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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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借条人不还钱担保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还款。主要就是因为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之下,已经承担了担保的责任,那么此时就已经享有了对于债务人的追偿权。
借条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

一、借条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

借条人不还钱担保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还款。

1、债务人借钱不还的,担保人需要按照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

2、在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可以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民法典》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二、债务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如果因欠债人欠债不还而发生了债务纠纷,对于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债务纠纷中一些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3)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债权人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

按照《民法典》当中的规定,债权债务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但通常情况之下也包括有担保权,这也就说明在债务人不履行还款的义务的情况之下,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的责任的。但是履行了担保责任之后,享有对于债务人的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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