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没发高温补贴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从事户外高温作业的,应当依法享有一定的津贴补偿,并记入工资总额。因此,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如果不发放高温津贴,即属于拖欠工资。此时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劳动者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提起劳动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二、有什么情况不能拿高温补贴?
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二)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三)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此外,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公司不发高温补贴,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受到法律制裁。虽然是在室外工作的员工,但是没有按照规定正常出勤,用人单位可以不给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劳动者在医疗期内,产假期间,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发高温补贴,由高温天气引发劳动者中暑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