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实在没钱,对方催收的方式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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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第一种:电话催收方式。这是对于超过一个账单周期以上的逾期行为; 第二种:短信催收方式。这种催收是针对持卡人之前出现过逾期还款的行为,通常是在逾期的15天内,用短信来提醒持卡人或者是亲属。想进一步了解信用卡实在没钱,对方催收的方式有哪些可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信用卡实在没钱,对方催收的方式有哪些

一、信用卡实在没钱,对方催收的方式有哪些

第一种:电话催收方式。

这是对于超过一个账单周期以上的逾期行为。

第二种:短信催收方式。

这种催收是针对持卡人之前出现过逾期还款的行为,通常是在逾期的15天内,用短信来提醒持卡人或者是亲属。

第三种:信函催收方式。

使用挂号信的方式寄送。

第四种:上门催收

正规的上门催收,包括送信函,找家里人,找亲戚,找单位领导,通过这些人侧面施压。

第五种:法院起诉方式。

这种则是针对超过半年以上,并且金额较大的逾期行为,银行会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持卡人进行还款。

第六种:外包催收方式。

针对逾期情况过于严重的,并且任何催收手段都无法收回欠款。银行就会雇佣专门的催收公司进行催收。

二、信用卡实在没钱怎么办理停息挂账

1、拨打银行官方客服电话,预约还款事宜;

2、预约在银行网点,办理停息挂账申请;

3、在银行网点协商停息挂账,强调自己的还款意愿,也强调当下的困境;

4、协商完之后,签订新的还款协议,就可以获得银行停息挂账的操作;

5、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申请。

三、信用卡实在没钱征信被黑怎么办

1、继续使用这张卡

信用卡逾期了,千万不要停卡不使用了,这样会被银行认为是故意透支信用卡不还钱的,所以逾期后,有条件的话,尽量在第一时间将所欠款项全部还

请,同时还是要继续使用这张卡,保持正常的还款记录,会产生新的信用记录能刷新新的个人信用记录

2、千万别跑路

信用卡逾期数额过大,长期逾期未还,利滚利将会带来高额的滞纳金,这种情况下,即使无力偿还,也不要跑路,因为一旦跑路,银行会认定你是恶意

透支,将报警处理。

3、无力偿还需及时说明

如果是特殊原因造成的短期内没有能力偿还,如失业、疾病等,及时提交材料给银行陈述自己的经济状况,目的在向银行说明并不是恶意欠款,尽量向

银行申请延迟还款和利息优惠。具体有以这几种方法可以尝试:往后申请延迟几天还款;申请账单分期,缓解短时间内的还款压力;尝试最低还款额还款。

以上是关于信用卡实在没钱,对方催收的方式有哪些的回复。如果您也有类似情况,联系律图法律顾问,一站式服务平台为您快速制定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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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实在没钱,对方催收的方式是什么
如果逾期时间不是很长,在半个月以内的,银行是会先通过短信的方式告知银行卡已经逾期并且催促还款。如果短信通知后没有得到任何的结果,那么银行这时候就会通过电话的方式,这时候会人工提醒银行卡现在的状态并且催促本人尽快还款。那么关于信用卡实在没钱,对方催收的方式是什么的问题,可以看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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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电话。银行会针对持卡人逾期行为,一般在逾期3-15天,会短信提醒持卡人;2、电话催收。银行对超过30天且超过一个账单周期以上的逾期行为,进行电话提醒还款。 关于信用卡实在还不起,对方催收的方式是什么的问题,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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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的处理方式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事实婚姻的处理方式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事实婚姻是指男女未按《婚姻法》规定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就住在了一起,并以夫妻的身份进行生活。他们的夫妻关系本是违法的,不过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国家对于事实婚姻处理方式的规定。
事实婚姻的处理方式:
对事实婚姻关系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实际是确认其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适用婚姻法中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
(2)审理事实婚姻案件,当事人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裁定或应判决准予离婚。
(3)事实婚姻关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及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等问题,适用婚姻法第36条至第42条的有关规定。
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补办登记后,则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其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原则如下:
(1)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解除。
(2)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离婚”的,一般应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3)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除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3条、第12条、第46条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以外情形的,人民不予受理;但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应当依法审理。
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果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在同居期间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另一方补办登记后,可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如果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养的具体情况,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分得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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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有哪些实现方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
一,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
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完成其他工作定作方应当接受承揽人制作的物品或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如果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给付报酬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折价或变卖,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用后,剩余的返还给定作方。当然,有的承揽合同采取留置定作物方式仍不能弥补承揽人损失时,还可以适用违约责任,追索定作人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二,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成的项目并给付报酬。如果建筑安装单位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建设单位不给付报酬达一定期限,建筑安装单位可对建设项目实行留置,行使其留置权。当然,由于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具有极强的计划性,建筑安装单位在行使其留置权时,注意不能与国家计划相冲突,否则不能行使。

