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谁垫付医药费?

最新修订 |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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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或者是受伤者垫付医药费。一般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之后,那么需要有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来申请双方当事人责任承担的比例,然后再根据责任承担比例确定赔偿方面的问题。
交通事故谁垫付医药费?

一、交通事故谁垫付医药费?

1、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

2、可以自己先垫付。治病要紧。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索赔。

3、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

4、可以通过交警,让事故基金垫付。

因此,当抢救费用超过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时,可以依法向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垫付,若以上方法仍无法得到救济,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

由此可知,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交通事故医疗费的垫付可以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标准是怎样的

1、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就诊、转诊、购费、购辅助残具、参加丧葬)

3、住宿费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

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乘以住宿天数(40元/天)

4、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等等。

交通事故一旦发生,后续就需要对于伤者来进行积极的救助,当事人的伤者相关的医疗费用是需要有责任人来承担赔偿的,但是在此之前还没有确定双方的责任承担比例,很多人就会比较困惑,交通事故谁垫付医药费,可以由受伤者自行垫付,也可以由保险公司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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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住院谁先垫付医药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肇事之后,一般情况下受害方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在一些特别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后,可以向致害人追偿。
其次,垫付金额不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相应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即最高可垫付一万元,且垫付金额为抢救受伤人员所必须支付的相关医疗费用。
《条例》另外还规定,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该强制保险或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这几种情形,则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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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药费谁垫付
对于交通事故发生后,对受害人的治疗医药费用,我国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应该由谁来垫付,由于伤患病情不能耽误,所以大多时候还是要自己先行垫付,等确定了事故责任,再由事故责任人进行赔偿,如果在自己的经济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交警协商,由保险公司先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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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人, 人在医院,医药费该谁垫付
[律师回复] 这个已经报了交警和保险公司,现在就需要去交警队确认下你的报案,如果交警说需要现场照片,你要尽早去保险公司找人把照片找出来(找看现场的查勘员)。
再说,你这个事故吧,责任很明显,你全责,转弯让直行没错,再说了,对方非机动车,交警肯定认定你全责。这部分无须担心,保险公司肯定会跟你全赔(反正算下来,你损失不会有多少,损失的原因是一些药品不在国家医保范围外用药是不给报销的。)。
需要的文件,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你的和对方的都要),用药清单、医院发票、住院证明、出院证明、疾病诊断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基本上是这些,如果要补充去问保险公司。
这个责任肯定是你全责(像你这种案例,基本是机动车全责,非机动车无责,在这你责任明显,别指望给你判主责之类,对方次责),这个其实处理成你全责,问题处理起来可能简单点,保险公司会根据事故证明给你全赔的。
还有一点,到时候,你们去交警调解时,你要注意在事故证明中注明你赔付了那些钱,像你这个案例中有的费用有:你自己的车损、对方车损、对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之类的,还有你这个调节费可以写成后续治疗费用。反正,你出了多少钱,在事故证明中一定要有体现。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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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药费谁垫付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交通事故医药费谁垫付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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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撞上非机动车,医药费谁来垫付
[律师回复] 法律已经规定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所以通过环岛时也只能和自行车一样下车推行从斑马线过公路.
如果电动自行车在环岛内侧行驶与同向车辆发生碰撞,那是电动自行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违犯了交规,按照规定,一般是负全部责任.
如果说是机动车辆在后面碰上电动自行车,那也许会减轻电动自行车的责任,但是一切以交警所发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建议你向交警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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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药费谁垫付
在交通事故中,医药费一般先由受害方垫付。 特定情况下,如驾驶人无照驾驶、酒驾、车辆被盗期间肇事或故意引发事故,可申请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但仅限于强制性保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 若车辆未购买强制保险或肇事逃逸,社会救助基金将垫付丧葬和急救费用,后向责任人追讨。 肇事方愿垫付药品费时,需等待警方判定,并保存垫款依据以备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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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可以由保险公司或者是肇事方、受害人自身先行垫付医药费。也就是说如果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在没有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方的时候,那么就可以由保险公司或者是受害人自身先行垫付相应的医药费,之后由责任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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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法律已经规定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所以通过环岛时也只能和自行车一样下车推行从斑马线过公路.
如果电动自行车在环岛内侧行驶与同向车辆发生碰撞,那是电动自行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违犯了交规,按照规定,一般是负全部责任.
如果说是机动车辆在后面碰上电动自行车,那也许会减轻电动自行车的责任,但是一切以交警所发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建议你向交警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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