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的截止期限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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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交通事故赔偿的截止期限实际上是没有限制性规定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但是如果是要求对方对此进行赔偿,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的话,需要注意有三年诉讼时效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是一年时间。
交通事故赔偿的截止期限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的截止期限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赔偿的截止期限实际上是没有限制性规定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伤害发生之日计算,其他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所以,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相对较短。

从治疗结束或者做好伤残鉴定或者交警调解失败开始计算。

二、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哪些赔偿项目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依照规定请求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具有规定情形的除外。交通事故致人身体损害的或死亡的,伤者或死者近亲属可以向对方索要赔偿,主要有三类情形,受伤未致残的、因伤致残的和死亡的:

1、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死亡的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另外,以上三种情况,受害人或死者的近亲属都可以向赔偿义务人索要精神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第一时间是需要报警,同时救助伤者,然后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肯定是需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还有就是根据相关人员的情况来确定一下双方的责任比例。根据双方应当承担的责任,肯定是可以确定最终的交通事故的赔偿的,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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