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一、经复议的案件如何确定地域管辖
如果对行政复议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由复议机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第二十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提起行政诉讼能申请法律援助吗
首先,只要是符合法律援助资格的人,不管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甚至行政诉讼,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律师,这点不受限制。
其次,公民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法律援助时要同时具备以下的条件:
1、行政诉讼案件属于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按规定,以下几种情况诉讼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即可以申请法援: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2、行政诉讼当事人符合经济困难条件具体而言,要看当地的经济困难标准,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咨询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
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行政诉讼案件经过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起诉的,一般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是因不动产产生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