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协议怎么写是正确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4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招标代理协议中应当载招标代理合同的委托单位以及招标机构的基本信息、招投标的建筑工程的具体情况、委托单位以及招标机构的的基本权利义务、招标委托合同的报酬支付方式、争议的处理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等等。
招标代理协议怎么写是正确的?

招标代理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招标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招标委托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双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建立委托代理关系,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以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2、双方承诺本着对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负责的原则,为保证项目设计的质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努力,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招标工作。

二、委托范围

1、委托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分工

1、甲方职责

(1)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背景情况、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和项目招标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图纸等。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所需资金落实情况的证明。

(4)协助乙方进行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参与标前答疑会和开标大会。

(6)组建评标委员会。

(7)根据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乙方职责

(1)在甲方委托的招标范围内,组织招标工作。

(2)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

(3)招标文件的印刷和发售。

(4)编写和刊登本项目的招标公告。

(5)澄清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中的问题。必要时,修改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勘察和标前答疑会。

(7)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和主持开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将开标记录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8)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与甲方共同研究确定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中技术及经济专家由业主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当地政府专家库(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9)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与甲方签订合同。

(10)整理招标、评标文件交甲方存档。

3、共同责任

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活动进行过程中和招标完成后,双方均有责任对对方的有关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

四、费用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招标过程中自己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乙方直接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人民币)。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___%的代理费用作为本项目招标的前期费用,待整个招标结束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全部代理费。

3、乙方按有关规定收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并在招标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负责退回给投标单位(不计利息)。

