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容不真实是否还有效

最新修订 | 2024-09-10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603人
专家导读 此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若内容不真实,但能够表达当事人的意愿,合同是有效的,受法律的保护;若是内容不真实,还违反法律规定,并且违背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ArticleTitle}

一、合同内容不真实是否还有效

要按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如果合同内容不真实,但是合同内容仍然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2、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合同仍然可以有效;

3、不真实的地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违反双方真实意思的,合同无效

合同内容不真实,不代表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如果是当事人的一致意愿,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没有无效情形,那么该合同有效。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二、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有几种类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可撤销合同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3、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在受欺诈、受胁迫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明显违背了自愿原则:一方当事人称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合同,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用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三、合同内容和实际不符怎么办

合同内容和实际不符的,如果当事人对实际履行的义务表示接受的,则可以达成变更协议;如果不接受的,可以催告对方正确履行,如果履行不合约定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约定不明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就约定不明的事项制定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的内容不真实,可能是有效合同,也可能是无效合同,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意思表达不真实的合同有三种,第一种是由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第二种是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显示公平,第三种是采用欺诈或胁迫的手段,趁人之危时订立的合同,这三种合同都属于可撤销合同。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6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3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合同内容不真实是否还有效
一键咨询
  • 130****38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3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1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2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3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1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8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2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0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6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5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0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5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3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6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遗嘱内容不真实要怎样办?
如果遗嘱的内容不真实,也不会影响到真实部分,即遗产的有效内容可以受到处罚。遗嘱全部内容不真实的,遗嘱无效,对遗产的处分不受处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格式合同内容不真实合法么
如果发现格式合同内容不真实,该合同可能视为无效,格式合同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视为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代书遗嘱内容与事实不符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实施后订立的遗嘱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才能认定有效。
大陈与小陈为两姐妹,黄某为二人母亲,于3月趋势。大陈、小陈二人在其母黄某去世后因遗产分配发生争议。大陈拿出由其代为书写的但有其母黄某加盖手印及三位见证人签字的遗嘱,称父母留下的三套房产及两个店面由其继承其中两套房产及一个店面,小陈则继承一套房产及一个店面。小陈认为大陈出示的遗嘱无效,遂将姐姐大陈告上法庭,要求与姐姐大陈共同继承父母遗留的房产,由二人平均分配。小陈诉称大陈提供的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为无效遗嘱,本案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由其与大陈共同继承,平均分配。大陈辩称该遗嘱有其母亲的手印并有三位见证人的签字,可以证实遗嘱内容是其母黄某生前的真实意思,应当保护死者遗愿。经查明,黄某生前并不识字,三位见证人仅是在该遗嘱上签字,并未见证该遗嘱的形成过程,遗嘱也并未向三位见证人宣读,遗嘱系由大陈打印形成,且遗嘱上黄某姓名也为打印形成。
代书遗嘱内容与事实不符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实施后订立的遗嘱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才能认定有效。
大陈与小陈为两姐妹,黄某为二人母亲,于3月趋势。大陈、小陈二人在其母黄某去世后因遗产分配发生争议。大陈拿出由其代为书写的但有其母黄某加盖手印及三位见证人签字的遗嘱,称父母留下的三套房产及两个店面由其继承其中两套房产及一个店面,小陈则继承一套房产及一个店面。小陈认为大陈出示的遗嘱无效,遂将姐姐大陈告上法庭,要求与姐姐大陈共同继承父母遗留的房产,由二人平均分配。小陈诉称大陈提供的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为无效遗嘱,本案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由其与大陈共同继承,平均分配。大陈辩称该遗嘱有其母亲的手印并有三位见证人的签字,可以证实遗嘱内容是其母黄某生前的真实意思,应当保护死者遗愿。经查明,黄某生前并不识字,三位见证人仅是在该遗嘱上签字,并未见证该遗嘱的形成过程,遗嘱也并未向三位见证人宣读,遗嘱系由大陈打印形成,且遗嘱上黄某姓名也为打印形成。
代书遗嘱内容与事实不符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实施后订立的遗嘱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才能认定有效。
