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能否到婚姻登记地起诉?

最新修订 | 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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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案件不能到婚姻登记地起诉。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在离婚类型的案件的时候,一般情况之下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的,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时间的话,就是需要由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案件能否到婚姻登记地起诉?

一、离婚案件能否到婚姻登记起诉?

离婚案件不能到婚姻登记地起诉。起诉离婚需要到民事法院,到婚姻登记地只能是协议离婚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

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如果要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的话,双方当事人不能关于这个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如果人民法院能够认定双方当事人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状况之下,将会判决离婚,当然也是需要选准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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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婚姻登记不能提前预约登记?
[律师回复]   
一、如何在网上预约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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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预约的相关要点如下:
1、网上预约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自然月)之内的工作日。
2、预约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步骤,填写双方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如提供的信息有任何错误或不实之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3、婚姻登记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预约工作程序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没有到场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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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恶意修改、变更预约服务的有关程序和内容,或利用网上预约进行有偿服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害后果,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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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须亲自到场,不得单方或委托他人,不得冒名顶替。
  
2、双方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预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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