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轻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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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司法鉴定轻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伤情司法鉴定什么时候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司法鉴定轻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司法鉴定轻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肢体损伤1)肢体软组织挫伤占体表总面积百分之六以上。

2)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

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3)皮肤外伤性缺损须植皮的。

2、手损伤1)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末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

2)缺失半个指节;

3)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

4)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5、足损伤1)2节趾骨骨折;

2)缺失1个趾节;

3)庶骨2节骨折;

跗骨、距骨、跟骨骨折;

踝关节骨折或者庶跗关节脱位。

撕脱骨折除外。

4)四肢长骨骨折;

膑骨骨折。

5)肌体大关节脱位、关节韧带部分撕裂、半月板损伤或者肢体软组织损伤后瘢痕挛缩致关节功能障碍。

二、伤情司法鉴定什么时候做

受伤后24小时内做司法鉴定。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18条、19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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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轻微伤标准
第一条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 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第二条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 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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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可以鉴定为轻伤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轻伤的只要是报警了就可以立案,不立案的话一般都是属于没有报警的,要是发现报警后公安没有立案可以找他们的领导进行反映,要是没有结果可以直接。
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该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你的伤情经鉴定为轻伤,已经达到故意伤害的立案标准,因此,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你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同时,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如果经复议或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后,公安机关仍不立案,你也可以据此直接向人民提起刑事自诉。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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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第六条 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第八条 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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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轻伤司法鉴定标准
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第六条 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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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轻伤后,又被告成轻伤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依题目,如果有证据证明鉴定结果涉嫌伪造,可以向司法举报。
  
2、也可以依法申请重新鉴定,但是要提出重新鉴定的合理理由。
  
3、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六条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重新鉴定:
  
(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
  
(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三)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
  
(四)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的;
  
(五)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
  
(六)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重新鉴定,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
  经审查,不符合上述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因此,要根据以上法规,查找相关证据,是否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4、如果确实查明鉴定机构有枉法行为,依据法律,可以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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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轻微伤标准2024
该法对轻微伤的标准规定如下:1、头颈部损伤。头皮擦伤面积在5cm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2、头皮创。3、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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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轻伤鉴定标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轻伤是界于重伤和轻微伤之间的一种伤害程度。因此,认定轻伤,一方面可以根据规定直接加以认定,另一方面,也可以从排除重伤或者轻微伤的角度来认定。
2.认定是否轻伤,应当以专业人员作出的鉴定结论为依据。鉴定人应由法医师或具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由司法机关聘请或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担任。
3.鉴定是否轻伤,应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发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4.有多种损伤的,只要有一处损伤达轻伤标准的,即可认定为轻伤多处损伤均未达轻伤标准的,不能简单相加作为轻伤。如有三种(类)以上损伤均接近《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规定的轻伤标准的,可视具体情况综合评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
1.3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以上。
)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
4.0c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脊髓挫裂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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