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长期租赁合同多长时间递增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长期租赁的,视不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补充约定,不能补充约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并且租赁时间不会递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七百三十条【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没签租赁合同能要求退回押金吗
首先,没签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以与房东协商退回押金。
按照租赁房屋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的约定,协商退回押金。
其次,双方没有进行协商或是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在约定时间内退租时,房东应该退还押金。
确定租赁关系,可以口头约定租金、押金等问题,不属于要式合同。
因此,没签租赁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租赁关系,那么双方应该遵守押金条款。
不过,双方对押金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的话,房东要在租赁关系消除,且承租人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
最后,没签租赁合同,房东又不肯退回押金的,必要时承租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处理。
并且,去法院处理时,因为没有直接的租赁合同可以直接证明存在押金条款,所以建议要收集整理其他能够证明的证据材料,比如押金收据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长期租赁的,视不约定不明确,双方不能补充约定的,属于不定期租赁,在合理期限通知对方后,可以解除合同。
而租赁时间不会递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