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打工资构成经济犯罪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多打工资不构成经济犯罪,但是受到多打的工资的人会构成不当得利,因为劳动者受到的额外多打的工资时,并没有法律上的获得根据,此时是由于用人单位的失误造成的,用人单位可以请求劳动者返还,劳动者拒不返还会构成侵占。
多打工资构成经济犯罪吗?

一、多打工资构成经济犯罪吗?

多打工资不构成经济犯罪,一般属于不当得利,触犯了民法,但不构成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一)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

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

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权、所有权上负担的除去等;财产的消极增加,是指财产本应减少却因一定事实而未减少所产生的利益,如本应支出的费用而没有支出,实际上等于增加了财产。

(二)他方受有损失。

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

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

此处的损失,既包括财产的减少,也包括财产的消极减少。财产的积极减少,是指现存财产的减少。财产的消极减少,是指财产本应增加而未能增加。

(三)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即一方受损是他方获利所致。至于损失与利益的范围大小是否一致,形态是否相同,在所不问。

在返还利益时,利益小于损失的,以利益为准,利益大于损失的,以损为准。超出损失部分的利益,在扣除有关费用后,收缴国库。

(四)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是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可见没有法律的依据,是对于获得利益而言的,并不要求取得权力或财产也无合法依据。如加工人取得加工物的所有权是合法依据的,但他取得的该项利益却无法律上的依据,因此,应按不当得利制度返还该项利益。

如果取得利益有法律上的依据,即使相对人受有损失,也不构成不当得利,如赠与。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即包括取得利益时没有依据,也包括利益取得时有依据,尔后该依据消灭。如果买卖被撤销,一方从对方获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

