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怎么算补偿款?

最新修订 | 2024-02-21
浏览10w+
曹静律师
曹静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93人
专家导读 房屋征收补偿款的计算需要根据被拆迁的房屋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地的政策以及计算的标准来确定,具体的经济补偿的数额是不固定的,一般房屋征收的补偿费用包括两项,一种是房屋拆迁补偿,一种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
房屋征收怎么算补偿款?

一、房屋征收怎么算补偿款?

不同的房屋征收补偿款计算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如果是拆迁住宅的,涉及的补偿款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临时安置费用等,而房屋价值补偿不能低于同类型同地段房屋的市场价格。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征收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上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二、房屋拆迁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1、调查核实。

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

2、逐户走访。

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3、编制拆迁计划。

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

4、申请拆迁。

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发出拆迁公告。

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6、签订协议。

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拆迁主管机关备案和公证机关公证。

7、实施拆迁。

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在行政机关实施拆迁或者是征收行为之前,都需要首先获得上级行政机关的合法的批准手续,之后还需要和被征收和被拆迁的行政相对人之间就主要的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如果是无法达成一致的,那么行政机关就不能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4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1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屋征收怎么算补偿款?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3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3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5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8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2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8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2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7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2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0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2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5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0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0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3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征收房屋补偿款怎么算?
1、征收住宅房屋价值补偿:被征收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房屋的面积。2、被征收住宅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偿金额=被征收区域类似住宅房屋每月每平方米的市场租赁单价×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按照40平方米计算)×月数。被征收区域类似住宅房屋每月每平方米的市场租赁单价15元。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房屋征收与城镇房屋征收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补偿方面:由于土地性质的不同,其补偿价格也会有很大的差距,集体土地的征收主要是参照《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当然补偿主要是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固两者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集体土地上的征收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征收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房屋本身的补偿,主要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这四类。对房屋的补偿一般仅以重置成本为标准,那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比,集体土地征收获得的补偿数额明显要低一些。
在集体土地征收时,如果被拆迁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采取裁决的方式解决补偿纠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但对于征收补偿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不管是国有土地征收还是集体土地征收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不能随意或是恶意降低被拆迁人的补偿,必须要保障被拆迁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591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如何区分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
[律师回复]
1、补偿标准不同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一般采取重置成本进行补偿,实践中各地普遍根据房屋的性质、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则采取由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2、权利人救济渠道不同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集体土地征收时,“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采取裁决的方式解决补偿纠纷。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对于已经完成土地征收,但未给予房屋补偿、且房屋所在地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
针对实践中遇到的土地征收已经完成、但是房屋补偿尚未完成的历史遗留问题,2020年最高人民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因此,如果土地征收结束时没有进行安置补偿或者未足额补偿的,并且房屋所在地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1、补偿标准不同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一般采取重置成本进行补偿,实践中各地普遍根据房屋的性质、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则采取由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2、权利人救济渠道不同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集体土地征收时,“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采取裁决的方式解决补偿纠纷。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对于已经完成土地征收,但未给予房屋补偿、且房屋所在地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
针对实践中遇到的土地征收已经完成、但是房屋补偿尚未完成的历史遗留问题,2020年最高人民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因此,如果土地征收结束时没有进行安置补偿或者未足额补偿的,并且房屋所在地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房屋征收补偿怎么算的?
1、征收住宅房屋价值补偿:被征收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房屋的面积。2、被征收住宅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偿金额=被征收区域类似住宅房屋每月每平方米的市场租赁单价×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按照40平方米计算)×月数。被征收区域类似住宅房屋每月每平方米的市场租赁单价15元。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如何解决房屋征收的安置与补偿,房屋征收纠纷问题
[律师回复] 这需要看是哪方面的纠纷,征收纠纷常见有如下几方面:
1、产权有纠纷,比如祖遗房产其中长期由一个继承人实际居住,实际居住人要求征收补偿全归自已,而其它继承人要求分割房产。
2、是房屋测量面积有误差,通常是原房屋有过改建,有些面积需要重新认定是否合法。
3、是评估价格有异议。
4、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不履行协议约定。
5、是征收程序不合法比如征收补偿方案未充分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多数被征收人拒谈房屋补偿事宜要求改变方案。等不一一列举了。  通常解决第1条是由对主张产权的继承人协商达成一致后再确定如何协议,或由当事人诉讼至人民作出判决后再进行协议;解决第2条是请专业人员当着提出异议的当事人重新测量,并公开测量依据规范。解决第3条是当面解释评估依据和评估方法,使当事人弄懂弄通,若仍有异议可以请专家组作出鉴定。解决第4条是到人民以合同纠纷民事诉讼由调解或作出判决并执行。解决第5条相对比较难,如果政府程序合法可以对逾期不能达成协议的作出《补偿决定》并行政诉讼由作出裁定允许强制搬迁,但担心的就是政府确实程序不合法,难以通过裁定,这就需要召开听证会重新修订方案获得多数通过方可实施征收。供参考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591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1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被征收补偿怎么算?
