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处理相邻关系纠纷应当由当事人各方自愿协商,和平解决争端;
第二,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当事人各方可以共同请求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对争议进行调解。
同时,对争议的情况,提请有关主管部门(比如国土部门、林业部门、建设、城管部门)给予协助,在有效制止违法行为的前提下争取调解处理;
第三,在当事人各方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调解失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诉请法院,请求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来解决。
二、五种常见的相邻权纠纷
1、因宅基地使用而产生的相邻权纠纷相邻一方因生产和生活上的需要,必须临时或长期通过对方使用的土地时,对方应当允许;
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对方适当的补偿。
对于相邻方共同使用的空地、道路及其他宅基地上的附属物,相邻一方不得独自占有。
2、因用水、排水产生的相邻权纠纷多方共用同一水源时,各方均可以自由使用水源,但不得因此而影响相邻方的用水;
土地使用人不得滥钻井眼、挖掘地下水,使相邻方水源减少,甚至使对方水井干涸;
对相邻各方都有权使用的自然水源应当尊重自然形成的流向,一方擅自堵截或独占而影响他人生产生活的,他方有权请求排除妨碍,造成损害的,可以请求赔偿。
相邻一方必须利用对方的土地排水时,对方应当允许,但使用时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造成损失的,应给予合理补偿。
建房时应尽量避免屋檐滴水造成相邻方损害,造成损害的,对方有权要求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3、因修建、施工产生的相邻权纠纷相邻一方因修建施工、架设电线、埋设管道等,需要临时占用他人土地时,他人应当允许,但是施工方应选择对他人损失最小的方案,并按照双方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使用;
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因此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施工方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相邻一方在自己的土地上挖水沟、地窖等时,应注意对方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安全;
对方的建筑物有倒塌危险,威胁人身、财产安全时,有权请求采取措施排除危险来源,消除危险。
4、因排污产生的相邻权纠纷相邻一方在修建厕所、粪池、污水池或堆放垃圾、恶臭物、有毒物等,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排放污水、废渣、废气等,应与相邻方保持一定的距离,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空气、水源等环境污染。
如因此影响邻人的生产生活,损害邻人健康的,邻人有权依法请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5、因通风、采光、噪声产生的相邻权纠纷相邻各方修建房屋和其他建筑物时,必须与邻居保持适当的距离,不得妨碍邻居的通风和采光;
相邻各方使用噪声过大的生产生活资料时,不得影响邻居生产、生活,对方有权要求停止侵害,造成损害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
综上所述,相邻权一般是指相邻双方对同一块土地。
有共同的战友圈,因此双方应该互帮互助,如果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应该领着友好的原则私下调解,如果调解不了,可以申请社区调解,如果社区依旧调解不了,当事人双方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上诉,走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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