大陈与小陈为两姐妹,黄某为二人母亲,于3月趋势。大陈、小陈二人在其母黄某去世后因遗产分配发生争议。大陈拿出由其代为书写的但有其母黄某加盖手印及三位见证人签字的遗嘱,称父母留下的三套房产及两个店面由其继承其中两套房产及一个店面,小陈则继承一套房产及一个店面。小陈认为大陈出示的遗嘱无效,遂将姐姐大陈告上法庭,要求与姐姐大陈共同继承父母遗留的房产,由二人平均分配。小陈诉称大陈提供的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为无效遗嘱,本案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由其与大陈共同继承,平均分配。大陈辩称该遗嘱有其母亲的手印并有三位见证人的签字,可以证实遗嘱内容是其母黄某生前的真实意思,应当保护死者遗愿。经查明,黄某生前并不识字,三位见证人仅是在该遗嘱上签字,并未见证该遗嘱的形成过程,遗嘱也并未向三位见证人宣读,遗嘱系由大陈打印形成,且遗嘱上黄某姓名也为打印形成。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3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2024离婚协议真实版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协议真实版的内容有:男女双方的基本信息、婚姻情况、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夫妻婚前财产处理、债权债务的处理、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等。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公章真实,签名不实,合同效力怎么
[律师回复] 对于公章真实,签名不实,合同效力怎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一般都有一个行政章就是公章,一个财务章,一个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可用公章或合同章,具有法律效力。
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区别和联系
(一)区别: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在实际工作中,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二)联系:
而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规定,签字或盖章是选择关系,意味着要么签字,要么盖章,要么签字盖章同时具备,这三种情况对于合同成立的意义是相同的。由于印章极易被伪造,并且印章的名义所有者(即印文所表示其姓名或名称的印章拥有者)与实际控制者极易分离,所以,印章的证明力在本质上低于签名的证明力。我们在交易活动中应当更重视签名,因为签名与签名人之间联系的确定性要远远大于印章与印章名义人之间的联系,对方当事人只要当面签名,就可以在相当程度上保证其签名的效力与证明力。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行政答辩状真实范本包含哪些内容?
行政答辩状应该包含以下内容:1、首部,即题目,直接写上行政答辩状;2、正文,包含了当事人栏,案由部分,答辩部分。答辩部分应该提出自己的答辩主张;3、尾部以及附项,标明时间。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3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伤认定真实承诺是否有效?
工伤认定真实承诺不一定就是有效的。因为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或家属做出工伤承诺,但用人单位做出的工伤承诺书,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要是有违反法律的规定,那么该承诺书就是无效的,所以具体实践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定金的效力内容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定金的效力内容有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定金的效力内容有哪些
1.定金一旦交付,定金所有权发生移转。当定金由给付定金方转移至收受定金方时,定金所有权即发生移转,此为货币的特点决定的。
2.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在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时,并不能当然适用定金罚则。只有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可以适用定金罚则。当然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
5.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6.如果在同一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在一方违约时,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不能同时要求适用两个条款。
定金的概念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
《担保法》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故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23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只有真实签名的伪造欠条有效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即欠条只有负责人签名有效。
出具的欠条上虽然没有单位公章,但有负责人的签名,单位依法就应该承担还款责任。7月9日,河南省虞城县人民审结一起承包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杨某某防水材料工程款35568.95元。
2007年2月份,被告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了虞城县大同路中段7号楼工程,工程负责人安金龙,原告杨某某承包了为7号楼进行防水施工的全部工程。几个月后,总共欠原告杨某某防水工程款35568.95元,安金龙于2007年9月29日给原告出具了一张欠条,该欠条注明欠款人为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欠条上没有被告的公章,只有负责人安金龙的个人签名。后安金龙去向不明,原告杨某某就多次向被告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催要此款,而被告以欠条上无单位公章、不欠原告工程款为由拒绝偿还。
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安金龙向原告出具的欠条上虽然没有被告的公章,但有工程负责人安金龙的签名,安金龙作为7号楼负责人向原告出具欠条的行为明显系职务行为,依法应有被告承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相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陈律师提示,现实中,类似情况经常发生。欠条是否有效,关键在于代表企业签字的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以及是否有足够权限,而没有企业公章不足以影响欠条的法律约束力。
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变更指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变更指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变更,怎样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避免因重大误解造成损失,是当前建设企业应重视的问题。  比如,在采购建筑材料的过程中,购销双方如果以确认书的形式对合同的最终成立进行确认的话,一定要留意一下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是否已变更,如果变更就要考虑是否接受合同的最终认定,以及怎样调整履约方案。不然,因履约与合同内容不符造成的损失就要单独承担了。  一般来说,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的签订过程一般包括要约和承诺过程。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要具体明确;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根据《合同法》第30条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签约双方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因此,签约过程中,无论是要约方还是承诺方一定要留意一下合同的内容与先前比较有无变化,再签字。  《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如果因重大误解签订了合同,《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其规定。还有一种补救措施就是: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或仲裁机构(合同中规定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请求变更或撤销,撤销权要在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因此,当事人不要错过时效,避免损失扩大。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治安管理 > 合同内容不真实是否还有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