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十万信用卡还不起了怎么办
信用卡欠款十万还不上的可以和银行协商还款。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可能会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恶意透支一万元以上的,即可立案追诉。对于没有能力偿还的,可以先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或者分期还款,银行一般会同意的。如果不是恶意透支,银行可以进行民事起诉,要求持卡人偿还相应欠款,持卡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还款责任。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二、构成信用卡诈骗的“四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信用卡的管理制度,同时包括银行以及持卡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信用卡。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具体行为表现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作骗;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
本罪必须是利用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大”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要界限,对于数额不是较大的信用卡诈骗行为,可以追究其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没有诈骗故意,即使违反有关信用卡管理规定获取了财物,也不能以犯罪论处。如不知是伪造、作废的信用卡而使用,善意透支等,也不能作犯罪论处。
信用卡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未还清是需要承担起法律的责任,如果意识到自己还不起,就需要与银行进行沟通协商,尽量以一个最好的方式来进行解决,所以,对于自己的债务一定要及时的偿还,在办理信用卡时就一定要确定自己有偿还的能力,这样才不会导致拖欠,影响自己征信记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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