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遗嘱里能否有居住权继承,不履行遗嘱违法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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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民法典中遗嘱里能否有居住权继承,不履行遗嘱违法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民法典中遗嘱里能否有居住权继承,不履行遗嘱违法吗

一、民法典遗嘱里能否有居住权继承

民法典中遗嘱里能否有居住权继承遗嘱中可以设定居住权,但在遗嘱中设定居住权的效力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性,因此一般都不会这样设立遗嘱。一般在遗嘱中的财产都是具体事物的财产,比如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等可以直观感受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不履行遗嘱违法

不履行遗嘱不违法,遗嘱所产生的权利,是公民基于遗嘱继承取得遗产的权利或者是基于遗嘱获得受遗赠权。

如果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是附有义务的,那么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当然,既然是权利,公民是可以选择放弃的。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如果是遗赠,那么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可知自然人有遗嘱的,是可以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的,一般来说居住权是可以写进遗嘱的,但在遗嘱中设定居住权的效力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性,具体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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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遗赠与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所谓遗赠是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遗嘱与遗赠主要有以下区别:
(1)主体不同。遗嘱的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人或是数人后者的受遗赠人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主体承担的义务不同。遗嘱的继承人不仅有权继承遗产,而且还要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受遗赠人一般不需要承担清偿遗赠人债务的义务,但受遗赠人须在遗赠人的税款债务清偿后,才能接受遗赠的财产,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受遗赠人无权接受遗赠,但受遗赠人不负有清偿的责任。
(3)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从而取得财产而受遗赠人则一般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是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那里取得遗产。
(4)作出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遗嘱继承人需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不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如不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赠。不需要缴纳费用,如果公证的要交很少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全文》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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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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