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量刑幅度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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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认定这项罪名之后,可以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要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来决定,如果行为人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自首情节的,也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如果存在单位犯罪行为,要对单位处罚金。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量刑幅度有什么?

一、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量刑幅度有什么?

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

二、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有哪些?

1、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2、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

3、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4、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

5、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

6、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三、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国家票据管理制度及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他人不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承兑、付款、保证、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可以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对这项罪名来说,在主观方面存在过失行为,而且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而犯罪的主体是特殊的主体,需要是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票据的管理制度,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客观方面需要存在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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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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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千元至3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 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⑵盗窃金融机构的;
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⑷累犯;
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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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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