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愿申请工伤认定是否可以走劳动仲裁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单位不愿申请工伤认定是否可以走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法管辖范围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单位不愿申请工伤认定是否可以走劳动仲裁

一、单位不愿申请工伤认定是否可以走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不能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劳动仲裁法管辖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因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单方面实施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一次性罚款)等惩戒影响实体劳动报酬权益享受而发生的争议。

7、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8、因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9、因劳动者人事(职工)档案转递发生的争议。

10、因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发生的争议。

1

1、因收取或变相收取劳动者押金、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财物发生的争议。

1

2、因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发生的争议。

1

3、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规定依法应当受理的其他争议。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可以在一年内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不能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2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9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单位不愿申请工伤认定是否可以走劳动仲裁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5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6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6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7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7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1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7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2****13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1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4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7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3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5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3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6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单位欠薪怎么走劳动仲裁程序?
单位欠薪想要走劳动仲裁程序的话,那么一般先必须要递交仲裁的申诉书;仲裁在收到之后会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然后就会通知双方开庭的日期;同时还需要准备好所有的证明材料,这样才算是正常的流程。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如何认定仲裁仲裁效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仲裁效力是如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仲裁裁决是终局性裁决,裁决书一经作出,与终审的判决书一样,即发生法律效力,包括既判力和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裁决;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动履行,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怎么体现? 一、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 这是仲裁协议效力的首要表现。其 一,仲裁协议约定的特定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该争议的权受到限制,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不得单方撤销协议而向。其 二,当事人必须依仲裁协议所确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地点、仲裁机构等内容进行仲裁,不得随意更改。其 三,仲裁协议对当事人还产生基于前两项效力之上的附随义务,即: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随意解除、变更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协议;当事人应履行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等等。 二、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 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行使管辖权,受理案件的惟一依据。没有仲裁协议的案件,即使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也无权受理。仲裁协议对仲裁管辖权还有限制的效力,并对仲裁裁决的效力具有保证效力。当然,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存在、效力及范围也有裁决权。 三、对的法律效力。 首先,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了的管辖权。 其次,对仲裁机构基于有效仲裁协议作出的裁决,负有执行职责。这体现了对仲裁的支持。 第三,有效的仲裁协议是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时必须提供的文件。根据《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的规定,为了使裁决能在另一国得到承认和执行,胜诉的一方应在申请时提交:仲裁裁决的正本或正式副本;仲裁协议的正本或正式副本。在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时,仲裁协议是否有效,是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单位或者公司辞退员工走仲裁吗
单位或者公司辞退员工可以走仲裁,单位辞退员工,员工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委,如果对劳动仲裁委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辞退员工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的同事在工作中与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定单位没有过错,但是我的同事认为仲裁委适用法律错误,请问认为仲裁裁决有错怎么救济啊?
[律师回复]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1993年10月18日劳部发[1993]276号) 第34条规定:“各级仲裁委员会主任对本委员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发现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处理,应提交本仲裁委员会决定。决定重新处理的争议,由仲裁委员会决定终止原裁决的执行。仲裁决定书由仲裁委员会主任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仲裁委员会宣布原仲裁裁决书无效后,应从宣布无效之日起七日内另行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再次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案。”即当各级仲裁委员会主任,当发现本委员会的裁决书有错误,其可以启动仲裁委员会讨论程序,并进行内部的自我纠正。虽然仲裁委员会主任对错误的发现,也完全有可能是在当事人向仲裁委会员提出异议后而发现。但是,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发现的错误,至少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4条的规定,为仲裁委的自我纠错提供了法律依据。
  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发现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处理,应提交本仲裁委员会决定。决定重新处理的争议,由仲裁委员会决定终止原裁决的执行。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2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单位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
单位不服仲裁裁决的话,可以通过继续起诉的方式让法院将这个生效的裁决撤销或者判定是违法时效的,然后依照法院再次作出的裁决回到劳动仲裁的部门要求重新仲裁或者直接在该法院要求用判决的形式解决本次的劳动纠纷并作出合理判决。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大伯是一名私人企业安装广告的,最近外出安装时由于太阳太大,大伯中暑从高处摔下来,将左手摔断了,公司不愿意申请工伤认定,问工伤认定赔偿是否需要仲裁呢?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15天起诉到法院。《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仲裁裁决单位不服怎么办?
仲裁裁决单位不服可以在受到裁决书之后的半个月内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除了需要提交裁决书之外,还需要提交上诉状、单位的身份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争议的劳动者的身份证明等的相关材料。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仲裁对单位有影响吗
仲裁对单位一般没有影响,只是需要履行仲裁决定。如果劳动者申请仲裁的内容具有群体性,比如公司不给交社保、不支付加班费、不给带薪年假等,在仲裁同时建议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会对公司造成较大压力。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仲裁裁决认可与执行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
人民执行仲裁裁决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有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国内仲裁裁决和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有所不同。如果是国内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申请执行。具体由哪一级别的人民执行,法律没有作出明文规定,一般说来应由基层人民管辖,但各高级人民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照各高级人民制定的通知办理。如果是涉外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执行。
(2)必须向人民递交申请执行书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书应写明:申请执行的事项和理由、被申请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事实和依据、需要执行的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及所在地、被申请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另外,申请执行人还应当提交据以执行的仲裁裁决书以及人民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3)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因此,当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未在裁决书规定的期间内履行义务的,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予以强制执行。当事人依法向人民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后,人民应当执行。依法执行有效的仲裁裁决,既是人民的权力,也是人民的义务。
2、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
所谓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某种特定的原因,从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等到这种特定原因消除之后,再决定执行程序是否继续进行的制度。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人民认定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3、仲裁裁决的终结执行
所谓仲裁裁决的终结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特定的事由,使执行程序无法再进行或者已经没有进行的必要,因而结束执行程序的制度。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人民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也将导致仲裁裁决的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4、仲裁裁决的恢复执行
所谓仲裁裁决的恢复执行,是指已中止执行的程序,由于中止原因消失而继续进行的制度。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导致中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人民也应当裁定恢复对仲裁裁决的执行。
5、什么是一裁终局制度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就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是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向。这是因为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仲裁的一裁终局是经济纠纷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因为仲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共同意愿,当事人选择了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途径,理所当然应谊最终以仲裁途径解决争议。
根据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可以随便改变初衷,再选择诉讼来解决争议,也不可以不执行裁决。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 单位不愿申请工伤认定是否可以走劳动仲裁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