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买房子可以全部贷款吗,买房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1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307人
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现在买房子可以全部贷款吗,买房贷款的流程是什么?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现在买房子可以全部贷款吗,买房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一、现在买房子可以全部贷款吗

买房子不能全部贷款,贷款买房的法定条件是:

1、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2、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和还款意愿。

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申请人具有所购住房合同。

5、申请人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二、买房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1、借款人申请:

借款人申请个人购房贷款,所购房必须为现房或多层主体结构封顶、高层完成总投资三分之二以上的期房。

需要借款人填写个人购房借款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等。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书;

(3)不低于房价30%的首付款付款凭证;

这里要注意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可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的规定,购买商业门面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4)房地产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共有权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的证明;

(6)借款人家庭财产和经济收入证明,如果属于借款人家庭成员共同还款,则各方要签订共同还款责任确认书,明确在一方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其他方仍要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2、银行受理和调查:

信贷部门收到如上资料,对其资料的真实性、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能力进行调查,确定贷与不贷、贷款的金额和期限,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首付款是否足额存入开立在信用社的售房专用账户上;

(2)屋价格是否合理,与当地同类物业的市场价格是否相当;

(3)借款年限加借款人的年龄是否超过60年;

(4)抵押担保是否足额有效,共有人是否出具同意抵押的合法文书,必要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房产评估报告及他项权利证书。

3、贷款审查、审批:

审贷部门重点审查购房行为的真实性,防止借款人和开发商串通骗取银行贷款;

所购房屋价格与当地同类物业的市场价格是否相当,必要时可委托具有房地产评诂资质的机构进行评诂;

共有人是否出具同意抵押的合法的书面意见;

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在我国,买房没有全部贷款的这种制度,如果开发商在售楼广告当中宣传,可以零首付购房,其实开发商也涉嫌虚假宣传,如果没有支付房屋首付,银行是不会放贷的,在银行申请房贷时,银行会要求当事人已经支付了房屋首付款的发票。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2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8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现在买房子可以全部贷款吗,买房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8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8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2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6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6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2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6****65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0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7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8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7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5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2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7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3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现在买房子可以全部贷款吗
买房子的时候当然不能全部贷款,贷款买房的前提条件是有能力支付房屋首付款,房屋首付款通常是房屋总价的30%,即使支付了房屋首付款,贷款行还要求当事人有稳定的工作,工资收入可以足额偿还本息,有些银行要求工资收入必须是贷款额度的两倍才会放贷。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现在买房贷款利率是多少?
现在买房贷款利率为5%到6。55%不等,具体的贷款利率与公民选择的贷款年限、购限贷政策、以及公民所选择的借贷银行等有关。公民在提出贷款请求之前,可以先了解一下各种情形下需要支付的利率。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公司全部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公司整体股权转让流程:
1、要去公证处做一个公司整体股权转让,然后凭股权转让书到工商办理变更法人、公司名称、运营范畴、运营地点等。再便是变更后面的国、地税等。
2、要协商好公司整体股权转让资金、签订公司整体股权转让条约。
3、到工商局、质监局、税务局办理公司整体股权转让手续。
《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我朋友前几年开了家公司,现在他结婚了,想把公司改为他老婆的名字,想知道公司变更名称全部流程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1、变更登记营业执照
涉及部门:内部:综合办;外部:工商部门
具体步骤与说明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审核表→企业自拟新名称→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先申报注册地工商部门,再提交市工商部门,再提交至国家工商部门;公司更名可以取地名,但需工商总局批准;公司新名称要和业务经营范围一致,必须有业务类型,具体事宜可向工商部门咨询。
工商局受理,发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 ? 时间要求: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 内申请变更登记
2、更换公章
变更登记营业执照
综合办工商部门 更换公章 综合办公安部门 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综合办 质量技术监 督局更换税务登记证 财务部税务部门
变更银行信息财务部
基本户开户银行 变更资质证书人力部、综合办资质主管部门 ? 具体步骤与说明:向公安部门提交更换公章申请资料→公安部门受理→取 章注:原则上,更换公章后,旧章销毁备案。同一时间只能保留一个公章。
3、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8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现在买房贷款利息是多少?
买房贷款利息一般在5%左右,各地的银行根据实际情况有一定的浮动,对于购买首套房的,可以适当优惠,如果是二套房,则会上浮一定比例。买房首付比例最低是30%,购房者和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应当约定还款方式。
10w+浏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2023现在买房不能贷款了吗
现在买房,只要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那么还是可以贷款买房。需要申请人满足的条件有:1、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持有中国大陆居民身份证,有合法户籍。3、有稳定的工作,月收入能够偿还贷款本息。4、有良好的个人信用,无不良逾期记录。等等。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我丈夫在单位工作受工伤之后对方不认账,所以来问一下昆明市 司法鉴定的全部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五、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八、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依法实事求是的对鉴定结论的依据进行说明,回答与鉴定相关的问题。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8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现在买房是否不能贷款了
现在买房,只要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那么还是可以贷款买房。需要申请人满足的条件有:1、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持有中国大陆居民身份证,有合法户籍。3、有稳定的工作,月收入能够偿还贷款本息。4、有良好的个人信用,无不良逾期记录。等等。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我朋友现在因为肇事逃逸被抓,而且她想上诉可以解决一些事情但是他又不知道到底应该怎样处理,家里面想知道刑事诉讼二审程序全部流程到底有哪些东西和内容?
[律师回复] 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是指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自诉案件的具体流程: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最后交执行机关执行。公诉案件的具体流程:侦查立案:侦查机关接受报案人或控告人的举报,或侦查机关自行发现犯罪线索,予以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侦查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提交起诉意见书,并附全案证据。提起公诉:检察院经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对认为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证据不充分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法庭审判:人民法院受理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辩论,听取被告人的陈述,综合全案证据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执行:对有罪的刑事判决,在判决生效后交执行机关执行。执行机关有监狱、看守所、社区、司法所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98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律师,我朋友最近被搞了,我想问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全部诉讼流程是什么,我朋友想要去申请诉讼,但是不知道去哪里申请
[律师回复] 第一百五十四条 【开庭】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第一百五十五条 【法庭调查】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二十六条 审判长宣布案件的来源、起诉的案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名称)及是否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第一百二十九条 审判长分别询问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是否申请回避,申请何人回避和申请回避的理由。
第一百三十条 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开始后,应当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再由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宣读附带民事诉状。
第一百三十二条 在审判长主持下,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进行陈述。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审判长主持下,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准许,可以就公诉人讯问的情况进行补充性发问;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准许,可以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事实向被告人发问;经审判长准许,被告人的辩护人及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控诉一方就某一具体问题讯问完毕后向被告人发问。
第一百三十五条 控辩双方经审判长准许,可以向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发问。
第一百三十六条 审判长对于控辩双方讯问、发问被告人、被害人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的内容与本案无关或者讯问、发问的方式不当的,应当制止。
第一百三十七条 审判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被告人、被害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讯问或者发问。
第一百六十条 合议庭认为本案事实已经调查清楚,应当由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开始就全案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现在买房子可以全部贷款吗,买房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