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屋抵偿工程款如何确定案由

最新修订 | 2024-08-24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以房屋抵偿工程款如何确定案由,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以房屋抵偿工程款如何确定案由

一、以房屋抵偿工程款如何确定案由

发房屋抵偿工程款的,民事诉讼的案由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民事案件案由规定》100、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

(9)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二、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有哪些

1、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

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我国现行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中,相当一部分是实行这种按月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

分段的划分标准,由各部门、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规定。

4、目标结款方式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

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承包商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或其委托人)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目标结款方式实质上是运用合同手段、财务手段对工程的完成进行主动控制。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规定,以兴建的房屋折价抵偿工程款,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民事诉讼的案由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9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以房屋抵偿工程款如何确定案由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4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1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8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1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3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7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1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3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0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4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6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3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7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8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2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工程款纠纷·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盐城152****468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8****434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8****283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以房屋抵偿工程款如何确定案由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以房屋抵偿工程款如何确定案由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房屋最高抵押权的确定有哪些程序和原因?
[律师回复] <br/>一、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的原因有哪些所谓最高额抵押权的确定,是指因某一事由的出现而将原本不确定的最高额抵押权确定化的过程。很多原因可能导致最高额抵押权确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br/>(一)被担保的债权已经没有继续发生的可能。最高额抵押构成要素中的原因交往合同是设定最高额抵押的根本,也就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设立最高额抵押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根本原因,如果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之间的交易合同已经终止、解除或者因其他原因而消灭,被担保的债权已经没有再发生的可能,最高额抵押权应从此时起确定。同样,债务人以自己的不动产设定最高额抵押后,债务人受破产宣告,债务人丧失了继续进行交易的能力,最高额抵押权也应从破产案件被人民受理时起确定。<br/>(二)双方当事人约定终止以后再行交易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的抵押效力,最高额抵押权应从此确定。这一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br/>1、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在设立最高抵押合同时约定的期限已经达到,也就是决算期届至,最高额抵押理所当然确定。<br/>2、最高额抵押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有效存续期间,经过协商,终止以后再行交易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的抵押效力或终止交易,最高额抵押权确定。<br/>3、最高额抵押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决算期的,当事人中的一方提出终止交易或终止以后的交易的担保,最高额抵押权也应确定。<br/>(三)抵押权人实行抵押权或抵押物经过查封时,或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某一债权未受清偿,而抵押权人有实行抵押权的要件时,或抵押权人已申请拍卖抵押物时,抵押权确定。同样,如果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申请对抵押物进行查封时,也构成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的原因。<br/>二、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最高额抵押权一旦确定,其直接后果就是确定哪些债权有优先受偿权,哪些债权没有优先受偿权。“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之债权,其优先受偿之范围须受最高限额之限制,亦即须于最高限额抵押权确定时,不逾最高限额范围内之担保债权,始为抵押效力所急,超过最高限额之债权,仍无优先受偿权。”③也就是说,在最高额抵押权确定时,确定存在的,在约定担保范围内,不高于最高限额的债权有优先受偿权,不在约定担保范围内,或其数额超出最高额的部分没有优先受偿权。这里涉及对最高(限)额含义的理解问题。对最高额的含义通常有两种理解,即最高发生额或最高余额。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担保法〉解释》)第八十三条第二款将最高额明确规定为“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是很有必要的。对最高余额,仍然有两种理解,即最高本金余额和最高本息合计余额。依照《担保法》第62条、第64条的规定,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这一范围似乎没有确定的可能,理由是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是一个变数,只有在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实现以后,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才能确定,而实现最高额抵押权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最高额抵押权的确定。对一个尚未发生,且不确定是否发生,发生金额是多少进行确定,从逻辑上讲是说不过去的,结果也仍然是不确定的。《〈担保法〉解释》第七十四条规定了清偿程序:“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程序清偿:<br/>(一)实现抵押权的费用。<br/>(二)主债权的利息。<br/>(三)主债权。”从这一规定上看,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也应是属于优先拨付的范围。只有当主债权得以清偿后,抵押权人的抵押权才得以最终实现。对抵押权实现的费用,笔者以为不应列入最高额抵押的范围。虽然通常在设定最高额抵押时,抵押物的价值高于最高额抵押担保的限额,但由于《〈担保法〉解释》第七十八条的一物多权,余额提存的规定,仍然会对将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列入抵押担保范围构成威胁,影响抵押权人抵押权的实现。如果将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不列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范围,而列入优先拨付的范围,并未增加债务人的负担,同时更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491浏览
房屋抵顶工程款确认书
10w+浏览2024-10-04
以房屋抵偿工程款怎样确定案由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以房屋抵偿工程款怎样确定案由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以房屋抵偿工程款要怎么确定案由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以房屋抵偿工程款要怎么确定案由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由于承包棚户区改造建房,部分工程款以抵房形式结算。目前合同到期,甲方无法办理房屋转让手续,该怎样结工程款。
[律师回复] 对于以房抵工程款合同的具体情况,以下为详情解答,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商品房抵付乙方部分代理佣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br/>1、甲方用“”项目的商品房(以下称该商品房)等额抵付欠乙方代理佣金,乙方同意接受。该商品房坐落于房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以最终测绘面积为准),单价元平方米,总房款元抵付甲方欠乙方代理佣金元。代理佣金超过房款的差额元由甲方以货币方式支付。<br/>2、双方同意:在甲方与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具等额购房发票后,甲方协助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br/>3、乙方原则上不许退房,如果因为特殊原因退房,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br/>4、《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或乙方(含乙方指定第三方)领取该商品房钥匙,即视为甲方向乙方履行了支付代理佣金的义务。<br/>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积极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该商品房产权尚未过户、未开发票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抵付行为未完成。<br/>6、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经办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2.1k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工程款纠纷 > 以房屋抵偿工程款如何确定案由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81****7678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56****353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4****7861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