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夫妻财产清算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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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离婚之后夫妻财产清算是怎样的,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财产的区分是怎样的?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离婚之后夫妻财产清算是怎样的?

一、离婚之后夫妻财产清算是怎样的

1.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

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2.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书面约定及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归夫妻共同所有。

3.夫妻个人财产的确定。

除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的个人财产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的特有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财产的区分是怎样的

如家庭成员全体共同投资兴建的房屋,家庭成员共同继承未分割的房屋,家庭经营的农业、副业、工商业所得的收益及以共同收益购置的财产等都是家庭共同财产。

家庭财产的外延、范围要比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广泛,既包括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以包括夫妻之外其他家庭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以及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

未成年人通过继承、受赠、获得奖励、因人身受伤害获得赔偿金等属于其个人财产,父母作为其监护人享有管理权,但不能视为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需要分割的无疑仅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对于有夫妻之外家庭成员的家庭财产首先应当析产,将夫妻共同财产从家庭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后再进行分割。

对于确实难以查清的家庭财产问题,可以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处理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如果是夫妻双方打算离婚,离婚之后财产的清算包括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以及家庭的共有财产。

通常在结婚之前的个人财产就是归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之后是不会进行分割的,但如果是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后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等等那么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是需要进行均等分割的,如果存在着债务,那么夫妻双方还需要均等分割债务。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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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或离婚后形成的债权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二是债权须合法。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形成的债权,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的债权不构成夫妻共同债权,如一方向第三方出借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四是债权债务关系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外缔结。  结合审判实践看,夫妻共同债权大致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对外缔结;二是夫妻双方同意由一方对外缔结;三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不知情,事后知晓并默认;四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知情后明确表示反对的;五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时才知情的;六是夫妻一方对外缔结,另一方离婚后才知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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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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