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没还拖太久催收招数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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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逾期时间的长短情况不同,一月以内算逾期,一般都会短信提醒;而超过一月以上算严重逾期,属于情况严重的,银行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催收。有些银行会转给合作的律师事务所催收,走法律途径。关于信用卡没还拖太久催收招数有哪些的详细解答,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内容
{ArticleTitle}

一、信用卡没还拖太久催收招数有哪些

银行催收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包括短信催收、电话催收、上门催收、法院起诉

第一阶段:短信催收

针对持卡人早期出现的逾期还款行为,一般在逾期15天以内,短信提醒或者给持卡人的亲戚朋友发送短信提醒。这个亲戚朋友的通讯方式银行是有数据在手,每个月人办卡的时候填的资料,在银行系统里会匹配相似的申卡人信息,比如身份证信息、联系人,通过关联,尽管持卡人不曾填过此人信息,银行都知道哪个是持卡人的亲戚朋友。

第二阶段:电话催收

当超过一个账单周期以上的逾期未还时。信用卡或银行贷款已经一个月以上未还,银行会进行电话通知或核实情况什么原因导致逾期未还。如果银行电话催收三次未还信用卡或银行贷款,银行就会按法定程序进行起诉。如果因某些事给拘留或者判刑导致未正常还款的,可向银行说明事实情况,免去逾期产生的后果。

第三阶段:上门催收

当超过90天以上的逾期未还,电话催收没有效果时,银行就会安排催收人员到持卡人居住地或工作地上门催收。

第四阶段:法院起诉

当超半年以上的逾期行为,且金额较大,银行就会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一般是银行总部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律师信、判决书一般都会寄到户籍所在地。法院判决下来以后,银行会去持卡人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经侦部门报案

二、信用卡欠的钱没还,怎么协商停息挂账

一、与银行客服协商

首先要主动拨打银行客服电话,说明要办理停息挂账业务,然后与银行客服积极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既要表达出自己具有强烈的还款意愿,还要说明目前无法按时还款的原因。

二、多次拨打客服电话

一般银行客服在沟通停息挂账相关事宜时都会拒绝,这时候需要多次拨打银行客服电话,积极去和客服沟通,表达自己的还款意愿,强调目前的资金问题,对于银行来说,如何收回存在风险的放款十分重要,基于这个考虑,银行会同意办理停息挂账。

三、协商还款方案

在银行客服同意办理停息挂账业务之后,银行会结合您的实际情况,与您协商后续还款的方案。一般银行都会通过制定免除一部分利息的还款方案,来保证您能及时还款,这样也是为了银行也能收回这笔放款,减少风险。

四、预约银行网点办理

银行客服与您协商好还款方案之后,会根据您的情况会为您预约可以办理相关业务的银行网点,重新签订还款协议,需要您携带相关证件前往银行网点办理。

五、办理完成,按时还款

在协议签订完毕之后,就需要按照新签订协议规定的方式按时还款,如果逾期的话会直接影响到个人征信,对于后续借款也会产生负面影响,而且在协商过停息挂账的方案后再逾期的话,可能面临银行的高额罚息。

