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去世如何向其妻子催收?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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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债务人去世可以通过诉讼、协商等相关方式向其妻子催收。实际上债务人去世了,债权人可以主张权利,但是若属于个人债务的,是利用其遗产来进行清偿。若继承人继承财产的,应当在继承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债务人去世如何向其妻子催收?

一、债务人去世如何向其妻子催收?

债务人去世可以通过诉讼、协商等相关方式向其妻子催收。

债务人去世,债权人可以主张权利,向遗产继承者催收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如果欠债人留下的遗产数额小于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那么就不能全部拿回自己的钱,除非其继承人自愿偿还。

借款人未按期还款,出借人可以催还(要有催还的凭证,如催款单、手机催款信息记录等)欠款,看看是否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就及时起诉至法院,也可在借款人逾期不还款直接起诉至法院,如果有对方的财产线索,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因为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二、个人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

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享有这种特别担保的优先权人也不是对遗产全部均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倘若在供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则其不足的部分,仍然应当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清偿。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

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的清偿应以继承人已经知道的(包括债权人已经报明的)为限。继承人无从知道的债权当然也就无法清偿。对于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当在遗产债务清偿时一并清偿,以避免延缓整个遗产债务清偿的进行。对于那些附有条件而条件尚未成就的债权的清偿问题,情况较为复杂,不可一概而论,应由继承人和债权人互相协商,或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估价处理或请鉴定人评定数额。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清偿了优先债权以后,不够清偿已知的普通债权,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偿还。

债务人去世后,其债务是否需要清偿,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实际上如果留下遗产的,应当是利用遗产来清偿债务。继承人已经继承相关遗产的,继承人也需要在其继承的范围内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当然了,如果该笔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其配偶也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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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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