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跟人身意外险能重复赔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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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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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汽车保险与人身意外险是不同性质的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了可以要求汽车保险赔付外,符合理赔情形的,也可以要求人身意外险赔偿。

一、交通事故保险跟人身意外险能重复赔吗

汽车保险与人身意外险是不同性质的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了可以要求汽车保险赔付外,符合理赔情形的,也可以要求人身意外险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汽车保险理赔流程是怎么样的

1、立案查验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验,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

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

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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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跟人身意外险能重复赔吗?
汽车保险与人身意外险是不同性质的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了可以要求汽车保险赔付外,符合理赔情形的,也可以要求人身意外险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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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身份证复印件丢失很严重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身份证复印件丢失很严重吗问题解答如下, 不可以。
身份证丢失了,可以按以下办法处理。
(1)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身份证明,贴上本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
(2)携带本人户口或工作证、介绍信以及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向民航公安机关(在机场候机厅内都有值班场所)申请开具临时登机证明。如果发现身份证丢失,距离登机时间还有相当空余的时间,可以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身份证遗失证明,证明中写明姓名、年龄、家庭地址、有效日期等,贴上本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向身份证遗失地公安机关报失,由该公安机关出具报失证明。
如果临近登机时才发现身份证遗失,来不及办理有效证明的旅客,可携带本人户口本、工作证、驾驶证、介绍信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到机场候机楼派出所申请开具临时登机证明,假若因在外地旅行期间上述有效证件都没有随身携带,可向就近民航公安机关咨询解决。切记要按规定办理乘机购票手续,不可借用别人的身份证或用伪造的证件侥幸“闯关”,否则,不仅机票作废、取消登机资格,借来或伪造的证件被民航公安机关依法没收,自己也要受到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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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意外险能重复赔偿吗?
交通事故意外险是可以重复赔偿的;但对于意外险是需要在发生意外之前进行购买的,同时也要符合意外保险的相关条款才可以依法的获得,但在赔偿的时候也会按合同所约定的限额来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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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韧带重建属于人身意外保险伤残标准几级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进行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十级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3伤残后的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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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意外险和交强险重复赔偿是否可以?
交通事故意外险和交强险重复赔偿是不可以的,因为交强险它在我们国家的话是具有公益性质的,如果重复的来进行投保,不能够获得两份的赔偿,根据我国交通事故责任交强险当中要求在承保公司总体上不能够盈利和亏损的原则上进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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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夫妻没离婚男的在外面跟情人领了结婚证算重婚吗
[律师回复] 正常情况下,完全正确。
  
一、但是在民间,尤其在农村,缺乏法律常识,通常看是不是举行了婚礼,认为举行了婚礼的就是夫妻,这种看法是严重错误的,我国的婚姻关系实行的是实名登记制,不承认事实婚姻,即使双方已经举行过婚礼仪式,但是如果没有进行有效的登记,只是属于同居关系,不属于法律上的合法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是不受法律认可和保护的。
  
二、法律上,以是否到婚姻登机机关登记为标准,登记了就是合法夫妻;未登记的,只是同居。
  
三、当然,法律也规定了婚姻无效的情况,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在我国,婚姻无效有两类:
  1、无效婚姻,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达法定婚龄的;
2.可撤销婚姻:
  我国婚姻法可撤销的婚姻只有一种情况,就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申请撤销该婚姻,而且需要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起一年内提出。
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都自始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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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户籍所在地跟身份证上的不一样,要如何重新办理?重新办理要几天
[律师回复] 两者是不影响的:
  
1、户籍地址(居住证上的):应以本人最新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为准,与身份证上的地址,是无关的;
  
2、身份证只要还在有效期限内,就可以继续使用,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3条的规定,公民的身份证编码一经确定,就终身不变,具有唯一性,户口迁移,不影响其使用功能;
  
3、在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要求当事人换领身份证的前提下,应该换领身份证。
  
一,换领取身份证的手续及需要的证件,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换领期间有急用的,可以同时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3天可取,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法律效力等同于居民身份证;
  
2、当事人符合异地受理身份证一对一试点的要求的,也可以在居住地的定点派出所,凭本人的居住证原件申请换领;
  
3、受理窗口受理后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4、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根据身份证的办理进度提示(原则上来说,60天,有条件地区,一般30个工作日左右,具体可以凭“身份证受理回执单”查询办理进度),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经办地的派出所领取身份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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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险怎么赔
1、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报案,然后询问需要准备的单证。2、办理理赔时所须准备的手续(必须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或认可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就诊单据;3、将所有单证交于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在7日内会作出结案通知,接到通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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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重复抵押构成诈骗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抵押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可以抵押的财产;
《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
不可以抵押的财产;
《担保法》第三十七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
(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重复抵押是否构成诈骗
重复抵押是否犯罪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严重可能涉嫌犯罪。
《担保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如果你的资产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又继续抵押,后来的抵押未进行登记,隐瞒了已经设定抵押的事实,可能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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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险多少钱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势头迅猛,人们对于关于自身健康、财产、安全等方面的保险措施越来越看重。人身意外险作为保险业中最基本也是受众最广泛的保险,也成为了普罗大众最为关注的点之一。那么办理人身意外险多少钱呢?律图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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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属于重复起诉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虚假诉讼具体表现为:
(1)行为人必须捏造事实
(2)行为人提起的必须是民事诉讼
(3)行为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应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所谓捏造事实,指行为人虚构、臆造根本不存在,与真实情况相悖的事实情况,既可以是完全捏造,毫无真实成分,也可以是存有部分真实成分,部分捏造。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无中生有”型,即行为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伪造证据,如借条、还款协议等,并以此作为依据向,要求被害人履行“债务”
(2)“死灰复燃”型,即行为人以被害人已经履行完毕但没有索回或销毁的债务文书为凭据,向提讼,要求被害人再次履行
(3)“借题发挥”型,即行为人伪造有关证据,使债权的标的扩大,或篡改借据上的借款金额、伤残鉴定书的伤残等级结论等。
以最常见的民间借贷虚假诉讼为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列举了几种虚假诉讼的情形和特征:
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保全车辆能重复保全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车辆已经被保全,仍然可以轮候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其他人民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轮候查封与重复查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首先,从性质上看,前者属于不再查封主义的范畴,后者属于再查封主义的范畴。
其次,从法律效力上看,重复查封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效查封,而轮候查封发生查封效力则附有条件。轮候查封是否及何时生效,取决于在先的查封。查封未经依法解除或自动消灭的,轮候查封就不生效;因查封财产经拍卖、变卖或抵债而使查封的效力消灭的,轮候查封也不能生效;查封依法解除或自动消灭之时,轮候查封始自动生效。
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财产诉讼保全的相关的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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