不当得利其实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如果是一方受有损失,一方获得了利益,并且损失和利益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获得利益的一方并没有法律上的得利根据,此时就可以认定为得利人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部分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人,否则会被认定为侵占。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7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1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多打工资构成经济犯罪吗?
一键咨询
  • 174****80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6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1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7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4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5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7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2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8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7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1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8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5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2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7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众筹非法集资是不是构成经济犯罪?
一般的众筹是合法的,国家也积极倡导发展众筹模式,但众筹非法集资是犯法的,构成了经济犯罪,国家是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同事经济犯罪,他跟我不在一个科室,所以我也了解的不是很多,咨询下经济犯罪构成?
[律师回复] 西方观点
西方经济犯罪概念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种观点:
第一,以犯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基点来确定。认为经济犯罪是滥用经济交易的信誉关系,违反经济规律,危害整体经济秩序的非法获利行为。
第二.从经济犯罪行为所违反的法律规范出发,认为经济犯罪所违反的是国家调控经济活动的一切法律规范及保护个人财产权利的刑法规范。
第三、根据经济犯罪的主体来定义经济犯罪。例如,《牛津法律指南》将白领犯罪定义为“有良好地位,从事经营管理或其它专门职业的人所实施的与其职业有关的犯罪。”
第四、把经济犯罪的行为方式作为定义的基础。如藤木秀雄指出:“经济犯罪是正常的经济往来场合上活动的人们,在履行职务时,为图自己或第三人的利益所犯的触犯刑法或其它罚则的行为。”
上述观点对经济犯罪行为的认识有两个方面是可取的,一是经济犯罪是触犯调整社会经济活动各种规范的应受惩罚的行为;二是经济犯罪是危害整体经济利益的行为。但是,每一种观点又都存在各目的不足。
第一,把经济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客体简单地视为对“信誉关系”的滥用,实际是把具体的客体当作了整体的客体,因为诚实信用原则,毕竟只是复杂的社会经济生活的一个原则而不是全部原则。
第二.把经济犯罪归纳为一种非法的经营活动同样是以点代面,以部分代整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经营活动一般包括交换、消费等领域,而这些环节只不过是社会经济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三,把经济犯罪归纳为“非法经济行为”,同样不能包括所有危害社会经济生活的犯罪行为。例如,从德国《第二次防止经济犯罪法案》中就不难看出经济犯罪远远不是“非法经济行为”所能概括的。该法案所规定的“伪造明显有证据价值的数据”一罪。虽然主要是因为银行票据、支付等业务中要经常从计算机中检索和处理数据,用来计算利息和兑换比率率等。且由于这些数据经过处理能对将采的决策产生影响,因而必须加以保护。但此罪要求的犯罪构成仅是伪造明显证据之价值的数据。它并不要求行为人是否有利用这些数据进行其它经营活动的意图。那么,我们就不好把这种伪造当作“非法的经营活动”。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71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具体怎样构成经济犯罪?
若是满足特定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那么就构成了经济犯罪。诸如如果满足了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那么就会被认定为是涉嫌犯了诈骗罪。罪名是否成立,需要法院审理经济案件后确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1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怎么样才构成经济犯罪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怎么样才构成经济犯罪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经济诈骗多少金额构成刑事犯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经济诈骗的类型有很多,如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集资诈骗等,不同类型的经济诈骗,构成刑事犯罪的金额是不一样的,所以以具体的罪名而定。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
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非法集资是经济犯罪吗?
非法集资是经济犯罪,因为这种行为已经严重的侵犯到我们国家的市场管理秩序,所以必须要采取一定的制裁的方式,也就是需要对此采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非法集资是经济犯罪吗,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朋友是某公司的老总,但是近期有员工无故旷工,所以朋友就没有发补偿金给他们,想知道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会不会构成犯罪
[律师回复] 你好,由于劳动者的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六种情形
在下列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六种情形属于劳动者存在过失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发,法律赋予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即不管签订了多长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无需要任何埋由,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71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1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构成经济犯罪最高判多久?
构成经济犯罪最高判无期徒刑,因为根据我国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构成经济犯罪的情况之下,那么是有多种多样的犯罪,最高的是可以达到无期徒刑。构成经济犯罪最高判多久,这个问题是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朋友的弟弟年少轻狂,实在是太疯了,在公交车上偷别人的钱包寻乐子,咨询下经济犯罪的构成要件
[律师回复] 经济犯罪的构成要件从不同角度说明行为对法益的侵犯性和行为人的罪过性的实质内容。如果某种因素不具有这种实质内容,就不可能被刑法规定为犯罪构成要件。
犯罪构成要件是一种法律规定,而不是具体事实。最初的构成要件理论曾将符合法定构成要件的事实称为具体的构成要件,但当今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这种称谓混淆了法律规范与具体事实。以下所说的犯罪构成的具体要件或具体构成要件是指法律规定,而非具体事实。
犯罪构成由一系列主客观要素所组成,其中的“要素”就是构成犯罪必需具备的条件(犯罪构成要素);各个要素之中又包含若干因素(犯罪构成因素)。简而言之,若干因素组成一个要素,若干要素形成一个犯罪构成。犯罪构成不是各个要素的简单相加,而是各个要素的有机统一;各个要素按照犯罪构成的要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协调一致,形成为一个整体。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理论不发达,有的书上将犯罪构成和犯罪构成要素等同起来使用(即有时表述的是犯罪构成,实际上是指的犯罪构成要素,有时表述的是犯罪构成要素,实际上是指的犯罪构成),有的书上表述的犯罪构成实质上指的是犯罪成立条件。在读书的时候要注意结合语境进行判断。
经济诈骗是否构成犯罪,经济诈骗属于刑事案件还是民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诈骗是一种违法行为;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哄抢、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拘役或者管制,就追究其法律责任来说、“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就是刑事案件,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广播电视,行为人都有赔偿受害人的义务、医疗款物的、移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优抚、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较大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2、扶贫,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救济、抢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但不管是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案件、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按治安案件处理。法律依据,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诈骗。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诈骗行为只要涉案数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这一块属于民事案件范围,依照规定、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1。本法另有规定的,不是民事案件、五十万元以上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四)诈骗残疾人,并处罚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治安管理 > 多打工资构成经济犯罪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