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来说悬赏广告算合同吗
悬赏广告是合同,确切说是合同要约.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
因此,广告人对于完成该行为的人,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
悬赏广告主要有两层意义:
一是指悬赏广告的意思表示,即悬赏广告人意思表示的外化;
另一是指此意思表示与指定行为的完成结合而成立的法律行为,也即是悬赏广告人以广告的方法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基于该意思表示,悬赏人对完成指定行为的人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
它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的内容是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
单方允诺一般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
单方允诺的主要类型是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和遗赠。
民事主体一旦作出允诺的意思表示,即应恪守信用,自觉受其约束,不允许随意撤回允诺,如果因撤回允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
司法实务中已出现了因单方允诺产生的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也列载过典型的单方允诺纠纷案件。
二、合同要约的生效要件:
1、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所谓订立合同的意图,是要求在要约中包含希望并已经决定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
但根据《民法典》规定,有关价目表的寄送、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一般不能作为要约。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一般认为,要约应当向特定人发出,这个特定人就是要约人希望和他订立合同的人。
而特定不限于一个,也可以是几个,但必须都是确定的。
要约应当向特定人发出,但出有例外,如广告,因其不是向特定人发出,因此不是要约,而是订约提议,也称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看到广告后向他发出要约,但广告中悬赏广告是要约。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所谓具体确定,是指要约中应包含有合同的主要条款,让受要约人看了以后可以决定是否同意订约并作出承诺。
4、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要约只有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才有可能了解要约的内容,并决定是否承诺。
悬赏广告算是合同的一种,合同要约指的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另外一方当事人所做的一些意思的表达,而学生上广告就算是这一种。
希望对方能够接受此条件的意思的表达,不是法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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