三,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
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财产,保管合同终止时,存货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如果存货人拒绝支付报酬达一定期限,保管人即可对其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将保管物折价或变卖,以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清偿其保管费。

四,留置权可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
按照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应将托运的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交给收货人,托运人应当给付规定的运输费用。如果承运人将托运的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托运人在一定期限内始终不给付运输费用,那么承运人可将托运的货物留置,折价或变卖求偿。

五,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
按照租赁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给付报酬并于使用(收益)完毕后返还原物。如果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赁费用,出租人可在解除租赁合同的同时留置承租人的相应财产。

六,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
按照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一定的委托事务,委托人应补偿受托人因完成委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并给付一定报酬。如果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不履行其义务达一定期限,受托人可将其占有的委托人的物品或有价证券留置,从中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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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确实没钱还,对方催收的方式是什么
信用卡的催收方式主要分为五种:短信催收,电话催收,上门催收,法院起诉,外包催收。这五种方式便是信用卡催收的主要的常见的方式。关于信用卡确实没钱还,对方催收的方式是什么的问题,希望下面律图小编的回答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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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请问申请催办书的格式是怎么写的呢?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请问申请催办书的格式是怎么写的呢?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宣告死亡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申请事由:请求人民宣告×××(死亡人姓名)死亡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原住址)。申请人×
  ××与被申请人×××系×××(写明双方的关系,是夫妻,还是父子、母子等)
  关系,因其××××(写明原因),至今已下落不明满四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通则》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为死亡。
  ××××人民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2.说明
  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宣告下落
  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死亡的条件为:下落不明满四年
  的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
  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宣告死亡的程序为: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
  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
  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人民判决宣告死亡之日为公
  民的死亡日期,公民被宣告死亡后,其法律后果与公民自然死亡的一样,终止和产
  生某种法律关系。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
  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
  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
  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应当给予
  适当补偿。
  向人民提出宣告死亡,应当提交申请书。填写申请书应当注意说明申请被
  宣告死亡人的原因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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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债权实现的主要方式
[律师回复] 对于担保债权实现的主要方式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良债权的回收,对于众多企业来所可能倍感头痛,即使通过诉讼赢得了官司,但可能得到的只是一张法律白条,因此,在不良债权管控措施中,事先采取债权的有效担保,作为最终实现债权的保证,实为不良债权管控的最佳选择。
依据《担保法》、《物权法》、《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可以采用的债权担保方式主要有:
《担保法》第6条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担保法》第33条规定,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可以抵押财产有: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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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确实还不了,对方催收的方式有哪些
信用卡催收手段大揭秘有:短信催收、电话催收、上门催收、第三方催收和走法律途径催收。这些催收方式往往是根据逾期时间逐渐递进的。想进一步了解信用卡确实还不了,对方催收的方式有哪些可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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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留置权的实施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
一,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
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完成其他工作定作方应当接受承揽人制作的物品或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如果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给付报酬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折价或变卖,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用后,剩余的返还给定作方。当然,有的承揽合同采取留置定作物方式仍不能弥补承揽人损失时,还可以适用违约责任,追索定作人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二,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成的项目并给付报酬。如果建筑安装单位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建设单位不给付报酬达一定期限,建筑安装单位可对建设项目实行留置,行使其留置权。当然,由于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具有极强的计划性,建筑安装单位在行使其留置权时,注意不能与国家计划相冲突,否则不能行使。

三,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
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财产,保管合同终止时,存货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如果存货人拒绝支付报酬达一定期限,保管人即可对其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将保管物折价或变卖,以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清偿其保管费。

四,留置权可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
按照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应将托运的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交给收货人,托运人应当给付规定的运输费用。如果承运人将托运的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托运人在一定期限内始终不给付运输费用,那么承运人可将托运的货物留置,折价或变卖求偿。

五,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
按照租赁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给付报酬并于使用(收益)完毕后返还原物。如果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赁费用,出租人可在解除租赁合同的同时留置承租人的相应财产。

六,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
按照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一定的委托事务,委托人应补偿受托人因完成委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并给付一定报酬。如果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不履行其义务达一定期限,受托人可将其占有的委托人的物品或有价证券留置,从中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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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实现形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
一,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
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完成其他工作定作方应当接受承揽人制作的物品或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如果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给付报酬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折价或变卖,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用后,剩余的返还给定作方。当然,有的承揽合同采取留置定作物方式仍不能弥补承揽人损失时,还可以适用违约责任,追索定作人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二,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成的项目并给付报酬。如果建筑安装单位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建设单位不给付报酬达一定期限,建筑安装单位可对建设项目实行留置,行使其留置权。当然,由于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具有极强的计划性,建筑安装单位在行使其留置权时,注意不能与国家计划相冲突,否则不能行使。

