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征收新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现行的《计划生育法》已经取消了社会抚养费的规定。一般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按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乘以超生子女数计征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新标准是什么?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新标准是什么?

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按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乘以超生子女数计征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抚养费数额和给付方式,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对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二、抚养费的承担方式

(一)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二)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三、抚养费给付期限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时止。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据此,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18周岁。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父或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只要生育孩子的数量超过两个,就需要按照当地的社会抚养费的缴纳标准,支付罚金。若没有能力支付,超生的子女不得上户,者也就意味着孩子不能接受教育。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施行并不会如此严格。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3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5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社会抚养费征收新标准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68****10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3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3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8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8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7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4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2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7****20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3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3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0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4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4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1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最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3、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社会抚养费征收新方法有哪些
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是泉州人,我们最近要交社会抚养费了,因为我没交过,所以我就想问一下2018泉州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与最新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1、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中山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的社会抚养费。
征收标准:45295元×3倍×1方=135885元
2、城镇居民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征收标准:45295元×3倍×1方×超生子女数
【农村居民超生征收标准】
1、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中山市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的社会抚养费。
征收标准:30012元×3倍×1方=90036元
2、农村居民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征收标准:30012元×3倍×1方×超生子女数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征收标准】
1、城镇居民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对男女双方分别按中山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
征收标准:45295元×2倍×1方=90590元
2、农村居民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对男女双方分别按中山市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
征收标准:30012元×2倍×1方=60024元
3、城镇居民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例第(一)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4、农村居民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例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征收社会抚养费新政策是什么
抚养费有很多种,其中一种就是征收社会抚养费,这种抚养费不是经常听说,所以会有许多的不懂,那么征收社会抚养费新政策是什么?各个地方有各个地方的标准,比如广东城镇户口超过一个子女的,一次支付三倍到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以下就来详细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刚刚才学习了一些关于社会抚养费的内容,但是我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的是,湖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2017新年有什么啊?
[律师回复] 广东新计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四)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你好,我有个朋友她老公和她婆子有点思想传统,非要她生个儿子才满意,但是她已经生了两个女儿了,再生一个就算超生了,就需要交社会抚养费,她让我帮她问一下最新的四川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根据2016年修订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四川三胎超生2017罚款标准详见下文:
第三十四条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夫妻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数量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按照双方当事人各自子女数分别累计计算,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当地县级统计部门公布的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
第三十五条 收养他人子女期满六个月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又没有正当理由的,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生育证生育的,依照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书面决定。
第三十七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可以依法申请分期缴纳。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2‰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社会抚养费最新征收标准是多少?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们在结婚前生了一个小孩,但我不是本地户口,现在两边都要我们缴纳社会抚养费,我老公那边计生办说我在这边教的社会抚养费他们不承认,否则不给小孩上户口,请问我该怎么办,福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2017是什么
[律师回复] 关于您提问的有关福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2017最新标准是什么给您如下回答
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6.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有下列严重情节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人,按较高的倍数征收:
(1)实际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收入,但无法核实其具体收入的,按照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2)违法多生育子女后没有及时报告,超过一年的,按照总收入的三至四倍征收;其中超过三年未主动报告或者经举报查实的,按总收入的五至六倍征收;
(3)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土地被纳入征地规划后,违法多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4)在违法生育前后藏匿、转移财产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5)拒不缴纳终止妊娠保证金,又拒不终止妊娠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6)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二至六倍标准内酌情决定计征倍数。
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以上规定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具体标准。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或非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再继续违法多生育或多收养的,每再多生育或再收养一个子女,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征收标准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各地会在自己的政府网上有具体征收标准
什么是从重征收社会抚养费,从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从重征收社会抚养费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多征收的意思。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经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计划生育 > 再婚生育 > 社会抚养费征收新标准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