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展期保证合同继续有效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借款展期保证合同继续有效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借款展期保证合同继续有效吗

一、借款展期保证合同继续有效吗

保证期限不中止、中断或者延长,所以借款到期后展期的,保证合同超过保证期限后,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

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二、保证的范围

(一)主债权的全部。

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

(二)利息。

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

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

而约定利息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利息,虽也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但只有在保证合中加以约定的,才可计入保证担保的范围,当然,如约定利息显失公平或法律有专门限定的,则应作适当调整或依法定利息执行。

(三)违约金

只有因主债权所生之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

违约金虽说具有从属性,但有一定的独立性,需在主债权之外另行签订违约金合同或者另立独立的条款。

保证合同对违约金采取限制性做法,要求违约金条款必须是与主债权条款成立。

(四)损害赔偿

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属于保证范围。

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损害赔偿之债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不履行还是迟延履行,只要归结到债务人头上的,保证人就有代为赔偿或连带赔偿责任的义务。

(五)实现债权的费用。

代理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等原则上都是债权生出的负担,当列于保证范围之内。

因此建议在约定实现债权的费用一项中,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等”,以减少纠纷的发生。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所以借款届满后,保证的期限不会延长,保证期限到期后,保证合同无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5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借款展期保证合同继续有效吗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5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2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4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5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0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3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5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4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8****36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7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6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8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1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8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5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商标宽展期续展后可以继续使用商标多久?
商标宽展期续展后可以继续使用商标十年,任何已经依法注册的商标,也只有十年的合法使用期间,一旦十年的有效期届满,就会进入商标的展宽期,对于那些在有效期届满前半年,以及站展宽其的半年内,都没有提出续展的请求的,此时该商标就会被宣告无效。
10w+浏览
知识产权
营业执照有效期过了,还可以继续开展无照经营吗。
[律师回复] 如果不办理营业执照就生产或者经营产品违反了我国令第370号《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无照经营,是指未按照法律和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审批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以及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相关部门会对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对经营者进行教育、罚款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五条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查处其管辖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  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45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一年前注册了现在公司的商标,但是没怎么用它,请问商标续展实际没使用满一年可以继续申请吗
[律师回复]
1. 禁止注册的主体是所有人。商标法第46条仅禁止与被注销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显然不论该申请是由何人提出的。因此被禁止的主体是所有申请人。
2. 专用权到期日之次日起算。还是第46条,因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注销之日起一年内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均不予核准。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商标法对即将到期的商标给予了6个月宽展期,但由于对商标的保护期实行严格法定主义,因此6个月宽展期并非额外的专用权保护期,原商标专用权自注册期满自动终止。也因此,第46条中“商标注销之日”是专用权到期之日而非宽展期到期之日。
3. 这里的一年期限应该是以审查时间为准,即自商标注销之次日起,至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止。如果仍在一年期间内,则驳回该注册申请不予公告;若已超过一年,则予以核准并公告。
首先,从法条字面上看,商标法第46条措辞为“……不予核准”而非“……不予受理”。受理与否,指的是形式审查;而核准与否指的是实质审查。因此,这里的1年期间只能在进入实质审查的时候予以判断。换句话说,原商标注销后3-4个月左右申请注册是可行也是合法的。
其次,从商标注册的一般程序看。商标注册申请递交后,只要不存在绝对禁止注册的情形,申请人可以在公告日之前对商标申请进行修改或补正,从而消除阻碍申请的事项。而申请商标与注销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非商标法明文规定的绝对禁止注册情形。因此,以申请日作为判断上述1年期间并不具有可操作性,而应该在实质审核时进行判断。其实关于商标法第46条,还有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假定A商标(25类)因未续展被注销,之后有人申请注册与A商标完全相同的B商标(35类),对B商标的注册申请应该驳回还是核准呢?第46条只禁止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没有限定为相同或近似的类别。智凡知识产权认为,如果商标虽然相同或近似,但不是使用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则应当允许申请。
商标续展申请书是怎样写才有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内申请人提出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应填写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具体要求如下:
1、商标申请人的原属国
“商标申请人的原属国”指中国。如果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为马德里协定成员国,这一项中可供申请人选择的三种情况应依次选择,即申请人首先衡量自己是否符合
第一种情况,若符合,应首选第一种,若不符合再选
第二种,第二种也不符合的,再选
