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制造伪劣产品罪
1、符合下列要件的,才构成制造伪劣产品罪:
即主体是个人和单位;
主观方面是故意;
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
客观方面是生产者实施了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伪劣产品的行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
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个人或者单位,所涉及的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情形。
第二: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尚未销售的情形。
虽然假冒伪劣的产品没有被销售除去,但是这批伪劣产品的货物价值在十五万元以上的,该案件的涉事人员都将会被处以刑事处罚。
第三:
假冒伪劣产品销售的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但是已经销售了假冒伪劣产品所涉及的金额在乘以三倍后,和并没有销售的伪劣产品相加,这两个的金额总额合计超过十五万元的情形。
所涉及的生产人员和销售人员也是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由上文可以知道,如果从主观上来讲是故意的,客观上是生产制造不符合质量等要求的产品,满足这两方面条件才能构成制造伪劣产品罪,而且在刑法当中也会根据涉及金额的大小来判定情节的严重性,如还有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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