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事故后对方要换新的怎么办?
不可以要求更换新车,不管新车旧车,出了交通事故后,没有导致人员伤亡的,只能修复车辆。如果觉得新车被撞坏可惜,可以选择去店里维修,因为比较正规,维修技术好,配件也正宗,而且保险公司对于要求也是尽力满足的。
因车祸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修复。
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2、折价赔偿。
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3、牲畜赔偿。
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4、实物赔偿。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二、交通事故撞死人怎么赔
1、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4、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6、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7、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果是交通事故的责任方造成对方的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此时就是要承担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的责任,在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时,一般是要结合法定的计算标准,以及受害人的实际财产损失和实际人身伤亡结果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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