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怎么证明同居关系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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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没领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怎么证明同居关系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没领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怎么证明同居关系

一、没领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下,不能存在婚姻关系,所以不需要离婚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怎么证明同居关系

(一)双方不构成配偶关系,不随时间的延长而自然成为配偶关系,这是与结婚的本质区别。

(二)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按共同共有处理。

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专有的除外。

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形成一种准婚姻关系,也可谓是一种合伙关系,按合伙的法律规定,合伙所得应为双方共同共有。

当然,下列财产应属个人财产:

一方同居前的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三)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这是双方能够走到一起的一种保证,也是能够继续生活下去的物质保障。

(四)双方无继承关系。

一方死亡后,不能继承遗产,只能按相互扶助关系处理,分得适当的遗产。

对于抚恤金方面,鉴于其与死者有这种关系,也可适当得到一些抚恤金,以慰藉其伤痛。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规定,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下,不能存在婚姻关系,所以不需要离婚,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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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 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第112号 《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3、《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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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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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
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开始共同生活后,双方会共同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最常见的有家具、家用电器、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股票、期货、债券、艺术品、古董、名贵宠物和花卉等。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从理论上讲,应该这样确认产权: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艺术品、古董等)。
如果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由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如家用电器、家具、宠物等),则应通过协商,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债权、股权、期权、其他财产的所有权、实物等)。不适用上述原则的,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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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
4)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的,可根据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办理,即对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抚养的缺泛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
5)双方在同居生活期间各自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处理。  (
6)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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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解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财产应该如何分割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解放,婚前同居这一现象俨然已经成为一种流行趋势,但是同居不代表一定会结婚,如果双方最终分手的话,他们在同居期间的财产应当如何分割呢?我国目前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没有明确规定,而是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同居期间的财产能证明为一方财产的,归一方个人所有;不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其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可见,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会充分考虑双方的男女关系、经济关系、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同居的“程度”和“时间”,以及公序良俗等因素进行处理,不能简单地认定到底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还是个人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第一百零四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解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解放,婚前同居这一现象俨然已经成为一种流行趋势,但是同居不代表一定会结婚,如果双方最终分手的话,他们在同居期间的财产应当如何分割呢?我国目前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没有明确规定,而是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同居期间的财产能证明为一方财产的,归一方个人所有;不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其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可见,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会充分考虑双方的男女关系、经济关系、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同居的“程度”和“时间”,以及公序良俗等因素进行处理,不能简单地认定到底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还是个人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第一百零四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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