第三种。若三种都符合或符合两种,则应选在前的一种。如果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为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这三种情况中,申请人只要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2、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填写全称;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应填写姓名。另外,法人如有正式英文或法文名称的,应连同中文一起填写,并加盖申请人印章(法人应加盖企业或公司印章)。
3、申请人地址
4、代理人名称
5、代理人地址
6、商标国内申请和注册,这是指在我国的商标申请和注册,而不是国际注册商标的申请和注册。
如申请人是就不同类别的同一商标提出国际注册申请,申请人应将各类别的申请日期、申请号、注册日期、注册号按类别顺序逐一填写。
7、优先权,若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应注明第一次申请的日期和申请号。
8、商标,此处要求申请人粘贴商标图样,商标尺寸大小应按申请书的要求办理。
9、要求颜色保护,如果申请人要求保护颜色,应说明哪些颜色、哪部分颜色要求得到保护。
10、商标音译,此处仅将商标的标准汉语拼音填上即可。
1
1、收文语言选择,此处在所选择语言左侧方框内打上“×”标记。
1
2、商品和服务,这里指商品和服务的填写,应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中所列的商品和服务类别顺序填写。如:第一类,乙醇,工业用酒精;
第五类,阿司匹林,婴儿食品;
第九类,音响,显像管。在填写时不得把
第九类排在
第五类前,或把第五类排在第一类前。
1
3、指定保护的缔约方,申请人在想要保护的国家左侧的方框内打上“×”标记,如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为德国、法国、意大利三国,申请人只需在这三个国家左侧的方框打“×”即可。
1
4、本申请交费方式。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商标续展多久,该如何续展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12个月的宽展期。商标续展需要提供商标注册人的主体证明文件,就是原来注册人的公司营业执照或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交纳费用。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我之前有借一笔钱,现在借款合同到期了。想要问一下借款合同到期后又继续借款担保行为还有效吗?
[律师回复] 以贷还贷,准确而言,是以贷还贷借款合同,指借款人在尚未还清银行前期贷款情况下,又与该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将新贷款用于归还前期到期贷款的合同,俗称,“借新债还旧债”。一般做法是,借款人贷款到期, 或者无偿还能力,或者借款人资金紧张不愿还本,借款人与银行双方协商, 先还清利息,再签一份借款合同,以新贷款偿还前笔贷款,借款人在形式上还清拖欠贷款,银行帐面上无不良资产,皆大欢喜。
以贷还贷借款合同有以下法律特征:
1.涉及两个法律关系、两个借款合同。银行与借款人前一笔借款合同形成一个借贷法律关系,借款人“以贷还贷”,又与银行签订一个新的借款合同,形成了一个新的借贷法律关系,新借款用于偿还前笔贷款,前一借贷法律关系由于履行权利义务而消灭。
2.双方当事人同一。前后两个借款合同的借款人和银行是相同的,担保人不一定相同。
3.前后两个借款合同紧密相接。 在贷款证上前后两笔贷款是连续记载的。实际操作中,后一贷款一般 当天进入借款人帐户,随即又打回贷款人帐号,个别情形下几天后打回。也有做法是,后一笔贷款直接在贷款人帐号内部划转,根本不进入借款人帐号。
二、正确认识以贷还贷借款合同的效力
以贷还贷究竟有无法律效力?也即以贷还贷借款合同的合法性问题,是商业银行实务中值得注意的问题。 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此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法律没有明文禁止“以贷还贷”,以贷还贷并不违法,应属有效; 另一种认为,以贷还贷意思表示不真实,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不符合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且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于法无据,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笔者认为, 上述两种观点均有失偏颇, 应从合同法基本法理和金融法规出发, 根据实际情况认定以贷还贷的效力。
(一)看以贷还贷借款合同是否满足合同成立要件
根据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借款合同有效成立也需具备以下条件: 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合法;符合形式要件。下面详加分析:
1.主体是否合格。
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持有有效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并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贷款业务属于批准的营业范围内。借款人是经工商部门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个人合伙等或者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因为以贷还贷中,前后两笔合同借款人与贷款人都是相同的,因此前一笔合同有效,说明双方当事人主体合格,但到后一笔合同中,借款人可能因某种原因(如撤消、解散)失去主体资格,商业银行在签订新合同时,应注意重新审查借款人资格。
2.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以贷还贷借款合同中,只要借贷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基础上对合同内容作出真实意思表示,应认定为有效。但商业银行在签订以贷还贷借款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借贷双方决定签订以贷还贷合同是否出于真实意思表示?如存在欺诈、协迫、乘人之危或恶意串通情形,则属于无效或可撤消。如借款人与银行串通以“以贷还贷”骗取担保人担保,应认定无效。但在一些行政部门干预银行贷款,要求银行对企业实行以贷还贷的情形,如其他要件具备,不应认定为无效,因为我国合同法不承认不当影响制度。
(2)贷款用途填写是否影响意思表示要件?以贷还贷实务中贷款用途大多填写为“流动资金”“购买原材料”等,但实际上贷款是用于还旧贷,根据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虚构贷款用途可认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 为虚假合同。但流动资金并非是一个法律概念,以贷还贷也属于流动资金运用范围,因而只要期限适当,将贷款用途填作“流动资金”不能认定无效。但是以“流动资金”“购原材料” 等填写贷款用途,容易使保证人作出错误判断,影响保证合同效力,而且新合同不如实反映以贷还贷真实情形, 在一定情形下会使银行失去原有抵押的优先受偿权。因此商业银行应将贷款用途如实填写为“借款还贷”“以贷还贷”“转贷”等,以防范风险。
3.内容合法。以贷还贷合同仍应审查贷款种类、用途、金额、利率、期限、违约责任、保证责任等条款内容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强行性规定情形。以贷还贷似乎是将新贷帐面上过渡一下,原有贷款余额仍然存在。但实际上已发生法律关系变更,前笔借贷法律关系消灭,问题是新的法律关系是否有效成立,如新借款合同因合同内容不合法而致新合同关系不能成立时,银行将面临巨大的风险。
4.具备形式要件。以贷还贷合同仍应具备完备的形式要件如书面形式、双方签章齐全、有特别形式要件的应从其规定,商业银行注意不能因为以贷还贷合同只是帐面转帐而忽视形式要件。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45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5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商标续展注册是什么,商标续展注册的续展期限
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商标法》所规定的商标续展期限包括两部分:1、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6个月。2、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6个月即宽展期。商标注册人只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了续展申请并交纳规定费用,即可以延长注册商标专用权。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公司有人最近想要进行自己商标的续展,想请问律师商标续展在哪,商标续展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办理途径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续展的书件格式
  续展的文件格式只有一种,即《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办理申请的三个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注册证复印件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续展规费
  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展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续展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注意事项
  