五、保密

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

六、协议书生效及其它

1、本代理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规定与本协议相矛盾,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发包方想要招投标的时候,此时可以签订一份代理委托合同,让专业的机构代自己招投标,此时在该代理合同中,应当由委托单位以及招标机构之间协商达成一致之后订立相关的内容条款,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的时候,该合同可以作为处理依据。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4.4千字,阅读时间约1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8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招标代理协议怎么写是正确的?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7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1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4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8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7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4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3****10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3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0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4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2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7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2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6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6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招标书怎么写?如何正确书写招标书?
招标书一般由标题、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1、标题由招标单位名称、招标性质及内容、招标形式、文种四元素构成 2、正文,正文由引言、主体部分组成。引言部分要求写清楚招标依据、原因。3、结尾招标书的结尾,应签具招标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电报挂号等,以便投票者参与。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如何正确对待不按照招标代理公司执行的中标单位
[律师回复] 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或在合同签订时要求变更投标承诺和变更投标报价(含单价、合价和总价)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按违约赔偿处理;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招标人不能按期开竣工而造成的损失,按投标人承诺的误期违约金额扣除。
2.中标人若因报价过低致使合同无法签订和履行的.
1,或在合同签订、履行中无故要求变更投标承诺和变更投标报价(含单价;如果投标单位有以上情形之一的,收到“中标单位不执行招标结果”书面说明后你可以写申请到住建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让住建局处理就可以了,合同成立。中标人在通知书发出前放弃是缔约过失,在通知书发出后是违约责任:在招标文件中注明以下内容(个人经验仅供参考):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内,中标人未与招标人联系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不予退回其投标保证金。除此之外,按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作为要约,一般都把中标通知书发出作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承诺,都可以以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方式追究其责任对不按照招标结果执行的中标单位进行有效的制约、合价和总价)的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38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夫妻协议离婚怎么写是正确的啊?
[律师回复] 对于夫妻协议离婚怎么写是正确的啊?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二人都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已经达成了协议的情况下,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了。
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要带的材料有: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由此可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用不用带户口本的答案已经出来了,需要带户口本去办理。可是户口本丢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户口本能离婚吗?没有户口本怎么离婚呢?
1、申请补办户口本
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登报等);凭本人报告,遗失声明原件,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
2、到户籍部门开户籍证明
一般是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本人可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开好了户籍证明之后就可以拿着户籍证明、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就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了。
书写规范
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而离婚协议书中它不仅应明确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还应明确双方离婚后比较重要的问题,如孩子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等。离婚协议书写得好,将为双方日后的平静生活创造良好基础。反之,可能会虽然离婚,但是还有许多遗留问题给双方带来麻烦。
离婚协议书范文
协议人(男方):  身份证号:
协议人(女方):  身份证号:
协议人为明确婚前婚后双方财产所有权、债权债务承担及其他与财产权益相关的法律事宜,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作如下协议:
一、双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财产,不论双方在订立本协议后是否结婚,均归各自所有,另一方无论在任何条件下,均无权主张分割。
截止到协议签订时,男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一)不动产:
(二)动产:
截止到协议签订时,女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一)不动产:
(二)动产:
二、协议人双方婚后实行财产分别制,即婚后各自的财产收入、所得、购置的动产、不动产归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婚后取得的:
以上一方财产所得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分割,完全由取得一方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行使完全财产所有权。基于一方名义购得的财产所附权利义务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外一方无关。如在以一方名义购置不动产时,可由一方以自己名义签订买卖合同及贷款,该不动产所有权利义务以及产权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一方无关,若有必要,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购买方办理抵押贷款手续。一方婚前婚后的房屋贷款还贷部分,另一方不得再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三、婚前婚后,双方各自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若在婚后借债,任何一方在形成债务时,有向债权人告知“夫妻婚内财产分别制”的义务,即明确告知债权人,所借财物还债责任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担,与配偶无关,配偶不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债权人在知悉此事实前提下出借财物,否则,若由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担连带责任时,出借方应按另一方承担和履行连带义务的双倍向另一方支付补偿金。
四、为保证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所需经济支持,双方婚后可就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用于存放共同财产的银行账户等事项进行书面约定,该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五、双方所生子女的开支由双方承担,具体承担的数额和比例可由双方在子女出生后另行书面约定。该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虽名为“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但不影响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婚后财产处理等本协议约定相关事宜的效力。
七、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夫妻协议离婚要如何写是正确的啊?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夫妻协议离婚要如何写是正确的啊?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夫妻二人都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已经达成了协议的情况下,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了。
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要带的材料有: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由此可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用不用带户口本的答案已经出来了,需要带户口本去办理。可是户口本丢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户口本能离婚吗?没有户口本怎么离婚呢?
1、申请补办户口本
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登报等);凭本人报告,遗失声明原件,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
2、到户籍部门开户籍证明
一般是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本人可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开好了户籍证明之后就可以拿着户籍证明、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就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了。
书写规范
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而离婚协议书中它不仅应明确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还应明确双方离婚后比较重要的问题,如孩子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等。离婚协议书写得好,将为双方日后的平静生活创造良好基础。反之,可能会虽然离婚,但是还有许多遗留问题给双方带来麻烦。
离婚协议书范文
协议人(男方):  身份证号:
协议人(女方):  身份证号:
协议人为明确婚前婚后双方财产所有权、债权债务承担及其他与财产权益相关的法律事宜,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作如下协议:
一、双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财产,不论双方在订立本协议后是否结婚,均归各自所有,另一方无论在任何条件下,均无权主张分割。
截止到协议签订时,男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一)不动产:
(二)动产:
截止到协议签订时,女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一)不动产:
(二)动产:
二、协议人双方婚后实行财产分别制,即婚后各自的财产收入、所得、购置的动产、不动产归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婚后取得的:
以上一方财产所得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分割,完全由取得一方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行使完全财产所有权。基于一方名义购得的财产所附权利义务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外一方无关。如在以一方名义购置不动产时,可由一方以自己名义签订买卖合同及贷款,该不动产所有权利义务以及产权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一方无关,若有必要,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购买方办理抵押贷款手续。一方婚前婚后的房屋贷款还贷部分,另一方不得再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三、婚前婚后,双方各自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若在婚后借债,任何一方在形成债务时,有向债权人告知“夫妻婚内财产分别制”的义务,即明确告知债权人,所借财物还债责任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担,与配偶无关,配偶不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债权人在知悉此事实前提下出借财物,否则,若由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担连带责任时,出借方应按另一方承担和履行连带义务的双倍向另一方支付补偿金。
四、为保证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所需经济支持,双方婚后可就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用于存放共同财产的银行账户等事项进行书面约定,该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五、双方所生子女的开支由双方承担,具体承担的数额和比例可由双方在子女出生后另行书面约定。该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虽名为“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但不影响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婚后财产处理等本协议约定相关事宜的效力。
七、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无权代理后如何写诉请是正确的?
无权代理后正确的处理方式是:可以请求被代理人来进行损害赔偿。在我国的民事代理的规定中,代理人的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的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与有权代理相比较,此时除了代理人没有代理权之外,在其他方面并无差别。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定金协议如何书写是正确的?
定金协议正确的书写方式是包括定金合同的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具体明确的定金合同的内容、定金的具体数额以及定金合同的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0w+浏览
离婚协议补充协议书可以公正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离婚协议可以修改吗?”:
  
(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
  
(2)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去公证也一样,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
  
2、“如果一方偷拿到另一方的离婚协议书和身份证 他可以私自修改或者重新填写离婚协议内容吗? 是不是需要双方都去公证处签字才可以?”:
  (1)仅有另一方的身份证、拿不到另一方的本人签字的:他不能单方修改协议内容。
  (2)如果是到公证处公证:会要求两人同时到场表示意见,即使一方因故不能到场,公证处也应以电话形式或上门征求意见。
  
3、“就是男方拿到了女方的离婚协议和女方身份证 男方想私自修改协议 这样允许吗”:不是允许不允许的问题,修改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事,不用谁或哪个机关来允许或批准,只是他单方的修改无效。
  
4、“是不是得女方和南方去公证处双方签字才行 还有 就算不可以 如果男方拿到女方身份证和协议可以把离婚协议作废吗? ”:
  (1)如果想公证修改后的离婚协议:要求双方都亲自到场表示同意并签字才行。
  (2)离婚协议如果已经在民政局经领离婚证并备案:不会作废,只能是双方协商后补充或修改的问题。
  
