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假加班工资怎么核算?

最新修订 | 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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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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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员工请假和加班工资是分开核算的,请假工资是会按请假一天扣除一天的工资;而对于加班工资是会按不同时段的加班情况来确定,休息日加班按日工资的二倍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按三倍的工资来支付。
员工请假加班工资怎么核算?

一、员工请假加班工资怎么核算

1、一般企业加班工资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1)对实行标准工时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对实行标准工时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实行标准工时和综合工时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一般企业请假工资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一般企业员工请假职员工资为原本应得的工资减去月基本工资除以(21.75天乘8小时)。

二、加班费的计算要算岗位工资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并不是岗位工资,加班费计算基数的规定是:

1、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等所有工资项目。

2、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类似“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都属于不明确的规定。

3、在实际中,有时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这时应该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因为职工的月奖具有“劳动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性质,属于工资组成部分。至于企业偶尔发放的如“周年庆典奖”等奖金则可不作加班费计算基数。

4、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5、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当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应将综合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员工请假肯定是会扣工资的,一般请一天扣一天的日工资,这需要在劳动者工作之前就要说明清楚,这样才不会产生纠纷;而对于加班工资是会按不同的加班情况来进行确定,法定节假日加班是可以高达三倍的日工资,而且法定节假日加班是不能调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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