1、征收住宅房屋价值补偿:被征收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房屋的面积。2、被征收住宅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偿金额=被征收区域类似住宅房屋每月每平方米的市场租赁单价×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按照40平方米计算)×月数。被征收区域类似住宅房屋每月每平方米的市场租赁单价15元。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房屋遗产税如何征收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规定:若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在继承房屋办理过程中不需缴税,在对外出售时需要全额缴纳20%个税及其他税费,这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房屋遗产税 工具/原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新国五条及其他税费规定 方法/步骤 公证继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若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办理房屋继承公证; 缴纳公证费2% 房屋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按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实调查,对所有法定继承人逐一问讯笔录,记录在案,委托评估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确认无误后,根据上述证言、证据等出具公证书; 领取公证书,缴纳公证费2%; 房权变更 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申请继承变更申请,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审批、出证; 手续费每平方1元,登记费80元,领取房权证; 对外售房过户 和买方一起准备好过户材料,按程序测绘、评估,缴纳税费; 缴纳个税及其他税 在税务部门契税窗口,申请缴纳契税,契税按评估额1%-3%缴纳,买方缴纳; 在税务部门营业税窗口,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按5.6%缴纳(减免),卖方缴纳; 在税务部门营业税窗口,申请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按全额20%缴纳,卖方缴纳; 国家按全额20%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就是所说的房屋遗产税; 6房管部门缴费 到房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房权证交易过户,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审批、出证,缴纳交易费、登记费(工本费)、工本印花税5元,领取房权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房屋征收补偿如何计算?
1、征收住宅房屋价值补偿:被征收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房屋的面积。2、被征收住宅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偿金额=被征收区域类似住宅房屋每月每平方米的市场租赁单价×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按照40平方米计算)×月数。被征收区域类似住宅房屋每月每平方米的市场租赁单价15元。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江西房屋征收新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591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两层房屋征地如何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两层房屋征地如何给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拆迁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的法规是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补偿标准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4、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对土地还应该进行补偿,如果是国有划拨土地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2、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
房屋转租该怎么征税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转租如何征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有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可以看出,李四是房产税的纳税人,而张三不是房产税的纳税人。二是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来看,张三的转租收入不是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三)款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这里的房产租金收入指的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李四)出租房产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而不是指张三所取得的转租收入。综上所述,可以得出结论:张三所取得的房产转租收入,不应该缴纳房产税。
房屋出租如何交税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3、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免征印花税。
房屋转租需要交税吗
1、房产税应该是比较明确的,转租人不是所有人因此不应纳税。对个人取得的房屋转租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76号)第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将承租的场地、物品、设备等再转租给他人的行为也属于租赁行为,应按“服务业--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2、房屋转租一般要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对营业税,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营业税减按3%的税率征收。对按市场价格出租的非居住用房按5%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7%征收。教育费附加,按照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3%来征收。同时还需要缴纳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本文通过对房屋出租如何交税,房屋转租需要交税吗?相关知识的讲解,让我们了解到,房屋出租应该缴纳: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免征印花税。而房屋转租不需要交纳房产税。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房屋转租要如何征税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转租如何征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有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可以看出,李四是房产税的纳税人,而张三不是房产税的纳税人。二是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来看,张三的转租收入不是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三)款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这里的房产租金收入指的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李四)出租房产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而不是指张三所取得的转租收入。综上所述,可以得出结论:张三所取得的房产转租收入,不应该缴纳房产税。
房屋出租如何交税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3、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免征印花税。
房屋转租需要交税吗
1、房产税应该是比较明确的,转租人不是所有人因此不应纳税。对个人取得的房屋转租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76号)第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将承租的场地、物品、设备等再转租给他人的行为也属于租赁行为,应按“服务业--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2、房屋转租一般要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对营业税,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营业税减按3%的税率征收。对按市场价格出租的非居住用房按5%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7%征收。教育费附加,按照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3%来征收。同时还需要缴纳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本文通过对房屋出租如何交税,房屋转租需要交税吗?相关知识的讲解,让我们了解到,房屋出租应该缴纳: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免征印花税。而房屋转租不需要交纳房产税。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1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征收补偿费怎么算?
1、征收住宅房屋价值补偿:被征收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房屋的面积。2、被征收住宅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偿金额=被征收区域类似住宅房屋每月每平方米的市场租赁单价×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按照40平方米计算)×月数。被征收区域类似住宅房屋每月每平方米的市场租赁单价15元。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房屋征收房屋合法认定以什么为依据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征收房屋合法认定以什么为依据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征收合法的依据:根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
二、第
八、第九条确定:征收范围属于国有土地。因公共利益需要。包括,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四规划一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
五、第
十、第十
一、十
二、十
三、十
五、十六条、二十四规定。征收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被征收人是征收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公房使用权人、未经登记建筑所有权人等;确定征收范围,禁止建设和停办各类手续;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修改和听证,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补偿资金验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调查登记公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对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告: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房屋征收房屋合法认定以什么为依据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征收房屋合法认定以什么为依据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征收合法的依据:根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
二、第
八、第九条确定:征收范围属于国有土地。因公共利益需要。包括,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四规划一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
五、第
十、第十
一、十
二、十
三、十
五、十六条、二十四规定。征收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被征收人是征收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公房使用权人、未经登记建筑所有权人等;确定征收范围,禁止建设和停办各类手续;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修改和听证,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补偿资金验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调查登记公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对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告: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 > 房屋征收怎么算补偿款?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