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最新修订 | 2024-08-2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什么叫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区别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什么叫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一、什么叫抵押人抵押权人

抵押人是指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

抵押权人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有权就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债权人。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区别是什么

1、定义不同:

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

2、权利不同:

抵押权人对抵押权有处分权,抵押权人可以让与抵押权或者以抵押权为他人再设定担保。

3、义务不同:

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

二、抵押权人有权处置抵押物吗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抵押人就是属于债务人,而对于抵押权人就是属于债权人,只要抵押人不及时的还清欠款,对于抵押权人就可以优先的爱偿抵押物,所以,双方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协商清楚,这样才能保障到当事人的权益可以更好的受到保护。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您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4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什么叫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1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2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0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4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6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0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1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6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8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6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5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7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7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0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5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常州180****252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7****394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0****941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什么叫做房产顺位抵押?
顺位抵押,依据我国物权法规定,顺位抵押是指按照抵押权人优先受偿顺序,对于同一抵押物品,如果有数个盗窃权人,应当按照先后顺序受偿,抵押人担保的债权不能超过抵押物品的价值,财产抵押以后,财产价值大于抵押担保债权的价值的部分,可以二次抵押。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什么叫抵押物?如何确定抵押物的价值?
[律师回复] 一、如何确定抵押时间如何确定抵押贷款时间长短,就抵押贷款方式而言,传统抵押权在设立时,所担保的债权是已经确定的,属时点上的贷款债权。最高额抵押担保是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权,属时期上的贷款债权。怎样确定最高额抵押中“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的时间长短。目前尚无明确的规定,有的信贷员与客户一约定就是3-4年,似乎一劳永逸,时间的确定根据客户提供的抵押物属性而定。一般而言抵押物系动产,因其价值变化大而宜约定一年;抵押物是不动产,因其价值变动小宜约定二年;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的,按其价值构成比例加权平均测算,同时,在实际操作中,抵押人一般都是借款,且借款人在继续经营的情况下,是不可能把贷款还清的,因此对一般企业抵押贷款可以使用最高额抵押,就是将抵押人的资产一次性办理抵押,或期限长一点,按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双方确定的抵押资产值签订抵押合同,并以不超过抵押值为尺度,作为借款的最高额抵押贷款限额,在最高额贷款限额内,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由抵押人担保,不再逐笔办理抵押贷款。 二、如何确定抵押物的价值对动产抵押标的物,有的国家法律规定,须转移占有,也有的国家法律规定不转移标的物占有。鉴于我国目前没作明确的法律规定,应从有利于银行贷款安全,又不妨碍客户生产实际而定。象机动车辆等在使用过程中,有报废的可能,宜转移占有,企业生产设备等,若闲置会造成浪费和损失,由不宜转移标的物占有。不动产作抵押,如土地,房屋等除应注意其实际价值,易售性,实用性以及抵押权等问题外,最重要的是必须完成依法登记过户手续,好能取得所有权。最高额抵押价值的确定适用于传统抵押价值的测定方法,但要注意抵押物的价值一定委托信誉卓著的有权评估机构评估。虽然目前抵押资产评估不是法定必经程序,但最高额抵押因为约定时间长,金额大,自行测定可能会给信贷资产造成极大的风险,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在对评估价值无争议的情况下,由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签订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并依据抵押值的70%确定最高抵押贷款余额控制数。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是什么?
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是实现方式、担保条件及构成要件不同。两者关键的区别在于:抵押不需要占有抵押物,只需要在相关部门登记即可;而质押需要转移质物(只能为动产)的占有,否则便不是质权。抵押权的成立,一般须经登记才成立,不需要登记的是签订抵押合同,不需要抵押物的移转占有。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什么叫银行抵押贷款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它是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
二、银行抵押贷款的分类
(一)个人住房贷款
1、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银行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贷款,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凡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这种贷款方式简称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二)企业抵押贷款企业贷款对象:工商注册的各类中小企业客户,经营情况良好。企业贷款期限:一般为1-5年企业贷款金额:一般为50万~10亿元基本要求:
1、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无不良信用记录
2、公司注册与营运1年以上,最近一年年营业额300万以上。利率费用合并一般为8%--14%之间
(三)信托抵押贷款抵押信托贷款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存入的资金,按其(或信托计划中)指定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与金额等发放贷款,融资方以不动产抵押作为信托贷款的担保方式。利率加费用一般年18%左右。
(四)典当行抵押贷款抵押典当是指当户将其不动产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和利息,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费用、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利息加费用合并约为月3%左右。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24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4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银行叫我去办房屋抵押他项权证怎么办?
如需办理银行抵押贷款借贷,则需根据银行的要求办理房屋抵押他项权证。拿着自己的房产证在房产所在地的建委做了抵押登记后,将他项权证及要求的其他材料交给银行。房产证依旧留在自己手里。
10w+浏览
非诉讼类
什么叫抵押权预告登记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品房成为现房之前,属于期房阶段,此时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预告登记证明。如果房主要办理贷款,就可以用期房做为抵押。这时,房管局会给抵押权人(一般是银行)一张抵押物凭证,就是我们所说的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抵押权的预告登记是相对于抵押权的正式登记而言的,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正式登记属于抵押本登记,其登记具有终局效力;而抵押权预告登记属于预备登记,并非终局性质,最终要么消灭,要么转为正式登记。按揭贷款担保的特点抵押加阶段性保证的担保方式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两个担保阶段、三方当事人和四种法律关系。从担保的阶段来看,共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银行保管之日止。该阶段由开发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阶段始于银行取得《房屋他项权证》,此时抵押合同开始生效,由于抵押合同生效之日亦即保证合同失效之时,通过两个阶段的紧密衔接,贷款银行的债权获得了不间断的保障。而且,贷款银行为了防止抵押物的意外毁损、灭失风险,还要求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并将贷款银行列为第一受益人。从主体上来看,在抵押加阶段性保证借款中须具备三方当事人,即借款人(抵押人、购房人)、贷款人(债权人、抵押权人)和保证人(开发商)。在这三方当事人间产生了四种法律关系,即购房人与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实质上是一种远期交货合同);购房人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购房人与贷款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关系,开发商与贷款银行之间的保证合同关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和土地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抵押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在不转移土地占有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有权依法处分该土地使用权并优先受偿处分所得的价款。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4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抵押和质押有什么区别?
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5、抵押和质押的成立要件不同6、合同生效时间不同。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您好抵押登记费是每个月都有吗什么叫抵押登记费
[律师回复] 在房管局办理抵押预告登记所缴纳的费用。房管局办理备案及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由房管局发放《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持相关手续到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申请,银行审批同意后,签订《贷款合同》,最后由购房人和银行委托人双方持相关手续到房管局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由房管局发放《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银行放款。以上就是整个贷款流程,亦是市民俗称的按揭贷款。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和之前介绍的现房抵押权登记的收费标准、办理地点、办事时限都是一样的。在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时,需要缴纳的费用有:
(1)房地产抵押登记费: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60元件;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400元件;经济适用房减半收取。
(2)房地产抵押手续费:按照贷款额的0.08收取。譬如一套成套住宅,贷款金额为20万元,需要交纳的费用为:60元20万元×0.08220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期房抵押登记的时限为10个工作日。近年来,我办不断优化办事流程,由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工作效率提高100.两项注销登记的办事时限都是2个工作日,办理注销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在房所有权证未办理的情况下,一次性付款或按揭贷款结清后,不能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依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款规定:“本办法所称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就是说,在《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的情况下,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只能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就是按揭贷款,并且房屋在按揭贷款的情况下不能够办理二次抵押登记。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什么叫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