三、信用卡没办法还款,征信被黑了怎样修复

1、首先持卡人知道自己被拉黑的情况下,要及时与发卡银行进行沟通并告知逾期原因,表明自己并非有意逾期。

2、其次在知道自己已经被拉黑的情况下,持卡人要及时去还款。只要在发现逾期后及时还款,银行可能会酌情处理逾期记录。

3、最后持卡人不要停止使用该张信用卡,对于被拉黑的信用卡要继续使用。用良好的用卡记录来覆盖之前的逾期记录,这样不久之后就有可能被移出黑名单的。

以上是关于信用卡没还拖太久催收招数有哪些的解答。您头疼的事正是我们擅长解决的事。题假如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帮您,请戳页面咨询按钮,律图专业律师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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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
一,且办案机关未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或者返还财产的,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侵犯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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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不发工资,时间太久了,希望请求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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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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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招摇撞骗骗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的时候,虽然没有司法解释规定招摇撞骗罪的情节严重具体适用,但一般情况下我们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当然有些地方自己规定了一些“情节严重”的标准,比如浙江省规定
(1)招摇撞骗5次以上的。
(2)导致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精神失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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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列举的没有骗取财物这个评价情节,
首先这不能说招摇撞骗罪不包含骗取财物的情况(上述已经论证过),
其次不能认为骗取财物的情节不能评价为“情节严重”。我们知道,包括司法解释、各种指导意见的出台,里面所列举的内容基本上都是觉得可操作又达成共识的东西,对于没有十足把握或者还不成熟的东西就不会列举,而采用了“其他情形”进行兜底。显然,对于招摇撞骗骗取数额巨大的财物是否能一律评价为“情节严重”存在不确定性,因而未明确。
招摇撞骗骗取数额巨大的财物,可以评价为“情节严重”。理由是同比于诈骗罪数额巨大的量刑幅度,作为普通罪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管手段如何的罪名,骗取数额巨大都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如果认定招摇撞骗罪的话,不可能不认定情节严重而处三年以下的。但是招摇撞骗罪设置了“情节严重”量刑也有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这个档次,为何闲置不用呢。有人认为认定诈骗罪不就可以了,为什么要用你“情节严重”认定招摇撞骗罪呢?理由之前已经说过,在能被招摇撞骗罪包容评价并且导致量刑不会明显失衡的情况下,我们尽量用招摇撞骗罪这个罪名,这样才能显示出行为特点。所以,在招摇撞骗骗取数额巨大的情况下,为了能以招摇撞骗罪认定,就应该认定“情节严重”。在认定“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招摇撞骗罪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相比诈骗罪又少了一个罚金,同理于上面的数额较大情况下两罪的认定原则,仍应当认定为招摇撞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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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不能说招摇撞骗罪不包含骗取财物的情况(上述已经论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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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订立合同时双方可以采用哪些招数
[律师回复] 对于订立合同时双方可以采用哪些招数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相信大家都清楚,一份合同关系着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要是签的好肯定就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伤害,要是签的不好那么日后就可能有很多麻烦。因此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双方当事人都应该注意一些事项,究竟订立合同双方需要注意什么?请阅读下文了解。
订立合同时双方可以采用哪些招数
很多企业在拟定合同时非常盲目,这样即容易导致纠纷的发生,又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合同拟定过程应该遵循小心谨慎的原则,认真考虑每句话的作用和意义以及每个条款之间的关系,我们在合同拟定时提出了合同起草的十招,但愿它们能帮助你起草无可挑剔的合同。
第一招
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有些企业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却使用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第二招
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有些企业在购销合同中,标的是多类商品,但却只在合同中明确各类商品的总价款,而不确定具体每种商品的单价,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发生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价款。
第三招
在合同中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计算方法《》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和赔偿金,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违约金的数额,就会视为双方当时放弃违约金权利,而不予支持。对赔偿金计算方法作出明确约定,有利于以后发生争议后迅速确定赔偿金额。
第四招
确定管辖现在一些案件,经常在诉讼管辖耗费时间和精力。如何避免哪?不妨在合同中明确管辖。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诉讼法中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双方一般比较友好,比较容易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事先确定了管辖,就不必在以后为争管辖而斗的你死我活了。
第五招
注意用词严谨不要在合同重用模零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有这样一个案例,原告甲乙口头约定,由乙向甲借款五万元。后来,乙归还了部分借款,甲为乙出具一张凭据“还一万元”。后来,甲因乙迟迟不归还余款,遂向,要求乙归还余款4万元。这就出现了两种理解方法:一种认为,甲为乙出具的是一张收条,其真实意思是,实际收到了乙归还的欠款1万元,乙仍然欠款4万元,这里的“还”应读为HUAN;另一种意见认为,甲出具的条子是一张证明,它证明了,甲与乙之间现存的欠款标的额,此处的“还”应当读为HAI,意思为,乙还有1万元未归还,故应判令乙归还甲1万元。这个案例说明,用此不严谨只能给自己造成麻烦,而给别有用心人钻了空子。还有一份合同在结尾中这样写: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但是一方只签了字没有盖章,事后不久双方闹至,一方提出由于合同只签了字而没有盖章,双方约定合同成立的要件不全,因此合同部成立。以上事例说明,如果当事人在签合同是多斟酌一下,这些问题应该会避免的。
第六招
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当前,经营单位的性质、种类、背景比较复杂,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现象比较普遍。在此情况下,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非常有必要考虑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况等。主体资格方面应当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有的企业因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而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如果你稍一疏忽,就可能掉进一些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
第七招
合同条款必须对等性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一方享受权利,必须承担义务,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规定我方违约要如何处理而无对方违约如何处理的内容。同样,也不要签订权利多、义务少的、责任轻的合同,否则另一方可能以该合同违背公平原则对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辩。
第八招
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的担保。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见定金具有惩罚性,在合同法上称为定金罚则。在实践中不少人将定金写成了“订金”,而“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功能。
第九招
注意项目分包合同的特殊要求公司承揽的有些项目是从其他承包商那里分包而来的,此类合同涉及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发包方是否允许承包商对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通常的情况是发包方禁止项目转包和分包或者规定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
第三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转包、分包都要经过发包方的同意,否则转包或发包行为无效。对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的承包商往往对分包方隐瞒了原合同的规定,对此应当直接向承包商提出此问题并要求其征得发包方同意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我方。
第十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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