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
  
2、如果续展申请有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续展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4、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5、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商标有效期可以续展不?
商标有效期是可以续展的,但必须要在有效期届满前的十二个月内进行续展,最晚不得超过商标届满后的六个月内申请续展,如果超出这个期限则不可以办理商标续展程序,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商标续展申请书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内申请人提出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应填写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具体要求如下:
1、商标申请人的原属国
“商标申请人的原属国”指中国。如果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为马德里协定成员国,这一项中可供申请人选择的三种情况应依次选择,即申请人首先衡量自己是否符合
第一种情况,若符合,应首选第一种,若不符合再选
第二种,第二种也不符合的,再选
第三种。若三种都符合或符合两种,则应选在前的一种。如果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为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这三种情况中,申请人只要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2、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填写全称;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应填写姓名。另外,法人如有正式英文或法文名称的,应连同中文一起填写,并加盖申请人印章(法人应加盖企业或公司印章)。
3、申请人地址
4、代理人名称
5、代理人地址
6、商标国内申请和注册,这是指在我国的商标申请和注册,而不是国际注册商标的申请和注册。
如申请人是就不同类别的同一商标提出国际注册申请,申请人应将各类别的申请日期、申请号、注册日期、注册号按类别顺序逐一填写。
7、优先权,若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应注明第一次申请的日期和申请号。
8、商标,此处要求申请人粘贴商标图样,商标尺寸大小应按申请书的要求办理。
9、要求颜色保护,如果申请人要求保护颜色,应说明哪些颜色、哪部分颜色要求得到保护。
10、商标音译,此处仅将商标的标准汉语拼音填上即可。
1
1、收文语言选择,此处在所选择语言左侧方框内打上“×”标记。
1
2、商品和服务,这里指商品和服务的填写,应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中所列的商品和服务类别顺序填写。如:第一类,乙醇,工业用酒精;
第五类,阿司匹林,婴儿食品;
第九类,音响,显像管。在填写时不得把
第九类排在
第五类前,或把第五类排在第一类前。
1
3、指定保护的缔约方,申请人在想要保护的国家左侧的方框内打上“×”标记,如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为德国、法国、意大利三国,申请人只需在这三个国家左侧的方框打“×”即可。
1
4、本申请交费方式。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5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续展提前多长时间可以续展
《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因此,申请商标续展,一般是在商标期限届满之前12个月提出或者在商标期限届满之后的6个月内提出。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最高法做出终审裁定还可以继续上诉吗...最高法做出终审裁定还可以继续上诉吗展开
[律师回复] 展开全部 依照《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对于省高院作出的终审判决,是可以向最高人民提出申诉的。最高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四十三条各级人民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你好,我朋友因经济状况办理了借款,想咨询一下律师借款合同展期质押担保手续是否需要重新办理?
[律师回复] 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借款展期是指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不能偿还借款,在征得贷款人同意的情况下,延长原借款的期限,使借款人能够继续使用借款。借款展期实际上是对原合同的履行期限的变更,因此,应当以贷款人同意为前提。  
  借款人申请展期的,应当在借款到期之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对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以便更改原有的资金计划,对资金的使用重新进行安排。
  在借款人有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贷款人如果要求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还应当征得保证人的同意。因为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由于借款展期使原合同的履行期间延长,因此只有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才对展期后的借款承担保证责任。贷款人如果为了减少借款的风险,要求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就应当取得保证人的同意,否则,保证人对延期后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目前我国在商业银行借款中,展期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短期借款的展期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借款期限;中期借款展期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借款期限的一半;长期借款展期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账户。金融机构借款时,应当按照以上规定确定展期后的合同期限。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个人债务 > 借款展期保证合同继续有效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