三,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
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财产,保管合同终止时,存货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如果存货人拒绝支付报酬达一定期限,保管人即可对其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将保管物折价或变卖,以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清偿其保管费。

四,留置权可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
按照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应将托运的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交给收货人,托运人应当给付规定的运输费用。如果承运人将托运的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托运人在一定期限内始终不给付运输费用,那么承运人可将托运的货物留置,折价或变卖求偿。

五,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
按照租赁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给付报酬并于使用(收益)完毕后返还原物。如果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赁费用,出租人可在解除租赁合同的同时留置承租人的相应财产。

六,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
按照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一定的委托事务,委托人应补偿受托人因完成委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并给付一定报酬。如果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不履行其义务达一定期限,受托人可将其占有的委托人的物品或有价证券留置,从中求偿。
留置权的实现方式有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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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
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完成其他工作定作方应当接受承揽人制作的物品或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如果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给付报酬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折价或变卖,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用后,剩余的返还给定作方。当然,有的承揽合同采取留置定作物方式仍不能弥补承揽人损失时,还可以适用违约责任,追索定作人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二,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成的项目并给付报酬。如果建筑安装单位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建设单位不给付报酬达一定期限,建筑安装单位可对建设项目实行留置,行使其留置权。当然,由于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具有极强的计划性,建筑安装单位在行使其留置权时,注意不能与国家计划相冲突,否则不能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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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财产,保管合同终止时,存货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如果存货人拒绝支付报酬达一定期限,保管人即可对其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将保管物折价或变卖,以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清偿其保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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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应将托运的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交给收货人,托运人应当给付规定的运输费用。如果承运人将托运的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托运人在一定期限内始终不给付运输费用,那么承运人可将托运的货物留置,折价或变卖求偿。

五,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
按照租赁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给付报酬并于使用(收益)完毕后返还原物。如果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赁费用,出租人可在解除租赁合同的同时留置承租人的相应财产。

六,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
按照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一定的委托事务,委托人应补偿受托人因完成委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并给付一定报酬。如果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不履行其义务达一定期限,受托人可将其占有的委托人的物品或有价证券留置,从中求偿。
物业能用断水断电的方式催交物业费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物业不能用断水断电的方式催促业主缴纳物业费。  根据法律规定,物业合同与供电、水、气、热力合同是各自的合同,只有在出现法定或约定的断水断电情形时,供电、水才能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物业只有在供水、供电等授权物业企业代收水电费并允许其采取停止供水供电措施以收取水电费时,物业才有权利断水断电,需要注意的是,此时物业只能催收水电费,而无论如何都不能用断水断电的方式催交物业费。  相关法律可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的解释》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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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确实还不了,对方催收的方式是什么
银行的催款方式有:电话催收方式、短信催收方式、信函催收方式、上门催收、法院起诉方式、外包催收方式。银行具体使用哪种催收方式是看逾期还款的时间以及账单。那么关于信用卡确实还不了,对方催收的方式是什么的问题,可以看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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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我国实行的税务会计模式是财税合一模式还是财税分离模式?
[律师回复] 税务会计的模式主要有三种:“财税分离”模式、“财税合一”模式及“财税协调”模式。
1、“财税分离”模式。“财税分离”模式的典型代表是以、英国和加拿大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其基本的做法是,会计主体建立会计信息和税收信息两套账务系统,依据各自的规则编制和提供相应的信息。其中,会计信息主要服务于投资人,而税收信息主要服务于政府的税收征缴和监管。
2、“财税合一”模式。“财税合一”模式的典型代表是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其基本的做法是,不允许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差异的存在,财务会计被认为是面向税务的会计,税务当局是法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税法对会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会计准则与税法的要求一致,企业对会计事项的处理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3)“财税协调”模式。“财税协调”模式的典型代表是亚洲的日本。其基本的做法是,允许会计规范和税收规范存在差异,但这种差异必须在纳税时根据税收规范的要求进行调整。也就是说,“财税协调”模式下,税务会计是以财务会计系统为基础.并按照税收规范的要求进行调整的结果。我国税务会计模式与国际税务会计模式仍然存在许多差异,如何处理这些差异,是我国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到底是全盘接受他国税务会计模式,还是保留中国特色,本文的立场是后者。我国所处的特殊会计环境和西方国家存在哪些差异,什么问题应该注意,对今后税务会计模式应当采取什么立场和发展战略等,都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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