5、“办理病退的话,拿到离婚协议(内容不向他)这个可以作为申请办理的一种证明吗?”:你这话表述不清,猜测意思应是:女方病退,男方凭女方的身份证能不能到公证处公证修改后的离婚协议,并以女方病退有病在身作为不能到场的理由?
  如果是这意思,公证处不应仅凭女方的病退证明、身份证就给做离婚协议公证,而应再电话或是上门征求女方的意见。
  
6、如果,双方还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还没有生效,此前双方可以将之前写的离婚协议作废或修改并公证,如果男方手里有女方的身份证、病退证明的,有可能能做公证。
  
7、建议:女方可以向男方要回自己的身份证和病退证明,不要给男方可乘之机、给自己留下隐患,如果男方不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
国有股权招拍挂之前是否可以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确定意向方
[律师回复]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涉及到国有资产监管的特别规定,又要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有股权向管理层转让等规定和相应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规则的规定,国有股权交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2)、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2)、清产核资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3)、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4)、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5)、申请挂牌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 6)、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7)、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8)、产权登记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9)、交易完成,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
国有股权招拍挂之前是否可以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确定意向方
[律师回复]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涉及到国有资产监管的特别规定,又要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有股权向管理层转让等规定和相应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规则的规定,国有股权交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2)、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2)、清产核资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3)、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4)、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5)、申请挂牌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 6)、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7)、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8)、产权登记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9)、交易完成,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买小产权房协议怎么写才正确?
小产权房买卖协议其主要内容有:买卖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房屋具体地点、面积等;价格几何,支付方式和时间;双方需要履行具体的义务;违约的责任;争议解决条款,双方签字及日期。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
(三)》)中涉及股权代持的有关条款如下: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二十六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可以参照物权法
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
怎样解除代持股协议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解除代持股协议要签订解除股权代持协议书。解除股权代持协议书具体格式如下: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一、事由:某年某月某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以乙方名义向丙方投资万元,并委托某某向乙方汇款万元用于丙方,自此乙方成为丙方名义上的股东,并代甲方持有丙方股份。
二、解除股权代持现根据三方各自发展战略,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代持股权关系,具体如下:
1、乙方将其持有的丙方股份转让给甲方;
2、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股款;
三、三方承诺为避免因股权代持产生的纠纷及解决因股权代持可能的产生的不利后果的承担问题,经三方协商一致,各方作出以下承诺:
1、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乙方持有丙方股权的行为给本公司造成的任何影响与乙方无关,若因此受到有关采取的法律措施或造成损失全部由本公司承担,与乙方无关。
2、乙方承诺: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终结,乙方不会向丙方主张任何股东权利。
3、丙方承诺:若因乙方代甲方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行为给本公司造成一切损失由本公司承担,与乙方无关。
四、其他
最后要签字盖章并注明签订日期和签订地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招标代理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需要写清委托人和建筑工程情况,标明双方的责任和权利,报酬的支付方式以及有争议时的解决方法,这样才能维护双方的利益,实现共赢。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股权代持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代持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股权代持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不予支持。
相关内容:股权代持的风险
1、关于股权比例的约定。公司的股权在未来存在多种变化的可能性,比如:代持股权的比例并非一成不变,公司未来的增资扩股将导致股权比例的稀释,则实际出资人的利益将很难得到保障。
2、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虽然司法解释肯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但是投资权益并不等同于股东权益,投资权益只能向名义股东(代持人)主张,而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张,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根据公司法解释,必须经过公司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实际出资人方可向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3、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风险。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在幕后,名义股东则在台前代为行使股东权利,面对各种诱惑,很可能出现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情形。比如:名义股东不向实际投资人转交资产收益,滥用股东权利(重大决策事项未经协商),擅自处置股权(转让、质押)等等。
4、名义股东的风险。比如:当实际投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时,若债权人追索,则名义股东需要在承诺的出资范围内承担补缴出资的义务,而不能以其不是实际投资人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38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代持股协议能否公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代持股协议能否公证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代持协议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公证,股权代持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代持股权的风险如下:
1、关于股权比例的约定,公司的股权在未来存在多种变化的可能性;
2、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
3、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风险,比如:名义股东不向实际投资人转交资产收益,滥用股东权利,擅自处置股权等。
4、名义股东的风险,比如:当实际投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时,若债权人追索,则名义股东需要在承诺的出资范围内承担补缴出资的义务,而不能以其不是实际投资人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5、未来股权转让的税务风险。如果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各司其职良好合作,以上风险也许都能避免。但是代持协议还有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即未来股权转让的税务风险。当条件成熟、实际出资人准备解除代持协议时,税务问题就随之而来,通常,税务机关对于当事人辩称因为股权代持关系,并未发生股权转让的说法并不认可,要求按照公允价值计算缴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不予支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工程招投标纠纷 > 招标代理协议怎么写是正确的?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