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发工资,股东不仅发工资,还要参与分红。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公司应该给自己的雇员发工资。股东不在公司上班,且不担任董事,监事职务,不但不应发工资,而且不能发工资。股东只能根据每个会计年度计算出的可分配利润,向其分配股利。任何将公司财产通过此方式以外的方式,转移给股东的行为,都可能被视为违反了公司资本保全原则。
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权是根据其最初创建公司出资金额来决定的,还要考虑是否参与经营管理,是否一方具有技术投入等因素,如果有一方参加经营可以适当增加其股份,一方投入技术支持也应当适量增加其股份,在确定好部分后,应当由合同形式写明股份比例,要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法人代表,然后在公司章程里确定商量好的投入比例。
二、股份制公司的股东出资瑕疵包括什么?
1、未足额出资。公司成立时,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二年内按照公司章程或是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股东将剩余的注册资本缴足。实践当中存在着首次出资额就不足20%,或没有缴纳剩余的80%,这就构成股东未足额出资。
2、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办理产权过户的实物,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没有交付实物。
3、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
4、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但股东要求替代出资。
5、作为出资的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格明显不足。
股份制公司的股东做管事是需要发工资的,需要按照股东实际的工作时间来计算工资。公司成立之时,要确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再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完成出资,若是在出资过程中出现抽逃出资,瑕疵出资的行为,股东要承担违约责任,要赔偿其他股东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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