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遇到原房主拖欠物业费,这个时候首先应该检查一下在签的时候有没有留存物业保证金。
如果留了,原房主拖欠物业费并且赖账,直接从里面扣。
如果没有留物业保证金,这笔钱也不应该是现缴纳,这是有法可依的。
(1)找中介如果房屋是通过中介交易的,可以先行找中介垫付,让中介去找原房主追缴物业费,但是只要极少数中介公司可以做到,能不能找回还要看找的是否是靠谱中介。
(2)依法拒绝缴纳《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物业发生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因此,对于这部分费用的,如果买卖双方合同中没有约定,应当由原业主承担。
为了避免原房主拖欠物业费赖账而产生纠纷,建议买方在办理过户前就要求卖方结清的费用,交接之前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并且将这一条款写进合同。
并且可以在付房款的时候留出部分尾款,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在北京一般是2万。
直到买卖双方物业交割顺利完成,买方才把这笔钱交付给卖方。
若卖方恶意拖欠物业费,可直接用物业交割保证金支付物业欠费,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买方承担物业欠费经济损失的风险。
对于原业主拖欠的物业费,,应向原业主追缴,新业主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此物业公司现向新业主追缴拖欠的物业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买二手房,原房主拖欠物业费而产生纠纷的问题其实在签合同前就可以避免,即使住进去之后才发现原房主物业欠费,只要记住物业公司是没有法律依据向现业主追缴的就够了。
二、二手房的物业交割需要注意什么
一般来说,在物业交割环节只要遵循以下四个步骤,将会给您带来极大的方便:
第一步,在物业交割前,需要通知出售业主腾空房子;
第二步,所购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费、供暖费、物业费等费用结清,买卖双方都要在物业交割单上签字备档;
第三步,向出售业主领取房屋钥匙;
第四步,买方与该套房屋的物业公司签订新的《物业供暖合同》。
另外,在二手房的物业交验过程中,以下三个方面是需要特别关注的:
首先,维修基金余额的结算与更名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约定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
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
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
因此,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
其次,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这类纠纷在房屋买卖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等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再回头找其结算时,房东早已音讯全无,只好自认晦气,补缴欠款。
虽然相对于房价来说数额不大,但买方心理上仍旧无法求得平衡。
其实,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在交房当日结清上述款项即可。
第三,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的验收。
购买了二手房交割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房屋的业主是否已经把水、电、煤气、物业费等费用全部缴纳清楚,防止办理过户的手续后,才发现有欠缴的费用,再找原业主要求缴纳,原业主就会耍赖不承认也不缴纳,产生了纠纷比较麻烦不好解决。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您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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