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债不还开庭后仍然不还怎么办?
1、欠债不还开庭后仍然不还,可以在法院审理案件期间收集相关证明被告确实应该履行向自己还债的证据。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2、具体可以提供以下证明债务确实存在的证据。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
(2)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4)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证据。
二、欠款纠纷一般怎么处理
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特殊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判决。
1、协商
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在我国法律中,比较鼓励这一和解纠纷的方式。因为:
(1)有利于债权债务企业之间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
(2)又可避免采取其他方式所花费的开支。但这一方法只有在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同情或乐观预期时才使用。
2、调解
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约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经由中间人调停,促成双方当事人谅解,达成新的协议,使债务得到解决的一种方法。具体形式有: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司法调解。
3、仲裁
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给共同信任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或专业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双方有义务履行的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尽管仲裁不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但作为法律的仲裁制度,还是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力即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诉讼
双方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当事人的一方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其结果是:债务人或履行原有债务,或按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欠债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它是一种强制手段即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的当事人如负有履行义务,就应自动履行,如不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审判组织的移送,按执行程序强制执行。
对于出借人来说,若是遇到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了,依旧不向自己偿还债务的情形,可以向法院起诉。在起诉期间,若是对方依旧不将借的钱还给自己,那么最好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向法院提交足够多的证明被告确实负有向自己偿还债务义务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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