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谁垫付医药费?
1、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
2、可以自己先垫付。治病要紧。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索赔。
3、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
4、可以通过交警,让事故基金垫付。
因此,当抢救费用超过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时,可以依法向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垫付,若以上方法仍无法得到救济,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
由此可知,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交通事故医疗费的垫付可以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标准是怎样的
1、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就诊、转诊、购费、购辅助残具、参加丧葬)
3、住宿费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
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乘以住宿天数(40元/天)
4、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等等。
交通事故一旦发生,后续就需要对于伤者来进行积极的救助,当事人的伤者相关的医疗费用是需要有责任人来承担赔偿的,但是在此之前还没有确定双方的责任承担比例,很多人就会比较困惑,交通事故谁垫付医药费,可以由受伤者自行垫付,也可以由保险公司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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