申报信息
9、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10、地方各税费核查表
1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
、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
、清算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
、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处置情况明细表。
1
2、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你好,我朋友的一家公司之前受到了税务行政处罚,请问税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程序有哪些,谢谢
[律师回复]
一、概念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是指除法律特别规定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的以外,行政处罚通常所应适用的程序。简易程序适用于案情简单、处罚轻微的处罚案件,听证程序适用于案情复杂、争议较大、处罚可能较重的案件,一般程序则适用于介乎两者之间的案件。 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在适用范围上关键的不是案件是否重大、复杂,而在于当事人或行政机关认为是否有必要适用听证程序,而必要的标准是当事人和处罚机关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分歧。如果当事人并不要求听证,则无论如何重大的案件行政机关原则上都可以适用一般程序。  
二、一般行政处罚程序内容
(一) 立案  行政处罚程序中的立案,是指行政机关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控告、检举或本机关在例行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情况或重大违法嫌疑情况,认为有调查处理必要的,决定进行查处的活动。行政机关对于控告检举材料或来访的接受还不是立案活动,只有在对这些材料审查以后作出的进行调查的决定才是立案。 《行政处罚法》对立案程序未作统一的明确规定,但立案是行政处罚程序的开始,执法实践中大多案件需要经过立案程序。   
(二) 调查取证 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行为后,在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活动中所应当遵循的程序。要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必须要有证据。证据就是能够证明违法行为存在的客观事实。
1、证据的特点。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三个重要特点。所谓客观性就是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想像或者臆造的东西。所谓关联性就是证据必须是与案件有关联并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与案件无关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所谓合法性就是证据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收集来的事实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或者不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收集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
2、证据的种类。《行政处罚法》对哪些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没有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对作出的行政处罚负有举证责任。因此,行政处罚所依据的证据必须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要求,否则就可能在行政诉讼中败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包括书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等。
3、证据的收集方式。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证据的收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
一, 访问证人、收集证人证言相关证据。  第
二, 对涉嫌违法的场所、物品依法进行检查。  第
三, 抽样取证。抽样取证是在证据较多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可以按照科学的抽样方法,抽取一部分物品作为证据。 第
四, 先行登记保存。先行登记保存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所采取的一种证据保全措施。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先行登记保存必须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执法人员不能擅自采取。对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后,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
五, 查封、冻结、扣押。行政处罚法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可以查封、冻结、扣押,但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某些行政机关可以采用查封、冻结、扣押措施。因此,它们也是收集证据的三种重要形式。 为了保证行政机关做到依法行政,正确行使调查权和检查权,保证所收集的证据具有客观性,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被调查的人员出示证件。同时规定,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必须如实回答执法人员的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  
(三) 说明理由、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四) 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调查结果,作出决定 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应当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行政机关负责人,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1、违法事实确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受行政处罚的,根据情节轻重和具体情况,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事实确凿,但比较轻微,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可以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作出不构成违法的决定。  
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作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决定。为了保证行政处罚决定的公正、合法,《行政处罚法》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五)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2、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有关规定的事实和证据,以证明处罚的依据和便于当事人了解自己的违法所在。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7、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加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六) 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向当事人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如果当事人不在场,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即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和第二十六章关于送达的规定,即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和第二十六关于送达的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达文书即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即被处罚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或者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涉外送达几种。需要说明的是,适用一般程序时仍然应当适当共同程序,特别是告知程序、陈述和申辩程序。为此《行政处罚法》在一般程序的最后一条特别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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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伤的程序
申报工伤的程序:(一)工伤申报申请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二)工伤申报受理。(三)工伤认定: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款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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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印花税的申报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北京印花税如何申报? 1、自行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是一种传统的申报方式。 2、邮寄申报。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信封,通过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并向邮政部门索取收据作为申报凭证。 3、电文申报。数据电文,是指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经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储存或传递信息的电子方式。这些手段包括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 二、北京印花税申报流程? 1、进入省地方税务局网站,点击纳税申报,选择须申报的印花税征收品目,填写申报计税数据,进入计税页面后,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数据,申报成功之后,核对实际应缴纳的印花税税额正不正确,可以进行进行实时交款。 2、当发生需要缴纳印花税时:应交印花税金额低于500元可以带着合同或凭证原件(外文需要翻译件),到地税办事大厅或者代售银行购买印花票据,自行贴花划销。 3、应交印花税金额高于500元需要带着合同或凭证与案件,公章,地税综合纳税申报表(盖章了就不用带公章)到公司所属地税局办事大厅申报缴纳印花税。(税务局会给开票据,到银行缴纳后,回到税务局盖章)。
我是我们公司的股东,现在召开股东大会想要变更税务流程,想知道公司变更税务程序流程手续是什么?
[律师回复] 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
国家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税务登记表等);
其他有关证件。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登记书面申请报告。
(二)纳税人办理变更登记时,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按照表式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加盖企业或业主印章后,于领取变更税务登记表之日起十日内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核准后,报有权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予以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填发的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并按规定缴付工本管理费。
(一)注销登记的对象和时间
纳税人发生破产、解散、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书面申请报告;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应当自有权机关批准或者宣布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书面申请报告。
纳税人因变动经营地点、住所而涉及改变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工商登记前,或者在经营地点、住所变动之前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同时纳税人应当自迁达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或者在迁达地成为纳税人之日起十五日内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其程序和手续比照开业登记办理。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书面申报报告。
(二)注销登记的要求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缴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未使用的发票、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以及税收缴款书和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其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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